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凤凰城B栋二楼750㎡室内装修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各自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名称: 全优加芬兰探索式早教机构装饰工程
第二条 工程地点: 凤凰城 商城B栋二楼
第三条 工程内容: 早教中心室内装修(详见内清单)
第四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干方式
第五条 工程造价: 预算价:陆拾柒万捌仟肆佰伍拾陆元整(678456.0元) 最后工程总价经双方审定为陆拾贰万元整(620xx0.0元整) 如图纸不变更或甲方不增加其他工程 工程总价不变
第六条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xx年4月1日,竣工日期为20xx年6月20日,共80个工作日,每日需经双方确认是否能施工。如因其他的客观因素影响工程进度,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第七条 付款方式:乙方人员进驻场地,材料进入及施工10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20%,约应付人民币拾贰万肆仟元整(124000元整);总工程量完成40%以上时,甲方第二次付总价款的30%,约应付人民币拾捌万陆仟元整(186000元整);总工程量完成90%以上时,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约应付人民币拾捌万陆仟元整(186000元整) 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所有款项,即付人民币拾贰万肆仟元整(124000元整)。
第八条 设计变更:如施工当中需要变更图纸及项目,需双方协商认可,其变更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精益求精,努力创造优良工程,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影响工程质量
第十条 甲方双方职责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须无偿提供施工场地的电力设施。
(2)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不得延缓付款,以免延误工期。
乙方职责:
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工程,因施工操作不妥,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甲方不按时付工程装修款,每逾期一天,处罚1000元,乙方延误工期,每逾期一天,处罚1000元。
第十二条 合同纠纷:以上条款未尽快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出现纠纷由甲乙双方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法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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