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甲方决定将工业园储备基地土石方运输项目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多次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及价款:
1、项目名称:
2、运输距离:主干道柏油路,起步150KM。至164KM。
3、运输单价:吨KM0.35元,(装、运、平,税后价)
4、计量方式:过磅或者量方。
5、工程地址:南疆临港开发区。
6、工程量:本合同工程量暂定200万立方。
7、施工期限:十八个月,以甲方通知进出时间为准。
8、住宿由甲方提供场地,乙方自行搭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款结算方式:
甲方按照合同的工程量总价款的5%,约3300万元拨款到乙方账户,车辆按照计划到位,支付月计划25%的工程预付款,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每十天结算一次,即每月结算三次,月结百分之一百,再拨付下月预付款,以此类推。
三、甲、乙方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甲方确保乙方的车辆在装、卸地点的道路畅通无干扰,保六十吨载重过道费,超出部分过道费乙方自己承担。
2、甲方合理安排,乙方服从管理,所有车辆必须按照合同的路线正常行驶,因乱倒乱卸、等违章行为,按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者转交公安机关处理。
3、如乙方车辆进入甲方指定的位置后,按照甲方约定时间不能够如期开工超过24小时,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的责任:乙方所有进场车辆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所有驾驶人员不准酒后驾车,如出现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将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各一份交给甲方备案,甲方不得另作它用。
四、其它条款:
因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不能正常施工,工期期限相应顺延,造成损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的条款,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本合同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纠纷处理方式:
在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仲裁委员会裁决。
七、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有发生的问题分清责任,不得推诿,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后另签订附加协议书,附加协议书享有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乙方:
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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