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车辆拥有权关系及挂靠期间权利,义务关系,凭着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特此订立合同如下:
1:乙方自愿将其重型半挂牵引车柒辆,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柒辆,挂靠在甲方名下,挂靠期间车辆产权属乙方所有。
2:租赁期限自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7月15日止。
3:挂靠期间,乙方运输业务自行承接,运输经营自理,盈亏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经营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纠纷及后果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
5:甲方向乙方收取每辆车4000元管理费。
6: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参加各种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自理,如乙方不参加保险,甲方有权强制乙方投保,并有权终止挂靠合同。
7:租赁期间,乙方车辆不得私下转租、转售,如果转售,必须办好车辆过户手续,费用乙方自负。
8:甲乙双方如发生经济纠纷,原则上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解决的,则递交到甲方所在地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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