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意识,依据国家的有关安全法规、条例、标准和规程,签订本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要求施工单位自觉遵守和履行责任书内的各有关条款,对违反责任书内条款,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现将具体内容明确如下:
一、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在进场前,应在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送审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认真编写施工安全措施,措施要求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火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施工队长、安全员、施工班组长、分包项目经理等组成。
3、加强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做好工人岗前培训和新工人上岗培训。做到使每个工人明确自己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4、项目经理是施工工地直接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5、建立安全生产报告制度。施工队要建立开工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具体实施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报告、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报告、用电安全生产报告、用火安全生产报告、每月安全生产报告等。
6、施工现场必须制作安全警示牌和安全警示条幅;要确保现场道路畅通;大型构件堆放整齐。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安全消防器材。
二、安全防护
1、要做到防护工作,在建工程的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用临时拦杆或盖板等加以防护。
2、安全通道: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在施工过程或上下班的进出口处,应设置专门的安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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