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家庭幸福、快乐学习的保证,为强化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健全家校联络,明确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园幼儿的人身安全,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幼儿园与幼儿及家长特签订如下安全承书:
一、家长要注重加强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教会他们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二、家长或监护人应告知幼儿园固定的联系电话,积极主动与幼儿园、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家长要教育孩子严格遵守幼儿园的管理规章制度,听从老师的教育,维护校园安全,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一)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入园。
(二)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攀爬走廊栏杆、窗户,不从楼上往下抛掷任何物品。
(三)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追逐打闹,不滑楼梯,不玩危险性游戏,不有意在楼梯及过道制造堵塞和拥挤,用膳就餐文明有序。
(四)爱护校园内的电线、电器、电器开关、插座;有损坏现象不得触摸,应及时报告老师、
幼儿园派人修理。
(五)幼儿户外活动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程,不擅自行动,不在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六)持接送卡入校园,严格遵守刷卡、请销假制度,不私自外出游玩及出走,离园期间不滞留校园内玩耍,按时回家。
四、家长要教育孩子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一)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强行抢道,不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步行时走人行道,主动避让过往行驶车辆。
(二)上下学不乘坐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报废车、拼装车,无牌无照车辆等非法营运车辆,不得驾(骑)机动车辆上下学。家长发现非法营运车辆或车辆超员以及校车驾驶员被更换时,要拒绝让孩子乘,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公安派出所、交警、运政部门举报。
(三)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乱吃零食,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食物,不购买及食用“三无”食品及霉坏变质食品。
(四)严禁携带火种入校,森林防火期内: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并自觉加入到“珍爱森林、保护家园”行动中来,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安全,上述事项,学生和家长共同承诺,幼儿园强化教育和监督。
幼儿园:
家长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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