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为了有效开展我院心协各项活动,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就农院大学生心协心理委员培训之“做自杀预防的守门人”讲座赞助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赞助项目说明
1、项目:在策划书中详细说明
2、赞助内容:心理委员培训之“做自杀预防的守门人”讲座期间经费支出
3、宣传时间(讲座时间):
(二)赞助费用
乙方: 赞助活动经费——人民币500元;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
(1)甲方作为活动主办单位,整个系列活动由甲方自行策划、筹备及组织开展;
(2)甲方负责每场讲座期间的纸质广告资料的宣传;
(3)甲方应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在活动过程中与乙方保持沟通。
2、乙方:
(1)乙方有权过问甲方的活动进度,甲方必须如实反映;
(2)乙方作为系列活动的赞助单位,是协助和感受系列活动的内容,支持和鼓励心协本次活动的开展。
(四)费用支出方式
乙方:赞助费的支付,经双方商定,签定合同时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
(五)附则
1、本协议的合作有效时间由合同签订当日到__年x月13日。
2、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后再做补充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有因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在双方之间可能产生的一切争论、异议和纠纷均由双方协商解决;
4、保密条款:双方应保守协议条款的秘密;
5、本协议共2页,签字时协议书为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字日期:__年 月 日 签字日期:__年 月 日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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