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第一章 合同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电力线路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括
1、工程名称:莱德集团110KV线路工程
2、工程地点:神木县大柳塔镇阳旺塔村(郭家湾)
3、路径概况:
本线路从莱德集团110KV升压站至杨旺塔110KV变电站,新建单双回线路,其中0.641Km为同塔双回线路,余下0.212Km为单回线路,跨越线路10KV、低压、通信线,跨越公路一处。
4、工程内容:
1)、线路电压等级:110KV,全线路按照设计要求安装施工共8基铁塔,其中钢管塔组立4基,角铁塔组立4基,(7738终端塔1基,7727直线塔1基,7738转角、终端塔2基)。
2)、线路全长0.853Km,导线采用LGJ-185/30钢芯铝绞线,避雷线1根采用GJ-50镀锌钢绞线,另一根采用OPGW-16芯复合光缆。
3)、以上工程土建部分施工由乙方施工(包括铁塔基础的土石方工程、基础浇筑等)。
4、工程性质:新建工程
5、承包范围:
甲方承包的施工范围包括图纸中标明的所有地面以上线路安装工程(不含材料)。包括杆塔组立、金具绝缘子的组合安装、电缆通信线路导线架设、地面以上接地装置制作安装、相序标志标牌制作安装、防鸟刺设施安装及检测试验、线路调试、工程质量自检等。
6、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章 合同的依据
第二条 合同的依据
1、根据《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xx)和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线路纵断面图、平面图和设计说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章 工程价款和工期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甲方方安装工程承包价为:元,大写第四条 合同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年月.
2、计划竣工日期:年月
3、总日历工期:共计 日历天。
4、因天气原因和工农关系等因素造成的延误,经乙方认可后竣工日期相应往后顺延。
5、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从乙方基础浇筑完毕材料到场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计算。
6、应严格执照工期要求完成工程进度,不得无故拖延。
第四章 双方责任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通知甲方开工前提供施工图纸贰套;
2)、乙方按合同第十一条规定预拨付工程款,以免影响进度;
3)、负责组织对施工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代表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积极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提供乙方相关施工人员的作业证书,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向乙方请求组织验收,并配合乙方一起验收;
3)、严格按施工图纸及说明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做好施工过程 中交叉跨越、穿越电力线路和停、送电和确保线路施工防护安全工作;
5)、甲方必须建立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和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到每个施工工人员,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方;
7)、每天的工作计划提前24小时告知乙方,由乙方向业主及工地监理汇报。
第五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六条 承包方式及材料供应
1、施工现场由乙方统一规划,安装工程由甲方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应该保持整洁,道路畅通,物质材料摆放整齐,搞好文明生产。
2、甲方编制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措施,每一项工程质量都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定施工,并服从乙方工地代表及监理的现场管理。
3、工程开工前,甲方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不力,贯彻到每个职工并在学习贯彻书上签字,没有参与学习的职工不得参与施工;指派专人对施工中的安全、质量和工程进度负责。
第七章 安全责任划分
第八条 安全责任
甲方应加强对所聘用施工人员严格进行作业资格审核,审查合格方可方可上岗;对于施工作业项目甲方应及时对操作人员进行了安全交底,说清楚危险点,并有预控措施进行防范;甲方应配备齐全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并确保设施设备合格且在有限使用期内;施工过程中有专职安全人员死盯施工人员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叫停施工,问题隐患消除后方可施工;甲方需严格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一切安全管理。
本条款可解读为乙方已完全交代清楚了甲方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甲方已完全明白安全责任事关重大,对于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甲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 质量保证、验收、资料移交
第九章 质量保证
工程按照建设部《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xx)和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线路纵断面图、平面图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项目从竣工投运之日起: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2、在质保期内,甲方负责处理工程遗留的质量缺陷。
3、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随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凡不合格工程必须限期返工。
4、安装部分的工地同步资料由甲方负责完成,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乙方提供电网行业通用资料表格,并提供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甲方负责填写,共同报监理签字,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共同完成安装部分的资料。
第十条 验收
1、按照建设部《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xx)和设计要求和乙方提供的施工图验收。
2、甲方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由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专家最终验收通过即可,对于验收中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整改意见甲方应在整改期限内无条件消缺。
3、甲方尾款结算完全以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起居室最终验收通过为前提,验收通过一周内按第十一条之规定结算尾款。
第九章 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
第十一条 工程支付比例及方式
双方商定付款方式为 。
第十章 违约和处罚
第十二条 违约
1、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视具体情况及损失大小追究违约方责任。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签协议或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 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顾全大局,力求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时,可申请调解。
2、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都仍应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已完工程。
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1)、因施工单位原因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2)、因施工原因工期严重斤且没有令人满意的赶工措施抢回工期;
3)、甲方不服从乙方工程管理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4、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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