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15部翻斗车和2部50#装载机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其名下的15部翻斗车和2部50#装载机转让给乙方。转让金额为贰佰万元整。该款一次性付清。
二、甲方应对该批车的手续(行驶证、车牌除外)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批车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非法行为和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因违法而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批车因无牌照,不需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但,甲方需提供发票给乙方。
四、因转让车辆为旧机动车,故双方签订协议时已对该批车车身及其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该协议书一式六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伍分。
七、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同时乙方转让款项到达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转让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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