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赡养人:
身份证号:
赡养人:
身份证号: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儿女”)和被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母亲”)签订本协议。
父母结婚后生有一儿两女,现已长大成人。
因父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已去世,现母亲年事已高,再加之体弱多病,需要各位子女的赡养。
结合当地江苏地区的文化生活习惯,父母的赡养一般由儿子负责,女儿暂不参与本次协商。
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经过协商,由儿子__________作为最终的赡养人,经过母亲、儿子的充分协商,达成赡养母亲协议如下:
第一条 赡养的基本原则
1、子女不分男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各子女日常生活中应积极履行对母亲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母亲的特殊需要,使母亲能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方面尽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幸福的生活。
2、__________作为赡养人,全权负责赡养母亲的具体日常生活起居,以及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疾病的照顾及治疗,一直持续到母亲百年去世终止。
3、母亲大病住院期间,__________作为赡养人,负责总体协调,各子女应该积极到医院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各家的家庭成员作为代替人,必须到医院进行护理。
4、__________作为赡养人,需为母亲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母亲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
第二条 赡养母亲方式及义务
1、赡养人__________应保证母亲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所需费用由儿子承担(其他子女爱心购买的除外),并保证亲母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
2、赡养人__________应妥善安排好母亲的膳食结构,保证母亲吃饱、吃好,其他子女不得过分挑剔指责。
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由赡养人负责,母亲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母亲的要求。
3、母亲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轻微疾病,赡养人__________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日常就诊、买药费用全部由__________负责。
5、赡养人___________在做好物质赡养(包括衣、食、住、行、医等)的同时,应尽力满足父母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母亲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其他子女应在闲暇或者节假日当经常问候、看望,对母亲的生活给予关爱。
子女在闲暇时或者老人有意愿到其他儿子家转转,看看小孩等要求,子女们应该满足老人的意愿,接老人到自家住几天,调节一下生活环境,此时赡养人不权阻挡,应积极配合。
但老人也不能要求住在其他子女家时间过长,以双方自愿为主。
6、母亲体弱多病,赡养人__________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护理,在精神上关心母亲,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母亲,要使母亲在精神上感到温暖
第三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支付、给付方式
1、母亲的银行积蓄存款总共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 元),全部归赡养人__________所有,作为赡养老人的日常生活以及日常检查、就诊、买药医疗补贴。
其他子女不负担日常生活以及日常医疗的赡养费。并且对于母亲的积蓄存款,同意全部给赡养人__________。
风险提示: 遗嘱人只能处理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有些遗嘱人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在立遗嘱之时,根本没有想到首先应该先将属于配偶的部分财产析出,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上公堂,易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的后果。
除此之外,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应尽量涵盖所有遗产,同时具明遗产分配的比例等。
第四条 父母财产保护、丧葬费用及遗产继承
风险提示: 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如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的,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再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所剩余的部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1、儿子执行赡养义务前,母亲应无保留地公开现有存款及借贷往来账目。
经母亲及所有儿子确认并认可,母亲现有固定财产如下:现有农场住宅一套,附属用房,自留地,责任田,不在另行说明。
母亲现有存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 元)。
赡养协议达成后,所有财产由赡养人__________继承。
2、父亲身故补偿金全部由赡养人__________继承,其他子女不得有异议。
3、母亲在世的情况下,农村房屋产权归母亲所有,并受法律保护,此期间任何儿子不得出售,但母亲房屋闲置时可以出租,出租期间所获租金由母亲自己日常支配。
4、母亲去世后,儿子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全部儿子承担,两位女儿不承担任何费用。
5、母亲百年离世后,母亲住房、其他财产等遗产由儿子继承。
第五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母亲、儿子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应友好协商。
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当地社区、街道、居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
3、儿子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儿子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母亲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六条 其它
(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的特殊约定)
第七条 附则
1、儿子对本协议的内容要完全理解和认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口头、书面协议。
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儿子、母亲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包括母亲另立遗嘱等)均需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协议生效后,儿子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参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
3、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4、本协议可经律师见证或公证,未见证或公证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子女共同委托协议履行监督人监督执行。
5、本协议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儿子、母亲、协议履行监督人各执一份。
风险提示: 遗嘱必须有立遗嘱人的签名,如果遗嘱人没有签名,尽管遗嘱内容真实,但因欠缺形式要件也是无效的。
除了上文所分析的,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前可以变更、撤销。
若是自书遗嘱有些许改动的,建议在改动的地方签名、按手印,同时注明改动的日期,但最好还是重新再订立一份遗嘱。
被赡养人(母亲):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赡养人(长子):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协议履行监督人: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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