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4月12日由客建中心组织网络发展部、审计部、设计和监理等单位召开了FTTX概预算编制讨论会,会议主要内容为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务必严格执行集团和省公司关于FTTX项目编制概预算的相关文件和会审纪要,进一步明确了20xx年至今FTTX项目中关于测试分光器的工日与仪器仪表等费用的记取原则。
1.20xx年11月起至20xx年12月(含12月)立项的FTTx工程,按中电信[20xx]973号<<关于发布中国电信集团FTTx等三类工程补充定额的通知>>和中电信粤网发[20xx]6号文件<<关于转发《中国电信集团FTTx等三类工程补充定额的通知》>>以及中电信粤网发[20xx]82号文<<关于印发《FTTx工程概预算编制要求(暂行)》的通知>>执行,即FTTHODN工程中针对于光分路器只记取工日不记取OTDR测试费用。
2.20xx年1月起立项的FTTx工程,根据省公司会审纪要[20xx]195号文<<关于印发广东20xx年FTTx工程第二批次初步设计会审纪要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即FTTHODN工程中取消测试分光路器工作(集团补充定额BFTX-070、071)。
3.对于集团和省公司各相关文件没有规定或者明确的地方,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进行计列,但必须在项目的相关会审纪要或者文件中明确。
4.详情请参见附件中集团和省公司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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