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深圳市创达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通过甲、乙双方充分沟通,最终在公平自愿和互利共赢的前提下达成 以下合作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全权代理乙方品牌产品,通过甲方的运作渠道进行全球销售 和推广;
2、 甲方严格按照品牌价格系统协议运作市场(详见价格系统协议), 以保障乙方品牌权益和品牌市场规范;
3、 甲方承担合作期间所有的广告宣传和推广费用;
4、 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产品的品牌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乙方 利益及名义。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为保证乙方所供产品在品质、数量、交期等方面的承诺,甲、乙 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产品品质保证金, 合同期满后全部返还;
2、 乙方将名下品牌:唯一授权给甲方在全球市场上推广销售,不允 许授权其他任何非甲方销售途径经营该品牌,一经发现则需赔偿甲方 违约金人民币10000作为补偿;
3、 乙方负责授权品牌的产品生产,并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详
见售后服务协议);
4、 乙方品牌产品在流通市场使用过程中,因质量产生的问题由乙方 负责保修或退换服务;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5、 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应继续向该品牌使用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协议条 款的服务内容;
6、 乙方在合作期间必须严格按照供货合同为甲方客户输送品牌产品 ,不得影响甲方市场销售运作,因乙方未及时供货造成甲方的损失由 乙方承担;
7、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授权的品牌进行产品成本预算、价格系统 制定和品牌权益维护。 三、 违约责任:
以上内容在没有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允许单方终止合同; 若有违反,违约方需支付另一方¥10000违约金。 四、 争议处理: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则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 同等的法律效力;
2、 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3、 本
协
议
自
签
订
之
日
起
生
效
。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联系方式:
经办人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创达能
品 战 合 书
牌 略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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