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撤回拍卖有哪些法律规定”。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在拍卖开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撤回拍卖委托:
(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二)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
(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
(四)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的;
(五)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六)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的;
(七)其他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