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继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公职人员、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在校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根据《深圳市龙岗区20__年普法工作要点》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计划。
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提升机关公职人员、社区居民、在校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覆盖率与法律知晓率,争取在“七五”普法验收考核中取得优秀成绩。
工作要点
(一)落实法治宣传制度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确定责任单位。各部门、社区要按照自身职责要求制定本部门、社区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每季度结束后下一个月6个工作日内向街道普法办报送季度完成情况,年底前报送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牵头单位:街道普法办,协助单位:各普法成员单位)
(二)开展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守法活动。
一是继续做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把宪法学习和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小组学习内容,严格落实《南湾街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制定个人年度学法计划。落实领导干部与顾问律师“结对子”工作。街道领导主动与街道法律顾问结对子,顾问律师为领导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提升领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同时积极收集新法新规,协助领导干部及时了解司法动态。街道普法办要建立工作制度与活动台账,及时收集反馈意见与法律需求,总结经验,推动结对子活动深入开展。
(牵头单位:宣传部,协助单位:司法所)
二是开展公职人员法律素养提升活动。根据中央、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全年组织一次公职人员法治专题讲座,一次法治考试。不断提升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并模范学法用法守法。
(牵头单位:组织部,协助单位:街属各部门、各社区)
(三)开展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在辖区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民法进校园”系列活动,以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传染病防治法》等为主要内容,提高“校园法治讲座”的频次;积极引导学校师生共同参与到普法教育当中,树立“普法教育从我做起”的导向,广泛在校园中营造学法律的浓厚气氛。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活动。
(牵头单位:司法所,协助单位:教育办、宣传部)
(三)全方面建设普法育民工程,提升社区居民法治素养。
紧密结合普法对象不同的法律需求,多角度全方面的开展特色普法宣传育民工程。各社区每季度联合社区法律顾问组织开展一次“法律进社区”活动和“以案释法”活动。通过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课件、剖析鲜活生动的典型案例等,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推动法治宣传向社区居民延伸。保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荣誉。
要求:各社区每季度联合社区法律顾问组织开展一次“法律五进”活动和“以案释法”活动。
(牵头单位:司法所,协助单位:总工会、各社区工作站)
(四)充分利用龙岗第一课平台,法治教育基,以及各单位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宣传法治实践、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牵头单位:司法所,协助单位:街属各部门、各社区)
(五)努力扩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参与面
积极开展“法律体检”进企业活动。结合涉企联合检查,开展法律体检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用工等方面更加规范,做的规避法律风险。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创建法治文化示范企业。
(牵头单位:司法所,协助单位:安监办、劳动办、执法队)
(六)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法治宣传工作
组织好“12.4”全国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宣传活动,突出“12.4”宪法宣传的主题,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早策划部署,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宣传形式,研讨、培育具有影响力的品牌特色活动,不断提升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做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普法宣传40年”、“双区”建设等重要法律宣传时间节点和事项的宣传,做好各项专项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好“人民调解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月、消防安全月等系列普法活动治。
(责任单位:司法所、街属各部门、各社区)
(七)开展普法绩效考核。以司法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评价指标(普法工作在党委政府综合绩效考核中分值占比及分值,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覆盖率,建立法治宣传栏(橱窗)、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图书室、法治文化墙等阵地的社区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配备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比例,行政诉讼败诉率,法治区开展法治创建比例)为指引,推进普法工作。
(责任人单位:司法所、街属各部门、各社区)
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做好“七五”普法资料的手机整理。迎接上级的“七五”普法终期检查。
(牵头单位:司法所,协助单位:普法成员单位)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职责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推进南湾一流法治街道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牵头单位根据各自的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进度安排,切实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确保各项目标落实任务完成。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单位要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需求开展法治宣传与服务。科学确定法治宣传内容,力求通俗易懂、简单明了,要明确法律依据和违法后果,切实增强宣传的有效性。
(三)注重创新,扩大影响。街属各部门、各社区要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提升宣传效果,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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