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具有合作关系的各方以文字形式明确各方责权关系的契约,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甚至关系到企业的兴亡,因此必须加强对合同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 公司管理人员要提高对合同重要性的认识,组织下属学习合同法规,建立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拟定合同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十九条财务部为公司经济合同的监督机构,应对所有经济合同进行审核;具体合同按不同的种类由归口部门管理与执行。所有经济合同应交一份给财务部作付款依据和监控依据。
第四十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格式必须符合规范。签订的合同包括: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货物运输合同、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等。
第四十一条 凡公司与外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业务时,总金额在20_元以上,完成时间需要延续15天以上的,均必须签订合同。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签订,最终必须由公司总经理签署或授权总经办他人签署,临时授权他人签署的合同,需经授权人在我方保存的合同上签名确认,财务部才能按合同付款。
第四十三条 如有合同纠纷发生,须尽快与公司领导层联系,由公司代表与对方协商、谈判或提出仲裁、诉讼。
第四十四条凡金额超过10万元的工程发包、设备订购等合同,必须连同工程竣工图或设备说明书和维修说明书原件交一份财务部存档;财务部支付尾款时必须有各相关存档的凭证资料方可支付。否则,同时追究申请付款人及财务人员的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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