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 地下车位一个,车位号 ,现将该车位租赁给乙方使用。
2、该车位租赁期为 个月,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车位月租金为 元,合计 元(大写 )。由乙方于 年 月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完租金后,甲方将车位IC卡张交于乙方。租赁期内,由甲方缴纳全年的车位物业管理费;如乙方将车位IC卡丢失,由乙方负责补办,并承担补办费用。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车位作为停车使用,不得有违法违规使用行为(如丢放物品、转租、出售等),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车位如在租赁期内受到人为损坏,乙方自行负责维护、赔偿。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位,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双方违约的处理:其中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受损失方支付元违约金,(违约内容包括单方解除合同、擅自转租、出售、改变用途、逾期交付车位)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向对方还应负责相应的赔偿。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及长江国际雅园物业(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补充条款: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电 话: 电 话: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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