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乐陵市威格尔橡胶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德州天弘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
乐陵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元大道西首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10年;自20xx年01月0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2、房屋租金:每年5000元币(伍仟元);每年年初缴纳年租金。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需按时交纳各种费用,因乙方未按时交纳各种费用所产生的'任何问题均乙方自行承担;
2、在租用期内,乙方将该房屋做办公场所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3、在租赁期内乙方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租给第三者;
4、租赁期内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房屋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
5、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半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6、在租赁期内,如任何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签约日期:20xx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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