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消防安全通知 【篇一:消防安全告知书】 消防安全告知书
为了加强的消防管理,预防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各位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省、市有关消防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特向各位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的施工单位及进行各项施工的单位下发消防安全告知书,请各位认真阅读,承诺在实际使用房屋过程中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严格遵守以下相关消防安全规定:
一、业主如通过出租等方式将房屋租赁给他人使用,请您务必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与承租人一起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业主如通过出租、出借等方式将房屋交给他人使用,业主和承租人、借用人需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出借)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实)交到“ ”物业服务中心备案;同时,双方承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五日内,到本物业服务中心共同签署本《消防安全告知书》,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为确保本物业管理秩序,维护您作为业主的合法权益,本物业服务中心将及时登记造册管理,明确记载业主和承租人、借用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出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信息。
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指定为本产权单位防火负责人,并承诺认真履行防火职责。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明确的签字防火责任人若因工作调动和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职务时,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另行指定专人(如未指定,则由业主本人担任)继续履行其前任的职责,并立即报送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进行装修施工前期,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四川省建筑装修消防管理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等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进行设计,并需将装修施工图和装修方案报物业服务中心物管处审核备案,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对于隐蔽工程,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诺经物业服务中心检查验收后才进行下一步施
工,未经许可不擅自改变水、电、气线路,不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如未经物管处审核备案即进行装修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同意承担因装修和使用房屋发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诺合理、安全地使用该房屋,承诺不使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不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违法分割出租房屋,不擅自改变该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屋用途,不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不擅自在该房屋周围搭建违法建筑或设施,不将住宅用作商业、经营、
工厂、仓库、办公等用途,如因此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同意对因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在本小区内存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体、气体及燃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诺不在小区楼层中的走廊以任何形式堆放任何物品,并需将废物及垃圾放置于物业服务中心的指定地点。经本物业服务中心人员检查提出书面制止意见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仍拒不整改的,视为本物业服务中心已经获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书面授权,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任意置放的物品等进行处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此不提出任何异议和补(赔)偿要求。
八、凡需动火(电焊、氧割、气焊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诺提前申报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并落实专业人员监护,准备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诺及时清理现场,防止留下消防安全隐患。
九、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雇佣的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承诺进行规
范和指导,确保该等人员均服从物业服务中心的管理和劝诫。
十、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诺在如发生灾害事故后,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负责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在自己的产权区域范围内发生的灾害事故互负连带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一、物业服务中心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以及本消防安全告知书规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具有安全隐患的行为,润锦城公司有权请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相应民事责任。
十二、本消防安全告知书确认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使用的物业区域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治安、防火责任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本人或其法人代表(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本物业服务中心仅提供公共秩序维护服务,不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专有使用部分承担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责任。
十三、业主已明确本人的前述义务和责任,如违反防火安全及治安管理规定,在所使用区域内发生火灾或治安事件,本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自愿为物业使用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四、本消防安全告知书一式二份,由“”物业服务中心、业主(物业使用人)各保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承诺在实际使用、管理小区该房屋期间内,全面按照本《消防安全告知书》的要求认真执行。经认真阅读消防安全告知书,并在充分理解责任告知书全部条款含义的前提下,同意自愿签署本消防安全告知书。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业主(房号:)签字: 物业使用人签字:年月日 【篇二:春节消防安全通知】 通知
2013年春节将至,为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本小区现联合派出所、居委会一起,对消防系统及设施进行排查,对于消防通道、楼道、竖井内及各死角处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清查,对于持有车辆的业主,禁止停放在消防通道,保证消防道路的畅通,防止道路堵塞,请广大业主予以配合。
1、对小区公共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排查,请不要动用楼道内外的消防箱及其内部设施,并且组织人员对消防箱内的杂物进行清理。
2、请各位业主将竖井门中的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干净,避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请各位业主不要在自家地下室、车库、楼顶露台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减少可燃物体性的火源。
4、请各位业主不要在楼道及消防通道内存放杂物,悬挂衣物,停放非机动车辆,保证楼道及消防通道的畅通。
5、针对本小区存在的出租户,尤其2户以上的,物业管理处将联合其业主,对其房屋出租人员宣传安全知识,并检查屋内消防安全隐患。
对于上述情况,请各位业主及租房户在1月31日前处理完毕。物业管理处将联合新北派出所、新新家园居委会于2月1日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检查,并对出现的隐患进行排除,对于杂物进行清理。
物业再次恳请您:为了自家及他人的安全,请重视消防安全的预防工作。再此,感谢广大业主的支持与配合!为我们共建一个和谐、舒适、安全的家园而努力!
新北派出所新新家园居委会贻景花园物业管理处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篇三:物业消防安全标准】 物业消防标准 一、目的:
保障物业公司所管理区域内的的公共安全和预防火灾的发生,为业主和使用人的工作、生活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二、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三、消防主管职责
(一)、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则。
(二)、组织制定、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三)、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四)、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五)、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六)、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
(八)、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四、工作程序:
(一)、安全宣传
1、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案例,找出辖区安全防范弱点和存在的问题。
2、结合辖区安全防范实际,编拟宣传材料。 3、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4、如有具体针对性的材料,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5、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材料,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6、关于辖区安全防范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二)、安全检查
1、消防设施设备每月检查一次。 2、每次检查形成文字记录。
3、实行统一登记、逐级负责、专人管理制度。
4、消防器材由保安统一编号、定位、使用、保养,每月检查一次。 5、每天必须检查指挥中心是否能正常运行,各报警探头是否损坏,报警模块板能否和监控中心联通。
6、紧急疏散通道、消防指示灯是否正常运行。 7、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 8、消防标识是否清晰完好。 (三)、消防栓的检查
1、消防栓每月检查一次,检查是否有水,压力是否正常。 2、栓体情况:消火栓是否被埋压、圈占、消火栓是否漏水,消火栓帽是否遗失。
3、开关情况:消火栓是否能快速打开,正常输水。 4、标识牌:是否遗失、干净。
5、消火栓水压能否达到要求,远距离控制能否在要求的时间达到所要求
的压力。
(四)、灭火器的检查
1、摆放位置是否摆放在阴凉、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不得受到烈日的暴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受剧烈震动。
2、灭火器器材周围 2米内不得堆放杂物。
3、灭火器的瓶体、保险销是否完好无损,器材是否擦拭干净,灭火器药液是否减少、被动用过。
4、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5、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6、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松动、变形、锈蚀、损坏)。 7、可见部位防腐层是否完好(轻度脱落要及时补好,明显腐蚀应送专业部门维修及进行耐压试验)。
8、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启,必须按规定再行充装,重新铅封)。 9、按时进行定期检查、保养检查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
(五)、消防装备检查
1、水带、水枪、分水器等设备是否完好,水带接口是否漏水、水带是否发霉,设备是否正常。
2、消防拉梯:拉梯牢固程度如何,拉绳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使用。
3、防火服、消防斧、消防绳是否完好。 (六)、消火箱的检查 1、每月逐个检查一次。
2、栓外检查:检查栓门关闭是否良好,锁、玻璃有无损坏,栓门封条是否完好。
3、随机抽取灭火栓总数的 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监控中心应由正确的报警显示。
4、检查箱内元件是否良好,有无脱落,栓内水龙头有无渗漏。 5、开栓门取出水带,仔细检查有无破损,如有应立即修补或替换。 6、检查水带有无发黑、发霉,如有,应取出刷净、晾干。 7、将水带交换摺边或翻动一次。
8、检查水枪、水带接头联接是否方便牢固、有无缺损,如有,立即修复,然后擦净在栓内放好。
9、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无缺,替换阀门老化的皮垫。 10、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应重新补刷。
11、将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锁上栓门,贴上封条。(七)、施工现场的检查
1、有没有配置足量、适用的灭火器材。 2、有没有违章动工的行为。
3、有没有乱拉电线和电源接头用裸丝代替插头的行为。 4、施工用的电器机具和临时照明灯具,有没有按照要求采用橡皮电缆线路。
5、有没有违反规定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6、有没有违反规定,在施工现场生火、焚烧、抽烟等。 7、有没有未经许可,动用氧、电焊以及其它明火作业行为,有没有足够
的防火措施等。 (八)、安全通道的检查
1、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杂物堆放、车辆堵塞,是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3、标志是否完好、处于明显处、便于确认处;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被遮挡、损坏、紧急情况下能否照明等。
4、通道照明是否完好能正常照明。 五、检查部位及检查标准
(一)、每月末对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二)、节日前或有重大活动的前一天,对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三)、检查工作由消防负责人组织。
(四)、检查项目为所有消防灭火器材、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检查配电
房、风机房、电梯机房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
(五)、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楼梯是否畅通,烟感探测器、指示灯是否正常。
(六)、检查设备层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七)、检查各机房、电房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八)、检查防火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灯及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九)、检查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的事项。 (十)、检查防火设备能否正常使用。
(十一)、检查中发现设施设备有异常,或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要立
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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