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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暑假通知

2022-12-17 来源:爱go旅游网

  各中学、中心小学、实验学校,县直教育单位,民办学校:

  中小学暑假即将到来,现就做好假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

  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全县中小学幼儿园20xx年暑期放假时间统一为7月1日至8月31日。8月30日、31日秋学期报到。请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推迟或提前开学。暑假期间任何学校均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高中一年级新生如组织军训,须安排在 8月15日以后,不得超过10天,不得在此期间上文化课。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原则上参照上述放假时间,也可根据国家课程设置情况保证课时总量,离校、开学时间由学校视实际情况做微调,但须提前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20xx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18日,开学上课时间为2月12日,各学校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正式放假时间以省教育厅放寒假通知为准。

  二、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学期结束前,各学校要按照办学目标责任制和学年度岗位责任要求,对本学期及本学年的教育教学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做好考核考评工作和学年度自评工作,认真组织开好学期结束会议。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秋学期学校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各学校工作总结、德育工作总结、教学教研工作总结一律与7月10日前分别报办公室、中教科、教研室,电子稿发至相应科室邮箱。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期末测试工作,组织学生正确填写“成长记录”。各校要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倡导学生文明离校,确保校园和社会秩序稳定。

  各学校要按规定结清费用,收支情况必须张榜公布,结余费用在放假前要如数退还给每一位学生,未经批准不得向学生补收费用,也不得预收下学期的费用。

  各学校在放暑假前,务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假期生活自理方面的辅导,可制定统一的学生假期安全注意事项,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告家长书等形式,对师生、家长进行预防溺水、出行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对安全注意事项做到每位学生、每位家长、每位教师全知晓,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各学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

  各学校要对师生员工集中进行法纪教育,引导师生学法、守法;要结合实际,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远离不良文化、远离诱惑、远离“四厅(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OK厅)一室(台球室)一吧(网吧)”、远离邪教、拒绝毒品,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要加强健康知识教育,加大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与督查,普及科学防范知识。

  三、科学安排好师生的暑假生活

  各校在保证教师应有假期休息时间的基础上,要加强校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和自主学习,围绕中小学课程基地建设、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项目,开展研讨培训,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培养校、县、市、省建设项目。要针对薄弱学校、薄弱学科、薄弱师资,围绕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方法、专业素养等开展学习和培训,提升广大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职业学校要利用暑期组织专业教师去企业学习与实践锻炼,时间一般不少于20天。各校要根据县局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拟定针对性强、实效性强、操作性强的暑期教师研训方案,并在7月15日前报局教研室。

  暑假期间,各学校要加强各科作业的统筹协调和作业总量的控制,合理布置学生暑假作业,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各校要将“双语阅读”作为专项任务要求好、落实好。提倡布置适合学生自主完成或在家长指点和简单帮助下能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不得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能力要求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布置耗时过长、动手难做、材料难找、过程繁杂的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暑假作业要做到每生必改、每题必改、及时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书面作业。各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乡村少年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就近就便、有益的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项目。认真组织好“七彩夏日”主题教育活动。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和方式,培训与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培养家长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避免在暑期让子女盲目参加各种补习班、兴趣班,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职业学校可根据学校情况和专业特点,加强校内科研、生产、经营项目及实习基地的暑期管理,充分挖掘实训设备的使用功能,面向社会、面向企业开展就业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确保项目实施和基地管理的效益。

  各校对本校的各项各科作业形成统一的备份总表备查。

  四、严格规范各类学校招生秩序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为每个学生提供一个公办学位。切实重视和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和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问题。坚持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招生前,各地要将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测试、面试,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不得组织学生分班考试,更不得以文化课成绩等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得办实验班、特长班。

  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必须严格执行市、县20xx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精神,严格执行招生程序,规范招生行为。凡违反招生“十不准”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各校要充分抓住高考考试结束、学生填报志愿、公布考试成绩等重要时间节点,切实做好对广大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的正面宣传、说服解释工作,加强舆论引导。特别是要通过各地中学校长、班主任、教师等力量,将省落实“三个不减少”“三个确保”的工作情况传达到每一位考生和考生家长,消除家长和社会疑虑。中小学、幼儿园全体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讲政治、顾大局,发现相关情况,要及时做好解释、劝导工作。各地要正确认识和对待高考成绩,不得进行高考成绩排名,不得炒作各类考试“状元”。

  各学校要重视完善中小学招生政策,对面临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要认真调研分析,超前预测评估,及时做好预案,坚持实事求是、慎重稳妥的原则,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不得因招生等问题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将组织责任督学等人员明查暗访,发现情况要及时告诫有关单位责任人。

  五、重点治理违反省“五严”规定和市“三项整治”要求的各种行为

  各学校要继续贯彻落实和严格执行省“五严”规定和市“三项整治”工作要求,总结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各类违规补课、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违规征订教辅用书和有偿家教等行为。各校严禁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各校在放假前要把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到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加大检查力度,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保证举报电话有人接听,及时处置,对违反规定的学校负责人要严肃处理。

  六、认真做好学校基础建设、护校、值班等工作

  “十三五”是基础教育生源反弹的时期。各校要根据本地生源情况,把小学、幼儿园扩大资源建设摆到重要的位置,结合消除大校额、大班额专项行动,认真做好教育资源的新建、扩建、修建工作。大力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从教育价值体现、课程内容体现、学科文化体现的校园建设角度,以大教室、宽走廊、多空间,建设适应基础教育内涵发展趋势的新型态校园,赢得未来学校内涵发展的空间优势。省教育厅、省教育督导委办公室近期将对各地义务教育“改薄”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请各校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各学校要利用假期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校(园)舍、功能室仪器设备、课桌椅、电线、水管等进行全面的维修,确保新学年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各校要提前制定暑期值班表并与7月1日前报局办公室,暑假期间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做好护校工作。加强门卫值班和校内巡逻,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保证值班工作联络通畅,遇有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逐级向主管部门报告。

  以上通知,请即传达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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