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全乡农村党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扩大党员群众对基层党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党务公开内容
1、固定公开内容包括年度工作目标、班子成员分工、联系电话、农民参政日、群众接待日等;
2、定期公开内容为定期工作安排和工作落实情况,党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议题,党员干部帮扶群众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等;
3、及时公开内容为上级有关文件、通知,“一事一议”时间、事项,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和事关宫员群众切身利益而又急需办理的热、难点问题等。对于党员和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其他事项也应予以公开。
二、党务公开形式
在公开形式上,注重公开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要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实用的原则,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相结合,以宣传广播、公开栏公开为主要形式。公开栏的设置应固定醒目,便于党员群众观看。公开的内容逐条、逐项予以公布,公开栏旁设置意见箱。人口多,地域广的村应设立多个党务公开栏。
三、党务公开程序
1、需公开的内容经党支部委员会通过,然后以适当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开。
2、填写《党务公开登记簿》,将公开的时间、内容逐次登记,照样备查。
3、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处理,提出改进措施。
四、党务公开时限
根据公开的内容合理确定公开时间,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充分体现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和及时性。常规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五、工作要求
1、成立领导机构。各村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起草公开内容,收集群众意见。
2、建立汇报制度。农村党组织就党务公开工作按季度向所属乡党委作出汇报。
3、健全监督机制。乡党委要将党务公开列入农村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和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体系,对此项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对不按规定进行党务公开或搞假公开的,严肃追究支部书记及有关工作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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