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_______,藏族,_______年___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女方:_______,藏族,_______年___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日登记结婚,因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
二、双方有子女,双方所有债务由女方承担,其它不涉及任何财产纠纷。
三、离婚后,双方生活互不相干,不得干涉对方今后的生活。
四、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五、离婚后小孩由女方扶养。
六、离婚后女方必须将户口迁出西藏,女方也不得继续留在西藏境内。
七、子女的抚养费,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170000.00元给女方。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20xx年6月6日前支付完毕。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
日期:
女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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