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
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结合《患者安全目标》,制定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具体如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及范围: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正常诊断与治疗过程中,发生本可避免的涉及医疗安全的不良事件/缺陷。
包括:1.可能损害患者健康或延长患者住院时间的事件;2.可能导致患者残疾或死亡的事件;3.各类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4.不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的操作;5.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6.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7.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8.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种损失的事件;9.其他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或隐患。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级:
1.Ⅰ级事件(警告事件)—— 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分三个级别: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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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重度残疾或死亡。
2.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 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 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 由于及时发现并修正错误,未形成事实。
三、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1.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必须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以及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执行。
2.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主动性和非处罚性的特点。(1)主动性:医院倡导各科室、部门和个人自愿参与,主动报告不良事件。(2)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表根据不同内容,有以下相应部门收集处理: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由医务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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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由护理部处理; 3.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由控感办处理; 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由临床药剂科处理;
5.器械、设备安全(不良)事件由药剂科和设备科处理; 6.设施安全(不良)事件由总务科处理; 7.服务及风纪安全(不良)由政工科处理; 8.安全不良事件由保卫科处理。 五、上报形式
(1)书面报告发生安全(不良)事件后48h内,当事人或其他发现人员按照要求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至相应职能部门。
(2).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安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紧急情况使用,并随后履行书面补报。夜间及节假日应统一上报医院总值班人员。
六、上报流程
1.Ⅰ、Ⅱ级事件报告流程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Ⅰ、Ⅱ级事件,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务科、护理部报告。同时在1个工作日内填报《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至医务科或护理部;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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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院领导。
2.Ⅲ、Ⅳ级事件报告流程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Ⅲ、Ⅳ级事件时,当事人需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在1-2个工作日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交至医务科或护理部,并提出初步的质量改进建议。
3.医务科、护理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与相关科室共同分析问题,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建议,反馈给科室,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备案,每季度进行总结,依据评定标准,提出奖惩意见,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上报院长办公会决议。
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自愿性、保密性、非惩罚性
(一)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二)保密性:报告人可通过各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三)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八、监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管理,实行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务科(或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临床科室及病区参与的管理体系。各临床科室、病区应积极主动上报,全院年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案例,每百张床应至少≥15例。对于医疗安全(不良)安全事件科室应及时总结,提出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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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与安全改进措施。职能部门应对科室上报安全(不良)事件及时给予调查及核实,给出改进意见,每季度进行汇总,并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应针对各职能部门上报的安全(不良)事件,每半年召开一次评估总结会议,分析结果及时反馈各职能部门,保证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九、激励机制1.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报告进行分析,公示有关的好建议和金点子,并给予表扬。2.对提供不良事件报告的科室给予奖励及表扬:对个人报告者保密的前提下给予奖励,并给予不具名的公开表彰,上报一例予奖励50元,每科室每月至少上报一例。3. 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且积极整改者,视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免于处罚。4.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设立专人负责,把各方面报告的信息最大限度地予以收集、整理、分析,医院予以汇总并在适当的场合交流,全院共享安全信息,并跟踪处理、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5. 每年由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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