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班级”量化考评方案
为加强学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集体荣誉观念,形成良好的校风,共创“文明班集体”,共创文明校园,经研究,制订本方案如下:
一、说明:
1、量化考核分日常检查和每月考评两部分,主要包括五项内容:纪律、卫生、两操、德育活动和劳动等。
2、每个班级为一个集体,每个集体设基础分为100分,在检查中每发现学生有一次不文明行为(学生在纪律、两操、德育活动和劳动等方面做的不到的行为统称为“不文明行为”)或班级有一次违规现象(如预备时不唱歌、上课时不喊起立等),扣除该班级量化积分1分,卫生扣分依照后面所附细则。
3、日常检查由值日领导和学生会分别检查完成,值日领导做好当天的全面检查(包括纪律、卫生),对班级的纪律、卫生随时检查(包括课间),随时扣分,并做好记录。学生会每天只检查两次,即早饭后和午饭后,且只检查班级卫生,不检查其他方面。学生会每次于辅导铃响后开始检查,15分钟内检查结束。
4、值日领导和学生会检查时,要简明扣分原因。当天值日完毕,在总分栏中合计出扣分总数,学生会检查记录于当天中午检查结束后交给当天值日领导,然后由值日领导将师生的检查记录整理后填写到周汇总表中,于第二天预备前将扣分总数公布到教学楼前的公示栏中,并将学生检查记录收集于学校日志后。
5、寝室管理老师做好每个班级的寝室检查记录,每发现一次不文明行为,只扣一分,卫生等其他方面按细则另行扣分,于第二天预备前将前一天的扣分总数公布到公示栏中,一周结束后,将检
查结果送交到政教处。
6、日常检查的结果每周评比一次,按积分高低,按60%比例评出文明班级,发放“文明班级”流动红旗。
二、细则:
A:日常检查
(一)纪律:基础分50分,出现下列违纪现象,每次扣班级量化积分1分。
1、男生留长发,男、女生染发、烫发、染指甲、留长指甲者;
2、教学区穿拖鞋、佩戴手饰者;
3、上课迟到、早退、旷课,辅导铃响后不进班,在校园内乱跑者;
4、早自习及三饭后不按时进班者(早、晚饭就餐及准备时间为25分钟,午饭后为30分钟);
5、上课不注意听讲、做小动作、交头接耳者;
6、上课打瞌睡、看课外书、做与学习无关事情者;
7、扰乱课堂,影响他人学习者;
8、课间在前檐下栏杆前站成排者(学校要求:不停留);
9、课间在走廊、楼梯道、校园内大声喧哗、吵闹、说脏话、追逐撕打及在走廊、楼梯道大踏步
奔跑者;
10、在教室里打闹、喧哗、坐桌子、踢凳子、敲桌子或做有违校纪班规事情者;
11、勾肩搭背,多人并行者;
12、在光线许可时,不按时熄灯的班级;
13、打架、骂人、吹口哨、说闲话,在同学中拉帮结派,搞不团结行为者;
14、不服老师管教,顶撞教职工者;
15、私拿他人物品、盗用他人饭卡者;
16、在集会时,起哄、骚乱、交头接耳、做小动作、看课外书、吃零食、乱扔废纸者;
17、翻越院墙、大门,私自出校者;
18、从教室北窗倒垃圾、倒水,从楼上往下吐痰或扔废纸、杂物,乱扔砖头、瓦块者;
19、践踏草坪、折损花草、破坏公物者;
20、携带管制刀具或危险品进入校园,燃放鞭炮者;
21、预备后不唱歌,上课时不喊起立的班级;
22、到食堂就餐时,奔跑、喧哗、打闹、加队、乱敲餐具者;
23、在墙壁、桌凳等地方乱刻乱画,涂抹板报字迹者;
24、不节约用水,浪费水资源者;
25、乱倒垃圾,乱扔废纸、塑料袋等杂物者;
26、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劳动以及其他集体活动者;
27、进入网吧、游戏厅者;
28、考试作弊者;
29、在禁止区域就餐(就餐区域指餐厅附近,不得在西花园、车子棚、教室、寝室、教师生活区等区域就餐);
30、将剩饭乱倒者;
31、吸烟、喝酒、打牌、下棋、带手机、随身听、玩游戏机者;
32、早操、课间操说笑、打闹、不上操或做操不认真者;
33、在教学楼、教室等地方拍球、踢足球、打羽毛球者;
34、其他有违《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言行。
(二)卫生(基础分为40分)
1、教室内桌凳、标语不整齐,地面不干净,洒水不均匀,门窗、玻璃脏,酌情扣1-3分。
2、卫生区每日早、午饭后各扫一次(规定时间内打扫完毕:早饭后7:30以前,午饭后12:30以前)。不打扫者一次扣3分;不按时打扫、打扫不彻底或值日组不能及时进班者扣1-2分。(如有烂砖头、纸片、塑料袋、碎玻璃碴等垃圾每处扣0.5分,此项扣分不超过3分,有纸屑扣1分,扫后垃圾不清走扣1分)。
3、从楼上向下(或随地)倒垃圾,扔废纸、果皮,吐痰一人次扣1-2分。
4、卫生区墙壁有乱写乱画,不及时清除者每次扣1分。
(三)两操:(基础分10分)
1、站队不及时,行列不整齐,无领操员分别扣1分。
2、做操不认真或部分不做操者视情况扣1-3分。
3、班级不做操者扣3分(考试或学校公务除外)。
B、每月考评:
1、安排各班上交的有关材料,不按时上交者,酌情扣1-3分。
2、在学校组织的德育等活动中,组织不力或不参加者,酌情扣1-3分。
3、学校布置的劳动,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者,酌情扣1-3分。
4、升旗仪式组织不力,班主任或学生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者,酌情扣1-3分。
5、在学校对班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中,对较好完成任务、表现突出的班级奖励1-3分,对不能完成任务、表现较差的班级,酌情扣1-2分。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或有不妥之处,运行中再作调整。
201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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