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修理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修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须修理 ,乙方自愿承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 修理项目、数量、报酬(注:空格不够可另加)
修理内容数量报酬
单价金额
合计(大写): ¥: 元整
第二条 维修方式及地点:
(一)维修方式:
(二)维修地点: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支付方式: (现金、汇款或其他);
(二)乙方修理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报请上级单位申拨资金,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总价款的95%,预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三)乙方必须提供等额的结算票据,结算票据必须合法有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四条 修理的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
第五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一)提供方
设备修理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修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须修理 ,乙方自愿承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 修理项目、数量、报酬(注:空格不够可另加)
修理内容数量报酬
单价金额
合计(大写): ¥: 元整
第二条 维修方式及地点:
(一)维修方式:
(二)维修地点: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支付方式: (现金、汇款或其他);
(二)乙方修理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报请上级单位申拨资金,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总价款的95%,预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三)乙方必须提供等额的结算票据,结算票据必须合法有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四条 修理的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
第五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一)提供方法:
(二)保密要求:
第六条 修理期限:
(一)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因乙方其他责任造成的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延误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验收
乙方应在修理竣工后 天内及时通知甲方进行质量验收,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对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按规范的要求,承担返修工作及费用直到合格为止。
第八条 甲方协助乙方的事项与要求:
第九条 保修
(一)质保范围: ;但因甲方人为或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不属保修范围。
(二)保修期限: 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12小时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皆有乙方承担;质量保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由甲方组织验收;
(三)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违约情形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价款。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3.因乙方原因修理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委托第三方修理的;
5.甲乙双方违反合同任一条款约定的。
(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单方违约,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其它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双方均有违约行为的,各自自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条件
(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对方提出后不采取弥补措施或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二)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安全责任
乙方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修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择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其 他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
(二)保密要求:
第六条 修理期限:
(一)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因乙方其他责任造成的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延误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验收
乙方应在修理竣工后 天内及时通知甲方进行质量验收,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对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按规范的要求,承担返修工作及费用直到合格为止。
第八条 甲方协助乙方的事项与要求:
第九条 保修
(一)质保范围: ;但因甲方人为或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不属保修范围。
(二)保修期限: 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12小时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皆有乙方承担;质量保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由甲方组织验收;
(三)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违约情形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价款。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3.因乙方原因修理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委托第三方修理的;
5.甲乙双方违反合同任一条款约定的。
(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单方违约,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其它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双方均有违约行为的,各自自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条件
(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对方提出后不采取弥补措施或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二)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安全责任
乙方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修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择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六盘水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六盘水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其 他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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