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委托生产运输合同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昭通白龙潭山泉水厂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运输,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方所拥有的昭通白龙潭山泉水厂座落在昭阳区洒渔镇大桥村后坝,占地面积580平方米,有厂房一间,内有纯净化机一台,小瓶生产机一台,桶装水生产设备一台,原料库一间,化验室一间。生活房间三间,包装车间一间,拉水车一辆(新购王牌4102柴油车)水源地水池房间及750米的管网,以上机械设备设施及运输车辆,委托给乙方生产、运输、维护、保养。
二、委托生产运输的方式及事项
现在甲方委托乙方生产桶装水,包括生产出来的桶装水运到甲方在昭阳区范围内的各水站。每桶水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1.5元。乙方帮甲方生产出来的桶装水,乙方拉到甲方各水站,必须做好交收手续,确保数量准确,小瓶水的生产看今后的市场,甲方再与乙方商谈。
三、委托生产运输期限及生效日期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运输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生效日期从双方签订本合同书日起。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委托给乙方生产运输桶装水期间,必须确保生产经营相关手续的完整性和合法性,运输车辆手续的合法性并购买第三者保险。
2、甲方委托给乙方生产的昭通白龙潭山泉水,乙方在生产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桶装水的质量,要对水源水池及生产水池、定期不定期的清洗,对净化水机械的清理处置,水桶清洗要认真,生产出来的桶装水,要经得起相关部门的检测,确保成品水无杂质无异物。
3、甲方委托给乙方管理使用的拉水车,乙方必须要爱护,合理的使用保养,若出现驾驶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失,由乙方承担修车损失。正常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假如发生大的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所购买的`保险解决不了的部分经济,由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车辆只限送水使用。
4、甲方所有在昭阳区洒渔镇大桥村后坝的昭通白龙潭山泉水厂,整个厂区及水源地的设备、设施、用电及输水管网都交给乙方生产使用,乙方必须合理生产,定期维护,确保水厂的正常运行,生产中出现的正常机械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如果是人为造成的机械损坏,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生产昭通白龙潭山泉水,用工及事故都由乙方负责。
五、以上条款,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签订生效,如果谁方违反本协议或中途终止本合同书,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今后的合作中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圴为原件。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手印):
签约地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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