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校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归根到底一句话,就是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笔者认为,这不仅是对党校工作的要求,也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党的干部的政治要求。对于我们抓好新形势下的党的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在党爱党,就是像热爱自己生命一样热爱党。在革命战争年代,多少党的同志为了党的事业贡献了自己的生命,一腔热血,视死如归。在今天的和平年代,要为党牺牲生命的情况已经非常少见,但对党的赤诚之心不能有任何改变。有些共产党员开口骂党如家常便饭,似乎这个党与他没关系,根本忘了自己就是这个党的组织中的一员。党章赋予党员有向党组织提意见建议的民主权利,但这与对着党骂街是有本质区别的。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就是要求每一位共产党员爱护党、珍视党的重要纪律保障,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有一丝松懈。
在党言党,就是要求无论在哪个岗位上的党员干部,一定要把党的精神,党的要求说在嘴上,放在心上。在有的党的领导班子中,一些管业务管行政的班子成员,对研究党的工作没有兴趣,如同局外人;在自己分管的范围内,对党的工作不闻不问,从来不对党的工作提要求,认为党的工作就是搞党务的同志的事,和自己没关系。这次纪律处分条例提出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都是这个主体责任的一部分。一旦追究,没有例外。作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党的干部”的性质不能变,就必须履行在党言党的职责。
在党忧党,是每个共产党员和党员干部的应尽责任。作为党的组织中的一员,就要关心党的前途命运,对危害党的行为不能漠然置之。当前,党的建设遇到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反腐败形势严峻复杂,党的各级组织存在不同程度的组织软弱、队伍涣散、党风退化、纪律松弛等问题。邓小平同志以及、等几任都提出过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这是非常深邃的政治洞察,苏东剧变的教训还历历在目。党的兴亡,党内同志匹夫有责。党的领导干部对此尤其要有危机意识。有了危机意识,才会有真正的责任意识。
在党为党,是每一位共产党员和党员干部应有的态度。每一位党员要全心全意为党工作。党的方针政策必须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在工作中要到的困难和问题必须要主动积极的去克服去解决。既然自己是党的组织中的一员,就有义务有责任完成党交给的使命和任务。消极怠慢的态度是不足取的。阳奉阴违的做派更是不能允许的。那些有贪腐行为的官员,不仅毁掉的是自己的前程和家庭的幸福,更是在毁掉党的事业的根基,如果在党不为党,还要毁党,那被党清除出队伍是必然无疑的。
“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十六字箴言,语重心长,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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