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出租房屋用于居住和生活用途,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1.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人民币,按季度支付,每季度1日前结算。如有违约或拒绝,甲方有权停止出租并收回房屋。
2.乙方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由乙方支付,并预付定金。租赁结束时,乙方应结清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押金。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的租赁权,并没收全部租赁费用和押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对乙方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及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及改造费用。租赁期结束时,乙方应恢复房屋和设施的原状。租赁期间,乙方应注意保持房屋卫生,爱护房屋设施,损坏的物品按价赔偿。
三、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有违约,押金不予退还。
四、租赁期满后,乙方如不续租,必须提前2个月提交给甲方,否则押金不予退还。
五、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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