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厅应急能力评估实施方案》及《卫生应急能力评估编制》(以下简称《评估标准》)为标准,通过开展评估,真实反映和检验我县卫生应急能力状况,查找卫生应急能力建立薄弱环节,逐步整改,不断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实现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立目标。
卫生应急能力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体系建立、装备储藏、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宣教科研、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蔼后评估八个方面。
(一)体系建立。包括卫生应急体系纳入政府和卫生部门规划情况,以及卫生应急经费保障、预案和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和指挥与决策系统建立等情况。
(二)装备储藏。包括卫生应急装备目录和标准制订、物资调用机制建立、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藏建立和管理制度健全等情况。
(三)应急队伍。包括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立等情况。
(四)培训演练。包括卫生应急培训中长期规划制订、综合培训演练中心建立和培训演练活动组织等情况。
(五)宣教科研。包括卫生应急宣传教育材料编印、公众知识宣传、志愿者培训、媒体沟通和科研合作等情况。
(六)监测预警。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完善、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开展、风险评估机制健全、信息等情况。
(七)应急处置。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响应启动、事件信息报送、队伍调派、物资调运和事件处置等情况。
(八)善后评估。包括卫生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奖惩、补助、抚恤和补偿等制度保障情况,以及卫生应急工作总结和评估制度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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