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供电企业的营销部门统一归口受理客户的新装、增容及用电变更等申请,其主要业务包括用电申请书的发放及审核、供电条件勘查、供电方案确定及批复、有关费用收取、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施工中间检查、竣工检查、供用电合同签约、装表接电等业务。
客户申请 申请受理 供电方案勘查、确定
签订电力建设协议书 设计及设计审查 审批
工程施工及工程验收 签订供用电合同 装表送电 办事时限:
1、供电方案答复期限:
供电企业在受理客户新装用电申请后,居民客户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客户,低压电力客户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客户,高压单电源客户的供电方案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客户;高压双电源客户的供电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答复客户。
若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案时,供电企业要向客户说明原因。客户对供电企业答复的供电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可在一个月内向供电企业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可再行协商确定。客户根据确定的供电方案进行
受电工程设计。
2、供电方案有效期:
从答复供电方案起至受电工程开工日止,有效期为一年。 客户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的,在有效期到期前十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视情况予以办理延长手续。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
3、对客户送审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答复时限:高压供电的最长不超过1个月。低压供电的最长不超过10天。供电公司的审核意见应以书面形式连同审核过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一份和有关资料一并退还客户,以便客户据以施工。
4、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
5、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6、供电设施因计划检修需要停电时,应提前7天将停电区域、线路、停电时间和恢复供电的时间进行公告,并通知重要客户。供电设施因临时检修需要停电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重要客户或进行公告。
7、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抢修服务,在正常情况下,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
8、提供电话语音提醒交费业务,按照客户事先提供的电话和约定的时间,提醒客户交纳电费。规范客户欠费停电管理,依法确实需
要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9、供电服务电话“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投诉在5天内、举报在10天内答复,对投诉、举报客户和故障报修业务100%电话回访。
10、引起停电或限电的原因消除后,责任部门(单位)应在3日内恢复供电;不能在3日内恢复供电的,责任部门(单位)应将原因及时通知客户服务中心,以便向客户解释。因欠费停电的客户交清欠费后,在24小时内恢复供电。
200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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