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成果,结合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及“隐形四风”专项整治,太和县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县开展进一步深化“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专项整治从8月11日至8月28日,整治对象范围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以及乡镇站所及村级党组织。整治主要包括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围绕资金、项目、考核名次等,通过“酒桌办公”谋取不当利益;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开展调研、培训、召开会议、检查考评等公务活动中接受公款宴请;向下级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转嫁招待费用;同城部门、上下级之间相互公款宴请;借汇报工作之名,行吃喝送礼之实;其他需要治理的“酒桌办公”问题等9个方面内容。
通知强调,专项整治分认真开展自查、重点集中排查、适时随机抽查、畅通举报渠道、严格执纪问责、总结汇总上报等步骤进行。期间,县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检查公务接待情况、报销票据等形式,对去年以来全县范围内贯彻落实“禁酒令”,特别是使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及“酒桌办公”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存在的突出问题。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受理群众举报涉及“酒桌办公”以及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线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较轻的,督促整改纠正;对问题严重的,严肃查处和问责。凡是发生“酒桌办公”问题,一律快查快结、一律从严追责(组织者、参与者)、一律实施“一案双查”、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思想认识,把深化“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加强领导,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工作统筹,明确专人负责,强化措施落实,认真排查本单位是否存在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及“酒桌办公”问题,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梳理问题清单,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深化“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确保全县深化“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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