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评课要先“备课”
作者:严卫林
来源:《黑龙江教育·中学教学案例与研究》2007年第07期
备课是上课的前提,要上好课首先要备好课,这已是无可辩驳的真理。不仅如此,笔者认为听课、评课要取得好的成效也得先“备课”。 镜头回放:
某市举办“新编鲁教版思品课教材教法研讨会”,在活动中,组委会特聘请了几位思品课教学方面的行家前来助阵,为一线教师的课堂教学诊断把脉,指点迷津。那天开课教师执教的是鲁教版九年级第三课《全民共同致富》。
听完课后的第一个议程是首先请几位专家级教师进行评课,为新教材教学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只听见一位专家迫不及待地杀了出来:“我觉得这位教师在介绍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时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忽略了运用原理进行解释。由于没有原理介入,教师费了不少口舌,学生花了不少工夫,走了不少弯路。其实前一课已讲过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教师在引导学生学习此框内容时应借助‘生产资料归谁所有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决定产品如何分配’的原理进行阐述,从而使学生明白由于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我国必然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样水到渠成,一目了然……”专家滔滔不绝地表白着自己的高见。
从这位专家的口气中明显听得出他在责怪这位教师没能把握和挖掘教材,教学方法不当,导致了学生理解教材上的困难。可这位专家有所不知,新编的鲁教版教材已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内容全部删除,甚至连生产关系这个名词已从教材中“蒸发”了。如此处理教材可以大大淡化理论,降低难度,减轻了学生的学习负担,真正使思品教材走出了“繁、难、偏、旧”的死胡同,体现了课改宗旨。如果还是补充老教材的内容,照搬老教材的教法,那就无异于“穿新鞋走老路”。而且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一原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如果要补充的话,就得要增加大量的篇幅,这决非用几节课就能轻而易举地解决的。
无独有偶,在此次评课中教师们还发现有多位评课教师的见解并没有如想象中的那么深刻和一针见血,甚至有多处地方还出了“洋相”,让教师大倒胃口。很明显,这几位专家来听课前肯定也没有好好解读教材,没能认真“备课”,企图凭老经验办事,敷衍塞职,从而导致了评课中的“瞎指挥”,降低了专家在教师心目中的高大形象和良好声誉。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发展,听课、评课已成为校本教研的一种有效载体被广泛使用,热闹非凡。而反观我们平时的听课、评课活动却时常会出现这样令人尴尬的情况,不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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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在听课评课时对教材不熟悉,更不要说对教材做到了如指掌了。由于对教材把握不透,评课时或浮于表面,蜻蜓点水;或评不到位,隔靴搔痒;或错误点评,南辕北辙;或主次不分,拣了芝麻反丢了西瓜;或信口开河,牛头不对马嘴……凡此种种,导致了听课评课的低效、无效,甚至负效。
“不打无准备之战”,学校在组织教师举办听课评课活动时,应提前一天公布听课的课题,提醒听课教师及早做好准备,熟悉教材,吃透教材,这样评课时才能有更多的发言权,才能入情入理地分析授课教师的优点和缺点,减少评课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也可以提高自己在教师中的威望;不仅如此,听课教师还可以对照自己“备课”时所设想的教法,反思一下哪些是他人课堂教学的亮点,是自己在“备课”时所没有想到的?哪些是课堂教学的败笔?对于其合理的做法可以大胆吸收,为我所用,对于其失误引以为戒,扬长避短,达到听课评课的初衷。同时,校际之间或市级以上级别的听课评课活动也应该提前通知听课教师,告知教师听课的内容,以便听课教师能早作准备,使听课、评课活动做到有的放矢,提高活动的有效性。 (作者单位:江苏省吴江市南麻中学) 编辑/于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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