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国家对于政府的官员是做出了很多的规定的,这些规定中就包括⾏政不作为⽅⾯的,很多⼈对于这些也不是⾮常的清楚的,那么⾏政不作为的成⽴条件是什么?⾏政不作为上哪投诉?店铺⼩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下⽂中的知识可以帮助到您。
⾏政不作为的成⽴条件
⾏政不作为的成⽴是否需要由相对⽅的请求为条件,也就是说,是否只有在相对⽅请求,⽽⾏政主体不履⾏法定义务时,才构成⾏政不作为;当⾏政相对⽅未请求时,⾏政主体的不作为可否视为⾏政不作为。从理论上说,⾏政主体的职责既然是法定的,⾏政主体就应严格依法履⾏,⽽不应以相对⽅是否申请为条件;然⽽在实践中,⾏政主体职责的履⾏往往指向特定相对⽅权益的保护,存在着相对⽅未请求⾏政主体也知悉的可能,此时,相对⽅是否提出申请,不影响⾏政主体对相对⽅法定义务的履⾏。如当某公民遭受⽍徒抢劫时被治安民警看见,此时,即使该公民未向该民警申请保护,该民警也应当履⾏保护职责。但在绝⼤多数情况下,相对⽅不申请,⾏政主体不可能知悉,也就不可能履⾏法定职责。此时,相对⽅是否申请决定了⾏政不作为的成⽴。因此,不能在原则意义上将相对⽅的申请⼀般地作为⾏政不作为成⽴的必要条件,但也不能完全否定,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政不作为的义务来源
第⼀,法律直接规定的⾏政作为义务。这种法律正⾯规定的⾏政作为义务只能来⾃狭义的义务性法律规范,禁⽌性或授权性法律规范都不能正⾯体现⾏政作为义务。
第⼆,法律间接体现的⾏政作为义务。所有授权性法律规范均隐含相应的⾏政职责,其中很⼤⼀部分是⾏政作为义务。另外,⾏政相对⼈⾏政法上的权利义务规范也隐含⾏政主体的⾏政职责,从⽽包容着⾏政作为义务。
第三,⾏政法规、⾏政规章以外的⾏政规范性⽂件规定的⾏政作为义务。
第四,先⾏⾏为引起的⾏政作为义务。它指由于⾏政主体先前实施的⾏为,使相对⼈某种合法权益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险状态,⾏政主体因此必须采取积极措施防⽌损害发⽣的作为义务。
第五,合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政主体因订⽴⾏政合同所产⽣的作为义务。⾏政不作为上纪委监察投诉。
店铺⼩编提醒您,相对于⾏政法责任,如果⾏政职责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那么⾏政主体就不能承担由此产⽣的法律后果。如果您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或者是还有其他⽅⾯的法律知识想要了解,⼩编建议您不妨登陆我们店铺的⽹站进⾏在线律师咨询,他们将针对您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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