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为打井一眼,完工后负责清理现场。 为 确 保 施 工 过 程中一切人员、机 动 车 辆、用 电 的安全,经 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安全施工协议:
1、乙方需遵守甲方有关厂纪厂规。
2、甲方负责无关人员,远离施工现场。
3、所有器械、设备等乙方自备、乙方自己看护。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划出施工区,树立安全警示牌,劝阻甲方员工不得擅自进入施工区,施工区内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施工人员也不得进入生产区。
5、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用电安全,器械设备安全,车辆交通安全等安全事故,完全由乙方独立承担,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
6、施工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明火,如需动火,需经甲方同意并开具相关动火票据且确认可动火时方可动火,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动火,视情节将给予一定的处罚。施工人员进入厂区后不得吸烟,违反一次处罚20xx元(从工程款中扣除)。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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