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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范文

2020-02-26 来源:爱go旅游网

  民 事 诉 状

  原告:甲某,男,1980年5月21日出生,汉族,某县人,个体户,住甲县城关镇山头村。

  被告:乙某,男,1980年5月21日出生,汉族,某县人,农民,住乙县城关镇山头村。

  被告:丙某,女,成年,汉族,某县人,农民,住乙县城关镇山头村。

  诉讼请求

  1、判令两被告立即返还其借款20xx0元整,并自xx年6月8日始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付利息,息随本清。

  2、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两被告系夫妻关系。xx年5月8日,被告乙某因资金紧张,提出向原告借款,经协商,原告当天即借给被告20xx0元。被告并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借款利率按4分计算。而该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均无果。由于该债务是在被告乙某、丙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是其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他们共同清偿。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立即返还其借款20xx0元整,并自xx年6月8日始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付利息,息随本清;并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以上事实有被告出具的借条及其他相关材料等证据予以证实。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公民间的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乙某、丙某迄今未履行还款义务,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法律责任。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敬请贵院依法裁判。

  此致

  某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甲某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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