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文化的变迁与真谛
作者:贾延儒
来源:《智富时代》2015年第11期
【摘 要】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是以农耕生活为背景的、家庭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文化为主流。自“孝”的概念产生、发展并有了新的作用,即为统治服务,有了阶级的色彩。然而,孝的一切功用都源于其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当前,中国社会正处在转型的重要时期,人们的观念意识亦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孝的积极部分不仅应被作为传统文化的精髓被人重视,其人性本质更应得到社会呼应。 【关键词】血缘;爱;人性 一、孝的初衷
在中国历史上,孝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观念,《说文解字》对孝作了生动而准确的解释:“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善事父母就是在物质上奉养父母。老人缺乏劳动能力,因而善事就是给与老人物质的充足。所以,孝最初仅限于人伦范畴,其主要内容是祭祀祖先、善事父母。
孝的概念至孔子,则把孝的内涵由“养”扩大到“敬”,认为“斤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意思是说,现在,人们认为,能够养活父母就是孝,然而,如果不敬父母,而只是养活,这与养狗,养马有何区别呢?这就把孝的伦理功用突出了,善事也由物质的层面上升到了精神的层面。同时,孔子认为,人们应更强调“子孝”,而不是“父慈”。为什么要强调子孝而不是父慈呢?因为儒家把孝由家庭推广到社会,便移“孝”为“忠”,“忠孝一体”。“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在家庭和家庭的关系中维持其稳定和睦,必须做到父慈子孝,兄爱弟敬,而夫和妻柔,姑辞妇听,国家才能安宁。至此,孝就日渐凸显出政治的色彩,发挥着禁锢人民意识、维持统治秩序稳定的效用。推行孝德就是“为政”,因为,子孝于父课导致臣民顺于国君和长上,即“孝慈则忠”。一个人在家能孝顺父母,在朝就能忠君。或许,孔子将“孝”与“忠”联系起来,并不曾想其会对统治者带来这么大的便利,因为孔子并不认为“孝”就意味着儿子对父亲的任何行为都应当逆来顺受,绝对顺从,如果父亲用小捶打,儿子就应忍受着,如果用大锤打。儿子则应当逃走。否则,如果真的被打死了,则陷父亲于不义,而这则是更大的不肖;父亲有了过错,作儿子的还可以“几谏”,即委婉地劝谏,当然,如果父亲不接受劝谏,儿子还是要服从。如果君主,父亲的思想或行为“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这里提倡的,实际上是一种理智的“孝”。 二、孝内涵的政治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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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孝道,反映了人类世代繁衍过程中家庭“扶幼养老”的自然属性。目前学界关于孝的起源达成共识的,认为孝当产生或大兴于周代,其初始意指尊敬祖宗、报本返初和生儿育女、延续生命,至孔子,使孝从其宗教与哲学意义转化为“善事父母”的纯粹伦理意义。
到了汉代,封建统治者则从实践上使其政治化了,出现了“汉以孝治天下”的情形,孝被纳入封建道德体系中,开始成为封建家长制专制统治的思想基础。魏晋隋唐时期,玄学、佛教盛行,这体现了道、佛对儒家的冲击,在儒、佛、道对立交融的过程中,该时期的孝文化体现出崇尚与变异的特点,魏晋仍以“以孝治天下”相标榜,但已出现了一些援道入儒的新特点,强调孝道的自然亲情,而消弱孝道的政治教化功能。故魏晋隋唐时期留给后代的总是浪漫色彩。可见人们思想上受束缚的程度较轻。到唐代,从总体上看甚至不太重视孝道。与现代生活相比,不知是否也与当时市场自由度高、贸易往来繁盛有关?宋明清时期,孝道演变到了登峰造极的状态,除元朝由于是少数民族入驻内地故不甚重视孝道,宋、明、清统治者都非常重视孝道,孝道在理论上出现了论证哲学化,教化通俗化,义务规范极端化、专制化,在实践上则体现为愚昧化。至此之后,可以说,孝已经与统治工具密不可分了。
从孔子到朱熹,表面上看,儒家学者同样重视孝道,同样主张将孝道与家族、国家、天下联系起来,其实,其间也有重要的区别。孔子的孝道关注更多的是人之所以为人的自然情感,以董仲舒为代表的两汉经学家和以朱熹为代表的宋明理学家则在于替统治者提供理论依据。
国家出现以后,崇敬祖先,善事父母的仅限于血缘家庭的“孝”逐渐延伸到政治、宗教、社会的广阔领域,成为一种社会性的道德准则。然而,传统孝文化在受到人们极力推崇的同时,也受到强烈的批判和抵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制度的转变,主体自由意识的加强,人们对传统文化进行了再估价,一度占据道德规范首位和基础的“孝文化”在近现代收到了强烈的冲击。最严重地莫过于二十世纪初的“新文化运动”。弃传统道德为敝履,成了当时的时尚。陈独秀和吴虞皆指出孝具有多方面的危害,吴虞还指出:“把中国弄成一个‘制造顺民的工厂’。孝字的大作用,便是如此!” 三、孝的真谛在当代
传统孝道的最大弊端,在于移孝作忠,把对父母的真纯之爱换作对君主个人的无条件忠诚,演出了许多愚忠悲剧。另外,自元代之后,由于二十四孝的广泛宣扬和提倡,不近人情的愚孝行为,在民间社会也时有发生。但今天看来,这些愚忠愚孝的行为,从理论上讲,已没有再度发生的可能。因为我们现在实行的是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制度,有的只是对国家民族的忠诚,对人民的忠诚,以及对职守的忠诚,而不可能再有以具体个人为对象的条件的忠诚。 同时,由于科学知识的进步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使人们可以更积极的手段,来满足对父母的孝心、完成对父母的孝行,从而杜绝愚孝行为的发生。也就是说,孝之在当代为孝,已经没有了束缚人思想、沦为政治工具的社会环境和生存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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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上,家庭是人类社会生产的基本单位,包括生活资料和劳动力的生产。就生活资料的生产而言,家庭的生产职能在退化,特别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然而在今天的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职能,不但没有降低,反而强化了。就人口的生产而言,现在与过去一样,家庭是基本的生产单位,将来恐怕也是如此。现代家庭不同于封建社会几代同堂的大家庭,多半是以夫妻为核心的小家庭。孝于血缘关系上,或许不再有传统的教条式功效,然而其初衷却更加被凸显出来。更是由于我国在八十年代出生的计划生育国策下的一代也已到了成家立业之时,对子女的感情,对父母的感情,以及其中爆发的养老扶幼负担重等问题更加爆发出来。孝是一种道德,道德是不应该太过与物质相牵扯的。然而现在出现了围绕孝的一系列的经济利益问题,这就足以说明孝没有被好好理解和运用。
可以说,现代社会比任何时候都更迫切需要孝的回归,一个脱离了政治意味、纯粹启迪人性光辉的概念急需被人们铭记、认同、践行。孝虽然是传统的产物,但不能理解为封建的产物。因为人性是从孩提就有,而孩提能体现出来的最集中的品质就是对父母的眷恋和爱。每个人一生下来,均不能免于父母之怀,血缘关系和父母的养育以及亲密的交往等等都使这种感情更为真诚、自然、强烈。孩子对父母的感情是对产生和哺育自己生命的人的感情,这是人的本性,是良知、良能得表现。只有从内心感情上做到爱父母,才会时时处处对父母关心,无微不至,善事父母之种种行为就会皆出于爱之真情。
遗憾的是,若干年来,我们在道德教育上,只教导人们爱党、爱人民、爱领袖、爱祖国等,却很少或根本不教导人们爱父母,这不能不说是道德教育上的偏颇。爱党、爱人民等使对的,但不从爱父母讲起,这种爱的教导显得空乏无力,而又缺乏根基。 【参考文献】
[1]郑智辉.传统孝文化及其现代价值[J],前言,2003(2). [2]魏英敏.孝与家庭文明[J]北京大学学报,1993(2). [3]张践.儒家孝道观的形成与演变[J]中国哲学史,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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