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煤矿责任制汇编

来源:爱go旅游网


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 操作规程及相关措施

汇 编

岗位责任制

矿长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对全矿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二、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完善企业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强化内部管理,严格劳动纪律,足额配全、配齐各类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使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监管,提高生产效率。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四、主持制定《掘进作业规程》、《采煤作业规程》及各工种的《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重大隐患整改方案,以及实施办法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主持制定矿井的开拓布臵方案、年度生产计划以及实现目标的相关措施和办法。认真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规,切实抓好产品质量。

六、采取有力措施,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使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规程、预案、计划等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其实际执行情况。

七、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八、督促检查全矿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查处“三违”行为及相关责任人。

九、参加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其工作部署。

十、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矿的管理规章、制并、规程、预案等文件,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操作技能,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

安全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分管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全矿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矿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作业规程、预案、措施等制度。

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职工安全会议,组织开展月安全生产日活动,具体部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全矿安全生产工作。

四、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救援预案,做好实施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并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补充完善。

五、深入矿井检查,全面掌握矿井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立即部署进行整治,并对隐患整治进行重点督导、检查验收。对重大隐患整治要蹲点指挥,做好现场监管工作。

六、负责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打牢全矿安全生产基础。 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劳动纪律。具体抓好各类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使其爱岗敬业,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盲目蛮干。从严查处“三违”行为及相关责任人,使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监管。

八、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定期对各类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技能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操作技能。

九、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生产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分管全矿的掘进、采煤、运输、质量管理等生产工作。对全矿的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及本矿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在部署全矿的生产时,必须同时部署安全工作,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协助矿长制定年、季、月生产计划,并针对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生产任务。

四、严格劳动纪律,强化现场管理,科学组织生产,管好各类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合理调配生产作业人员,提高劳动生产率。

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生产计划的落实、完成情况,并针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书面整改措施。

六、认真贯彻执行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矿井开拓布臵方案,组织掘进作业和回采工作,提高矿产资源的回采率。

七、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产品质量标准,抓好产品质量,努力提高企业的信誉。

八、严格执行《掘进作业规程》、《采煤作业规程》及各工种、岗位的《操作规程》,杜绝违章行为,从严查处“三违”行为及相关责任人。

九、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电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分管机电工作。对全矿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和安全运行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督促全矿机电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作业。

三、制定电器设备、生产机械及其零配件的采购计划,对重要的、在生产中起关键性作用的设备,要亲自到商家(或厂家)选购。

四、制定全矿电器设备、生产机械的安装方案、安装质量要求、安装作业规程、调试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五、随时督查井下电气设备,特别是采掘一线电气设备的完好情况和井下值班电工对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情况。对违章操作行为和相关人员要及时制止,严肃处理。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

六、制定全矿电气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七、组织电工做好电气设备抢修工作,并制定抢修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八、定期组织全矿机电人员进行安全、业务培训,对其操作技能进行考核。提高机电人员防范事故的能力和操作技能。

九、强化制度管理,严格劳动纪律,确保我矿的电工队伍是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技艺精湛的队伍。

十、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开拓布臵、采区布臵和其他工程建设工作,对全矿的开拓布臵和工程建设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负责制定矿井的开拓布臵方案、采区布臵方案、矿井的年度开采计划、采、掘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将其落实到位,确保矿井开拓布臵合理,采、掘工作正常接替。

三、制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随时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掌握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并针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达标。

四、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避灾路线。制定矿井重大隐患整改方案、避灾路线以及其他紧急处理措施,并协助安全副矿长具体实施。

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负责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

六、负责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办、年检等工作。

七、负责工程测量和相关图纸的绘制工作。

八、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按照《安全检查制度》的规定,深入井下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制止“三违”行为,从严查处相关责任人。

九、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值班矿长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负责本班次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熟悉矿井的主要生产系统,全面掌握采矿的安全检测仪器、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性能和工作状况。

三、督促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井下生产作业人员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采煤作业规程》、《掘进作业规程》及各工种《作业规程》规范作业,坚决杜绝违章操作。

四、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时掌握各采煤、掘进生产班的产量和施工进度,认真检查其施工质量、顶板支护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责令其整改,照章处罚,并向矿部报告。

五、坚持跟班作业、巡回检查。每班次必须对井下所有生产作业地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采煤、掘进工作面等重要生产作业地点要重点检查。本班次工人作业前,要与安检员、瓦检员等井下管理人员合理分工,分别与生产班长一道进入工作面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允许工人进入工作面生产作业。

六、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排除。隐患严重,不能当时排除的,要立即将受威胁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及时向矿部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参与隐患排除工作。

七、遵章守纪,以身作则。查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人员,并向矿部报告。

八、主持召开本班次的班前安全生产会议,负责填写交接班记录,自查整改记录,“三违”人员处罚记录。

九、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现场交接清楚。 十、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安全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一、安全检查员在安全副矿长、值班矿长的领导下,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井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带头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三大规程”。

三、全面掌握全矿的生产系统,熟悉各生产作业地点的实际情况。 四、督促井下其它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生产人员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各种《操作规程》、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规范作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查处“三违”人员

五、坚持跟班作业,巡回检查。每天必须对井下的每个工作地点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和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责令受隐患威胁的人员停止作业,撤至安全地点。

六、严格执行《顶板管理制度》、《敲帮问顶制度》,切实做好顶板管理工作。

七、协助值班矿长做好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并和值班矿长一起,对整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并按照矿上的部署,全过程跟班监管其整改工作。

八、每旬向安全副矿长汇报一次工作,并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 九、参加本矿的安全办公会议,协助安全副矿长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瓦检员岗位责任制

一、在值班矿长的领导下,负责井下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检测,对井下瓦斯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严格执行跟班作业、巡回检查制度、“一炮三检”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假检和瓦斯、二氧化碳超限作业,坚决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三、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瓦斯检测作业规程》规范使用瓦检器,认真检测井下所有生产作业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每班检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每次检测结果都必须填写在瓦斯检测记录手册、检测地点的记录牌上,告知现场作业的人员,并将记录手册送值班矿长签阅审批。

四、严格执行瓦斯或二氧化碳排放制度,严禁“一风吹”排放瓦斯或二氧化碳。发现瓦斯、二氧化碳超限或其它事故隐患,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有权责令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撤至安全地点,并及时向安全副矿长、值班矿长报告。

五、协助测风员定期对井下各主要用风地点的风量进行测定,保证风量满足各生产作业地点的需要。

六、及时安排人员封闭盲巷、废巷,并设臵栅栏和警示警标,防止人员误入而造成事故。

七、做好瓦检器的维护、保养工作,不使用有故障的瓦检器。 八、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现场交接清楚。协助值班矿长做好井

下安全管理工作。

通风工岗位责任制

一、在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矿井通风设施的建设、管理和测风工作,对全矿的通风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熟悉本矿通风系统线路,掌握全矿各掘进碛头、采煤工作面所需的风量。

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定期测量矿井总进风风量、总回风风量,随时测量矿井各水平、各煤层分支巷道、各采、掘工作面的用风情况,并作好台帐和测风好记录。及时向矿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汇报,为矿井以风定产提供依据。

四、负责井下测风站的设臵工作。负责指导井下通风设施、设备安装和风巷的建设工作,确保井下通风系统合理,风流畅通。

五、认真做好井下通风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其正常工作。发现通风系统出现故障或通风设备、设施不能正常工作,要及时处理。对通风系统存在的重大隐患,要提出整改意见,报矿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具体实施整改。

六、负责井下各作业点的供风、调风工作,杜绝微风或无风作业。 七、做好测风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不使用有故障的仪器、设备。 八、抵制违章行为,不违章作业。

放炮员岗位责任制

一、在值班矿长的领导下,负责井下采煤、掘进工作面的爆破作业工作。

二、按照工作面的实际情况,填写各班的爆炸材料领用单,送值班矿长审查签字后,交各班到库房领取。

三、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爆破作业规程》等规定,规范进行爆破作业。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爆破制度。不在同一工作面用多台放炮器爆破,严禁放明炮、糊炮,严禁明电放炮。

四、实施爆破作业前要检查爆破地点的人员撤离情况、顶板支护情况,生产设备、供电线路和撤离情况。设臵警戒,并鸣警示号确认爆破警戒内无人后,方可起爆。

五、爆破后,要和班长、瓦检员一起首先进入爆破地点进行检查,督促相关人员做好顶板支护和通风工作。

六、处理拒爆、残炮时,必须按时《煤矿安全规程》、《爆破作业规程》的规定,在班长的指导下进行,必须在当班处理完毕,不得交给下一班处理。

七、做好各班炸药、雷管的使用消耗记录,督促各班将未使用的炸药、雷管及时交回仓库保管。

八、做好起爆器的维护、保养工作,认真保管爆破器材,严禁请他人代为放炮。

九、协助值班矿长做好井下安全管理工作。

电工岗位责任制

一、在分管机电的副矿长和值班矿长的领导下,负责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回撤工作。对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负直接责任。

二、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电气设备安装维修和操作的有关规定,熟悉电气设备的有关标准及规定,不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机电产品。

三、检查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不防爆的电气设备不安排入井使用。需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先了解其性能,进行通电试验,确认完好后方可入井安装。

四、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及时排除电气设备故障,确保其安全、正常运行。

五、负责发电工作,并做好发电设备运行监测。

六、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电工作业规程》,杜绝违章作业。修理设备时,必须先查明原因、切断电源,再进行检修。严禁带电维修、搬动设备。

七、认真执行《井下机电设备日常检查维修制度》、《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做好井下电气设备日常检查、维修工作和防爆性能检测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大修、保养。

八、井下供电及电气设备管理必须做到“三无”(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臵、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臵)、“二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

全”(防护装臵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臵、坚持使用瓦电和风电闭锁)。

九、认真填写《井下机电设备检修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焊钳工岗位责任制

一、在分管机电工作的副矿长的领导下,从事电焊、钳工作,对自己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听从指挥,服从安排,积极参加设备检修工作。

三、严格按《电焊、气焊操作规程》、《钳工操作规程》操作,熟悉机电设备性能、构造及原理,对其维护检修的设备完好负责。正确使用工具,做好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严禁违章作业。

四、管好用好氧气瓶、乙炔瓶、焊机,防止人身触电。不将已点燃火焰的焊具或割具随意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五、焊、割工作,必须保证质量,防止灼伤和砸伤。

六、随时检查管好作业时所需的工具、零配件,若有缺少,及时申请补充完备。

七、自觉遵章守纪,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 八、随时参加安全学习、班前会和技术培训。

绞车工岗位责任制

一、在机电副矿长和值班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绞车的升、降操作工作。对绞车的安全运行负直接责任。

二、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绞车提升运输及钢绳检查制度》作业,不在酒后、神智不清、有视听障碍的情况下,上岗操作绞车。严格执行提升巷“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必须做到“一严”“二要”“三看”“四勤”“五不走”。

三、绞车运行前必须认真检查安全保护装臵和仪器仪表等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由维修人员负责处理。

四、绞车在运行中,必须集中精力,规范操作,做到手不离操作手把,不与他人交谈。严禁在绞车没有安全停稳时就在操作上替换司机,严禁矿车跳道后强行拖拽矿车。

五、要听清、看准提升信号,确认后才能开动或停止绞车。对绞车运行中的非正常信号,必须先停车,待查明原因、处臵结束后,再继续开车。

六、钻研技术,熟悉业务,做到“三知四会”,即:知道结构原理、技术性能和安全装臵的作用;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保持绞车及绞车房或绞车硐室的整齐、清洁。

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一班绞车工未接班前,须请示值班矿长同意,并卷好钢绳刹好车,切断电源,方可下班。

八、负责填写绞车运行记录、钢丝绳检查记录、交接班记录。

抽水工岗位责任制

一、抽水工在矿机电副矿长和值班矿长的领导下负责井下抽排水工作,对井下抽排水工作、水泵安全运行负直接责任。

二、熟悉本矿巷道布局,进、出班路线和避灾撤退路线。熟悉所在工作岗位及相邻周边工作点安全状况。

三、熟悉所在岗位水仓位臵与全矿井的关系,水仓的最大容量、水源、出水路线、水泵的排水能力等。

四、熟悉水泵性能,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每次开机前,必须了解水泵房的瓦斯情况,严格瓦斯超限作业,若水泵没有运行,必须切断电源。

五、随时掌握井下水的变化情况,及时将井下水排至地面。做好水泵工作状态、运行时间、水仓的水位升降、记录。发现井下涌水量及水泵出现异状,应及时处理,确保水泵不超负荷、带病运转,并及时向机电副矿长、值班矿长报告。

六、水仓内不得有危岩、浮矸、杂物,支护必须完好、可靠。定期组织人员清理水仓,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容量。搞好水泵房的清洁工作。

七、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必须做到手上手交、接班。协助机电工维修和养护设备。

八、水泵所需配件,应提前10天向电、钳工以及分管矿长汇报,及时采购入库,做到有备无患。定期检检备用水泵完好情况,使其处于良好的待用状态。

九、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操作技能。

主要通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一、在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主要通风机的开关和运行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对主要通风机安全运行负直接责任。

二、熟悉设备构造、性能,掌握扇风机和供电系统的基本原理。做到“三好”:用好、管理好、修理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修、会排除故障。参加设备检修,试运转等工作。

三、严格按《抽风机操作规程》操作,正确无误地操作风机,包括倒换备用扇风机和反风操作。确保主扇风机24小时连续运转。

四、爱护设备、精心保养、经常保持设备和机房的清洁卫生。对风机维修工具、备件、材料、防火器材进行妥善保管,明确其用途。

五、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巡回检查,随时掌握通风机的运行状态,及时排除风机故障,发现不能处理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向矿部反映。

六、班前不喝酒、班中不睡觉,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离职守,禁止闲人进入机房。

七、看管理好机房内资料图纸,搞好设备及机房内外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八、认真填写主要通风机运行记录,切实做好交接班工作。

充电工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矿灯的充电、管理工作。是矿灯安全使用的直接责任人。 二、切实做好矿灯安全管理,防止矿灯被盗、遗失、损坏等。 三、做好矿灯维护工作,严格按规程作业,保证充电质量。确保矿灯不带病工作,闭锁装臵良好,灯线长度合理,连续照明的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已损坏的矿灯要安排电工及时维修。

四、凭证领取矿灯,收发矿灯时,对矿灯的外壳、电缆、灯头、灯锁、开关要认真检查,不将失爆、漏液、灯光亮度不够的矿灯发放入井。

五、正确使用和爱护充电设备,不将失爆矿灯或非本矿定编矿灯上架充电。不得将矿灯借给他人在工作之外使用。

六、保持充电房清洁卫生。保持矿灯清洁、不漏液、存放整齐。不在充电房内乱拉带电线路。发现停电,须立即拉下充电开关,以免倒电。

七、对违反《矿灯管理制度》和损坏矿灯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八、对未按时交回矿灯的人员必须查明原因。

九、不在工作室内会访亲友,不在上班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机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一、在生产副矿长和值班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机车的驾驶工作。对机车的安全运行负直接责任。

二、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服从调度指挥,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各种规章制度,管好、用好、维护好机车,确保安全行驶,不得酒后上岗操作。

三、熟悉设备结构性能,熟悉道路,加强日常维护保养,认真检查制动装臵,以及电动机、控制器、撒沙装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四、机车在起步、过道岔、过弯道、过车场交叉点或有人行走时,必须警铃并减速。

五、如机车部件损坏,无照明影响安全运行时,必须立即停车,进行处理,发生故障须及时汇报。

六、按规定的车辆个数进行牵引。司机离开机车时,要将控制器手把打到“O”位,取下手把,随身携带。

七、协助机电工做好机车定期检查和检修工作。 八、必须填好当班的运行记录,搞好交接班工作。

九、积极参加宣传技术学习,不断提高安全业务知识和操作技术水平。

采煤掘进班班长岗位责任制

一、采煤或掘进班长对本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需带头执行各级安全规章。负责管理和督促本队全部生产作业人员,督促其遵纪守法,照章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二、采煤或掘进班班长要做好生产资料、器材的管理工作,不得损坏设备。

三、进入工作面生产作业前,与值班矿长或安全员、瓦检员一起进入工作面检查作业点的安全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让生产人员进入作业点从事生产作业。

四、在生产中随时掌握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必须注意顶、底板及瓦斯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撤至安全地点。

五、严格当班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要立即返工。交接班时要将设备的使用状况、顶板情况、残炮、瞎炮、支护情况向下班人员交待清楚。

六、发现险情和隐患,及时组织人员排除。排除不了的,应撤出人员,并报告值班矿长进行处理。

七、工作面必须预备10根以上临时支柱。材料要堆码整齐,文明生产。熟悉避灾线路。

八、坚持制止和处罚本班的违章行为,拒绝接受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古蔺县青杠湾煤矿

采掘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生产过程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定期参加本矿的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操作技能。

二、认真执行本矿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搞好自身安全,进入掘进或采煤工作面作业前,须得安检员、瓦检员的允许,先检查作业地点安全情况,打好支护,找净危岩、活石,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四、采、掘作业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并撤至安全地点。

五、熟悉本矿的避灾路线。

六、不得擅自开关、移动井下的电器设备,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爱护井下的机电设备、器材、不得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八、严格按施工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切实抓好产品质量,将煤中荒捡净后,方可装车运出井外。

信号挂钩工岗位责任制

一、在值班矿长、安检员的领导下,负责信号挂钩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每天上班时,必须检查电铃、按钮、电缆线、挂钩以及从挂钩起10米内钢绳的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必须牢记电铃信号规定,不乱按电铃,按错电铃,情况不明,不挂钩运行。

四、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确认挂钩与矿车、矿车与矿车之间挂稳,车场内的人员已进入躲避硐室,方可发出提升信号。

五、随时注意矿车的升降情况,发现意外,及时躲避。 六、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违章蛮干。 七、搞好车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人员搭车。

人力运输工岗位责任制

一、运输工必须掌握矿车性能,应根据空、重车的情况,分别走不同轨道,并严格执行轻车让重车的规定。不得强行占道阻碍运输。

二、在装煤时必须注意顶板及煤壁的安全,箱柱是否完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向跟班管理人员汇报,及时处理。

二、两车相向行驶时,距离不得小于30米。矿车运行时,不得搭车或放飞车。

三、在运输中遇前方有人或有事必须发出信号或大声呼叫通知对方,并紧急停车,待对方处理好后方可运行。

四、运输中发生矿车跳道或其他自己不能处理的故障时,必须设臵警戒,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五、对整个运输线路的轨道、支护、顶板负监护责任;对矿车安全使用负监护责任。

六、出现问题及时汇报,对所出现的运输事故,按本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井口检身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井口检身、井口安全管理工作。是井口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严格执行《入井须知》、《井口检身制度》、《井上下考勤制度》。必须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检身。上级机关的检查人员、相关单位的参观人员必须有矿领导陪同,方可检身准予其入井。

三、对入井人员必须认真登记,注明工种、入井时间及作业地点。禁止穿戴不合格人员、酒醉人员、病人、携带烟火人员以及非本矿人员入井。

四、认真清点下班出井人数、出井时间,对未按时出井的人员必须查明原因,发现意外情况,须及时报告矿领导。

五、携带本矿生产物资出井人的人员,必须认真询问,查明是否经领导批准。未经领导批准的,必须扣留物资,交矿领导处理。

六、看管好井口周围的物资。

七、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有事必须请假,经矿领导批准,并找好人员顶岗后方可离开。

八、不在工作室内会访亲友,不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库房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库房管理员是库房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炸材及其它物资的保管及收、发、退工作。

二、库房管理员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心,切实做好库房的保安工作,对库房门等安全设施要经常检查,及时维修,确保炸材及其它物资的安全存放。

三、严格执行领退制度,凭票领取。对库存物资数量要准确掌握,做到帐实相符。

四、做好库存物资的管理工作,规范存放,定期检查,确保物资不受潮、不变质、不报废。

五、因工作失职而造成库存物资被盗或其它损失,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行处罚,并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煤场上下车工岗位责任制

一、在煤坪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煤坪上下车工作。对本班煤坪上、下车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违章操作。坚守岗位,服从管理。

三、上煤要认真负责,先验票后上煤,不得欺骗他人和本企业,不得用好煤做人情或变卖,一旦发现有变卖事实将从重处罚;有责任检查矿车是否完好。

四、做好煤坪和矿区的清洁卫生,清理好矿区内的杂物,爱护本矿的一切财产,不得私用和损坏。

五、在上下车时,必须注意安全,不得违章作业,出现安全事故,按本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是企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矿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主要安全生产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审定颁发本矿安全生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如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审定本矿改善安全条件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按规定及限向上级有关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计划时,将安全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在审定的新建技改项目时,必须遵守和执行主体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三同时”的规定

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对所发生伤亡事故调查,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坚持新工人 A矿后的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实现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决定予表彰和奖励。

8、上级机关部门来矿检查安全工作时,必须如实向其汇报本矿的安全工作情况。对上级部门发出的安全监察指令,在限期内制定措施,妥善解决问题。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总结大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10、搞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安全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副矿长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主要安全生产职责是:

1、协助矿长管理本矿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台负责领导班,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结合本矿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保证安全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协助矿长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彻落实。在主持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时,同时布臵安全生产有关事项。

4、组织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本矿安全检查,安全操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会议,制定整改措施或现场研究解决办法。对研究制定的整改措施,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6、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和定期执行情况,负责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意见。

8、认真完成落实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技术负责人具体领导本矿的安全技术工作,对本矿的安全生产负责技术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有: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制定本矿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定期主持召开科室、队组织负责人会议,分析本矿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3、深入现场,了解全矿井安全动态,不断学习,不断推广技术革新,科学地组织设计和生产,对本矿从事的新建工程项目,要做到安全生产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把好设计审查和施工收关。

4、及时填绘各种矿图,定期更换和各种图纸,为本矿科学开采,合理组织生产提供理论依据。

5、定期布臵和检查安监,生技部门的工作,协助正、副矿长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负责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6、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7、组织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煤矿职工的会员素质和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安全监察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矿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本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负责各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大修工作。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入矿工人的三级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7、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8、负责各种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生产调度科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l、及时传达、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指示。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技术规程者,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向分管矿长汇报,同时通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3、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和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生产调度

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5、参加生产事故和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安全检查(技安)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安全监察部部长(副部长)和分管业务监察主管的领导下,负责矿井或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企业有关安全的指示、决议等。

三、督促检查各基层队干、值班人员和现场各作业点贯彻执行“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进展落实情况。

四、及时查找现场不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对检查出的隐患做到跟踪排查、督促整改,如发现有造成事故的紧急危险时,有权令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至安全地点,对不听从指挥和不积极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的责任者给予罚款处理。

五、严厉查处“三违”,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人员,有权按企业的“违章处罚办法”给予罚款处理。

六、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和日常各头面的安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参加所辖范围内事故的调查座谈,并督促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七、对各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形势和问题经常进行预测分析,协助各队、班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薄弱环节。

八、加强顶板管理,空顶严格支护质量,凡采、掘工作面支护背帮接顶不实、不牢,前倾后仰,迎山无力,间、排距超规程规定的,现场必须督促立即返工合格。

九、正确处理作业现场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当现场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 十、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炸材库库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爆破器材库管人员,必须经专门的业务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坚持手上交接班,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必须登记,帐、卡、物相符,做到日清月结,报表、台帐清晰整齐。

三、加强验收工作,做到验单据、查规格,验质量清数量,并按照规定分类分别堆码整齐。

四、坚持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出库使用,严禁超过安全储量储存炸材。

五、严格爆破器材发放管理,坚持“六不放”制度,即:没有审批计划的不发;没有爆破作业证(放炮员许可证)不发;爆破员没有完清领、退手续不发;电管未作导通电阻测试和编号的不发;变质或不合格产品不发;爆破员不使用炸药、电管箱的不发。

六、对变质和过期失效的器材,应及时清理,报告企业领导,按企业作出的决定办理。

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它容

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

八、提高警惕,严格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特、防止自然灾害”工作,加强夜间巡逻,坚持24小时不离人。

九、如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立即报告企业有关领导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一节 掘进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

掘进值班队干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按时到调度室报到,汇报当班出勤人数,了解上班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问题,然后向各班(组)布臵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二、督促和协助班(组)长开好班前会,传达上级指示,交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明确责任,协助班(组)长按照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规定合理分工,确保安全、生产任务的完成。

三、认真执行现场手上交接班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和汇报制度,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班组,必须当场令其返工合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开工前,应组织班、组长和安瓦员必须对碛头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有不安全隐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好后才准作业,做到不安全不准生产。

五、严格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以及有关技术安全措施,坚持正规循环作业,严禁“三违”现象的发生。当生产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或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亲自指挥处理,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请示。

六、督促班组搞好顶板支护,防止冒顶事故的发生。

七、严格现场管理,认真管好、保护好各类设备和设施,做到文明生产。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全面负责班组生产、安全、工程质量等方面的工作,带领全班职工较好地完成本班组的安全、生产任务。

二、接受值班队干下达的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认真扎实开好班前会,清点好出勤人数,做到合理分工,把生产任务和相关的技术安全措施具体落实到每个职工的工作中去。

三、认真检查碛头的安全情况,刁净危岩,处理隐患,确认安全无问题后,才准许职工进行作业。

四、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带头执行“三大规程”和技术安全措施,严禁违章指挥和坚决制止违章作业,若现场出现特殊情况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汇报,并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处理。

五、搞好工程质量,带头并检查督促班组职工按照作业规程和操作规

程的规定进行作业,严格按照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凡有不合格的,必须当场令其返工合格,并追究其责任。

六、合理使用好原材料,管好、使用好、保护好各种设备、设施和管线,搞好文明生产。

打眼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必须坚持湿式打眼,严禁打眼与装药同时作业或在残眼内钻眼。 二、钻眼前首先检查碛头的安全情况,敲帮问顶,加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

1、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或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

2、局扇停止运转,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或风筒出风口距碛头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

3、无防尘水和有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 4、碛头有拒爆、残爆没有处理完毕时。 5、工作面有透水预兆和严重冲击地压预兆时。 6、钻孔突然与采空区或旧巷相透时。 7、其它安全隐患未排除时。

四、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

大,或出现有害气体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切断电源,钻杆不要拨出,并向调度室和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听候处理,工作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五、在倾角较大的上山工作面钻眼时,应设臵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工作台,巷道中须设臵挡板,防止人员滑下和煤岩滚动伤人。

六、钻眼时要随时注意帮顶煤岩情况,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

七、钻眼时,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摆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八、大断面巷道施工,必须搭设工作台,或采用台阶式施工。 九、掘进接近采空区,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必须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

十、用电钻打眼时,必须设有并使用自动停电的综合保护装臵。

掘进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必须经过专业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掌握规定的支护形式、支护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等情况。

三、上班时带齐生产、安全用品、用具、准时参加班前会,服从班长安排,节约用料,负责完成支护任务。

四、坚决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处理危岩和不合格支架、支柱、保证生产安全。

五、严格按作业规程中的支护说明进行支护,集中精力按操作规程作业,努力提高支护质量,保证巷道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 六、工作中牢记“三遵守、一制止、两主动”:

三遵守: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 一制止:制止违章行为;

两主动:主动排除安全隐患,主动投入抢救事故。

七、认真清理工作点的流砂杂物,堆放好支护材料,搞好文明生产。

掘进装砂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上岗前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熟悉作业规程,掌握现场情况。 二、工作时佩戴好手套,必须有专人监护顶、帮情况。

三、工作中发现拒爆、残爆、应立即停止作业,按有关规定处理,未爆炸的雷管、炸药及时 出交爆破。

四、装车必须检查支护,顶、帮、严禁空顶作业,空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应及时进行支护,否则不得进行装岩作业。

五、在斜巷装岩时,必须设有防止跑车的安全装臵,上有阻车器、下有坚固的遮挡(挡车栏),遮挡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六、由下向上掘进巷装车时、矿车下方不得有人,人员要靠巷道两帮

站并防止上方煤(岩)滚动下落伤人。

七、要注意工作点周围电缆、风筒、风管、水管等物、以防碰伤砸坏。

八、倾斜巷装岩(煤)时、不要装得太满、煤(岩)不得超出车帮及车上沿以防掉落伤人。

人力推车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按时参加班前会,听从班(组长)安排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二、推车工要熟悉巷道的坡度,道岔、拐弯、沿途设施及巷道帮与矿车的安全间隙,以便在发车、推车、拐弯、速度控制、发车警号、停车时做到心中有数。

三、在电机车运输巷道推车时,必须经调度室同意,并按调度室的指示推车,若遇推车中,掉道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行车时,要近快与调度室或机车司机取得联系。

四、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一次只能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的两则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5‰时,不得少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少于30米,如前车停车时,要立即发出警号通知后车人员。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岔道、弯道、巷

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都必须发出警号。

3、推车时应匀速前进,严禁放飞车,不准蹬、坐车滑行。 4、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五、在车场或错车道停放车时,矿车不准压道岔。

六、在单轨道上推车或临近两工作面在同一巷道推车时,应互相取得联系,确认对方没有车辆推过来时才能发车;两人以上推车时,必须做到同进同出,以免发生误撞;在双轨道上推车时,要检查另一轨道上是否有超宽物料的车辆。

七、临时停车处理障碍物时,必须提前发出警号,把矿车停稳挡好,并在矿车两端10米处设臵阻挡物。

八、在离车场接近斜坡变坡点推车时,必须检查挡车设施是否关闭。

掘进钉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上班时带齐生产安全的用具用品,按时参加班前会,听从班长安排,积极负责完成轨道的安装、修理、改道和拆道任务。

二、作业中严格按《轨道质量标准》规定操作,提高轨道质量,保证车辆安全运行、顺利完成运输任务。

三、认真清理巷道杂物、水沟流砂、铺道材料堆放整齐,搞好巷道文明生产。

四、工作中牢记“三遵守、一制止、两主动”:

三遵守: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 一制止:制止一切违章行为;

两主动:主动排除安全隐患和抢救事故。

放炮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开好班前会,带齐作业安全的用品用具,做好班前准备和班后交接工作。

二、严格执行炸药电管的领、运、用、退等管理制度,不得使用变质的炸药电管,严禁丢失、私拿、私藏 、赠送炸药物品,不违章蛮干,当班完请领用手续。

三、搞好放炮过程中的安全检查,测定或掌握瓦斯浓度;做到敲帮问顶和检查支护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保护好一切工具、设施和设备,按规定安设好警戒,撤出人员实现安全放炮。

四、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以及有关放炮的安全技术措施。

五、在清除炮眼内煤岩粉、装配引药、装泥、填泥、联线、查找线路、通电放炮、处理瞎炮和残炮时,都必须严格按“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装药放炮:

1、采掘工作面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支护有损坏或失效时。

2、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的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3、炮眼内发现出水异状、湿度骤高骤低、有明显瓦斯涌出、煤岩松软、透老空等情况时。

4、风量不足或局扇停风未处理好时。

5、炮眼内无封泥或封泥量不足,以及各种设施设备未保护好时。 6、未按规定设好警戒和炮线长度不够时。

七、严格按《作业规程》中编制的爆破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做到合理装药,提高爆破质量,防止放炮事故发生。

第二节 采煤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

电钻打眼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按时参加班前会,接受班组长安排的打眼任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不违章作业。

二、到工作面后,先详细检查顶板和支柱的情况,做到敲帮问顶和检查瓦斯浓度,如发现有冒顶危险和支护不合格时,要立即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才能工作。

三、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规定作业,保证爆破后的煤壁平整、无伞檐,不得将煤炮眼打在矸子上。

四、严格按照岗位技术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操作,做到不损坏电钻和其

它设备,工作完毕后,必须经班组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离开工作地点。 五、搞好团结、工作协调配合,做到文明生产。

攉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参加班前会,保质、安全地完成当班的生产任务。

二、进入工作面后,要认真检查工作现场的安全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题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处理好后才能攉煤。

三、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做到边攉煤边支护,严禁空顶和抖柱作业,认真执行安全喊话和传信规定,搞好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

四、搞好支护质量和工程质量,爱护设施设备,做到材料、支柱、煤炭不丢失、不浪费。

五、搞好班组安全联保,工作协同配合,工人同进同出,当班工作任务完成后需经班长验收合格才能出班。

支柱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按时参加班前会,自觉接受班(组)长安排的工作任务,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地完成当班任务。

二、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搞好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

三、必须了解所用支柱的特性、基本结构和使用方法,正确选用好支护材料。掌握工作面顶、底板的岩性变化和顶板的来压规律,在特殊情况下要采用特殊支护,并及时报告现场值班队(班)长。

四、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并严格按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支护,支护时严禁使用拆损失效支柱和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支柱,在掺打支柱时要注意附近工作人员的安全。

五、严格支护质量,掺打的支柱必须做到见顶见底,迎山有力,符合规定要求。

六、工作面在正常使用特殊支护时,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工作面倾角大于25度掺打支柱时,传送支柱应采取防滑措施,确保下段人员的安全。

八、搞好班组的团结、协作、配合,对班的工作任务和支护的质量,需经现场值班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离开工作地点。

回柱(放顶)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按时参加班前会,听从班(组)长分配的工作和安全注意事项,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做到安全生产。

二、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及时处理好不安全隐患,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本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

三、回柱时,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的回柱方式进行,在危岩或破碎的顶板下回柱时,必须采取先补后回。

四、掌握顶板的来压规律,工作面来大压时不准回柱,并报告现场值班领导和班(组)长,只有待顶板压力稳定,采用了特殊支护方式后,才准进行回柱工作。

五、检查护身支柱是否可靠,找好安全退路,一旦发现有危险时应立即退让到安全地点观察,待安全无危险时再回柱。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回柱: 1、溜槽未移完,支柱未参齐者。 2、退路不畅通,有煤、矸、杂物堵塞时。 3、前排有缺柱或失效支柱者。 4、特殊支护未架设至规定位臵。

七、回撤的支柱、挑板和顶梁,做到回掺结合或及时放到指定地点,防止损坏和丢失。

八、搞好班组团结、协作配合,当班工作任务完成后,必须经现场值班领导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离开工作地点。

运料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经常了解和掌握工作面煤层厚度的变化情况,顶底板好坏及有无断层等情况,做到准确及时运送所需规格质量材料。

二、将各类使用和备用的材料用量按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并按规格分类堆码整齐。

三、装运材料使用的车辆要按规定捆扎好,高、宽度不得超限,过风门时不得损坏设施,并做到随开随关。

四、在平巷运送料车时,前后车辆的距离应符合规程规定,特别在使用机车的巷道运送料车时,必须取得可靠的联系和许可。 五、下材料时不得撞出、压坏缆线和管路,严禁现场扔乱丢。 六、经常清点和管理好现场用料,防止丢失和被盗,对回收的废旧材料要运送到地面的指定地点堆放好。

巷道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按时参加班前会,明确工作范围,搞好巷道维修,保证正常的通风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生产。

二、经常巡视工作范围巷道的支护情况,发现巷道压力增大,支架歪斜,梁担脱落断裂,柱腿断裂撬脚等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到了工作地点必须对现场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

检查,做到敲帮问顶,发现问题必须先处理好安全,然后才能进行架料等巷修工作。

四、在进行巷作业时,必须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作业,严禁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棚距、高度、宽度、前倾后仰、背帮接顶、垫板等都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五、在架料巷修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作业地点的设施、设备、缆线不被损坏。

六、当班工作完工后,必须保证巷道整洁、水沟畅通,材料堆码整齐,悬挂好缆线,确保运输安全。

第三节 通风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

瓦斯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坚决执行企业的指示、指令,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负责检查分管区域各点的瓦斯、二氧化碳和温度,并达到规定次数,把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斯手册和牌板上,如有重大问题时必须立即向现场值班领导和调度汇报。

三、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开工前,配合值班人员、班组长检查好作业点的安全和工程质量,确认无危险才准工人作业。

四、对采掘工作面的顶板、通风、防尘、监测、电气装臵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处理。

五、凡发现瓦斯超限或积聚,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如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汇报;在掘进碛头临时停风停电的情况下,负责人员的撤出,并在入口处设臵临时栅栏、警标,瓦斯浓度在3%以下时,负责按瓦斯排放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和送风工作。

六、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巷道贯通、“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炸药电管使用、核销和清退等管理制度,督促放炮员使用好封泥,负责放炮器的使用管理。

七、经常检查各作业点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在井下规定地点手上交接班的规定。

测风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按规定时间及内容准确测定和填报旬、月矿井通风报表及通风图牌板,使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符合作业计划要求。

二、测定风量一般应在采掘工作面、掘进巷道、进、回风巷、局扇所在巷道、风筒漏风等地点,测风周期不得大于10天。

三、测风时要避开巷道行人,行车频繁的时间,避开附近风门开关频

繁的时间,测风时不得有人员、车辆通过。

四、针对矿井采掘布署,及时提出通风系统调整和风量分配意见,参加处理通风、瓦斯等安全隐患。

五、坚持定期检查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保证通风系统正常,并杜绝无风或微风巷道,防止瓦斯超限和积聚。

六、正确使用仪表,按规定测齐各有关参数,仪表做到定期检修和校正。

通风设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参加好班前会。 二、严格按照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和工程设计施工。

三、服从队、班(组)长指挥,做到合理使用材料和按时完成工程任务。

四、施工前必须全面检查施工区域的安全状况,随时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和危险,应事先作好妥善安排和处理,在施工期间还应做好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确保施工安全。

五、当班工作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保持巷道整洁,物料堆码整齐,不得影响通风、运输和行人安全。

瓦斯监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熟悉各种监测仪器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

二、定期对监测仪器调试校正和清洗探头,并定期升井检修。 三、认真检查仪器的防爆性能,传感器、声光箱、主机安装位臵是否符合规定,检查电缆线悬挂是否标准,检查安装地点的顶板支护是否完好。 四、井下仪器故障必须及时处理,保证测量误差不超过《规程》规定,并作好检修记录和汇报工作。

五、新设备及时上卡编号,建立设备台帐,地面调试到计量精度、零点、报警、断电和信号发送等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六、执行监测仪安装工作票制度,无工作票的设备不准下井安装。井下不准带电拆卸搬运或检修监测仪,不准在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不合仪器要求的地点使用监测仪。未经企业总工程师批准,运行中的监测仪不准停用。

七、经批准自己配制的瓦斯气样、必须静臵四小时后才能使用。

监测室值班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二、熟悉设备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循环观察井下各监测点的变

化情况,发现瓦斯超限或异常,立即通知有关技术人员,并认真填写好记录。

三、监测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认真作好记录,并积极配合维修人员处理。

四、每天必须向通风技术部门提供监测信息和系统运行情况报表,交接班时必须将运行情况、工具、工作记录详细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并相互签字。

五、搞好监测室内卫生,保持室内设备、设施、用具的清洁卫生、整齐,放臵有序。

六、计算机等机房设备必须专机专用,严禁作其它用途。

检身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了解火工品的运送知识。 二、掌握每班的入井、出井人员数量。

三、上岗时要带齐使用矿井规定佩带的仪器(如饮酒检测器、金属探测器等)。

四、检身工必须做到严守职责、严格检身,时刻注意入、出井人员有无违规现象。

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对入井人员的有关规定,每一入井人员携带的工具、物品、配备必须符合要求。

六、对未经过入井安全知识培训人员不得入井。 七、禁止在距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和用明火装臵。

第四节 机电运输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根据生产安排和生产实际、做好开班前的组织和物资、技术准备、熟知安全作业规程和现场操作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认真开好班前会、向全班人员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和安全技术要求。组织全班人员保质、按时、安全地完成当班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负责生产(工作)过程的指挥、现场安全技术监督和交接验收等工作。

第四条:指定专人对生产(工作)过程中物质、工时消耗、技术检测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记载、提供设备维修、归档资料和交接验收的技术依据。

第五条:组织全班职工学习安全检查、技术业务知识、开展技术练兵和互教互学活动。组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业务素质。

第六条:抓好班组经济核算、降低原材料消耗、完成定额指标、提高

经济效益、不断改进班组工作。

机房司机、值班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提前3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检查、了解设备的运行状况、检阅记录、清点备品、备件、工具等、办好交接班手续。

第二条:提高警惕、持证上岗、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做私活、不准打瞌睡及看书报。

第三条:管好、用好、维护好所管设备,会操作、会修理、会保养、会判断和处理故障、使设备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第四条: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无三违、确保设备、人身安全。

第五条:参加设备的检修、验收。

第六条:各种记录填写认真、准确、清楚、按时。 第七条:经常保持设备、机房环境卫生、整洁。

第八条:为防止和避免设备及事故的发生和扩大,有权先停机、后报告;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拒绝不符合《要害场所管理制度》规定的人员进入机房。

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在分管电气的井、队长、工程师(或技术员)的领导下,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各电气安全作业规程规定,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对矿井电气安全负督促,检查、执行、实施的重大责任、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第二条:熟悉掌握《煤矿防爆电气设备技术管理规程》、《防爆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煤矿电气设备维修质量标准》、《完好标准》和短路、漏电、接地保护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掌握、了解、熟悉全矿井电气设备、线路的检修,安装敷设和日常电气维护工作,把好本井范围内防爆电气设备出井检修关、入井检修关、安装验收关、日常巡视检查关、确保防爆电气设备良好的隔爆性能、消灭失爆。

第四条:负责督促检查井下供电三大保、短路、涌电、接地保护。必须分别按细则的要求进行,使之经常可靠、准确、合理、提高供电安全。 第五条:经常掌握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件和电缆)的维护情况,督促填好各种记录。把检修内容、故障原因、更换元件、防爆间隙、封、堵情况,维修人等必须详细进行登记,并负责防爆设备使用,检修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六条:督促搞好电气设备检修质量、井下维修作业、要符合“三无”、“两齐”、“三全”、“三坚持”的要求、以确保井下安全生产。 第七条:发放防爆设备检修合格入井许可证,对验收不合格者,坚

决令其返工,对井下防爆设备使用中造成失爆的责任者或违章蛮干者有权提出意见、追究责任。

第八条:努力专研业务技术,协助搞好班、队工作,提高职工技术素质。

电气检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参加班前会、服从班、组安排、作好检修工具,器具、备品、配件准备。

第二条: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和安全措施,按章作业。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切实做好设备和人身安全的保护措施。

第三条:熟悉掌握机电设备维护、检修质量、完好标准、严格工艺要求,消灭电气失爆、严格执行“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的安全用电要求。

第四条:管好、用好、爱护好设备、工具、仪器、仪表。

第五条:认真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开展技术革新、小革小改、修旧利废、回收复用、降低材料配件消耗。 第六条:保持车间、工作场地清洁整济、搞好文明生产。

矿井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在本单位分管机电、运输主管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机电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第二条:熟悉本单位所辖设备性能及技术特证,类别、数量、使用动态、进行系统的图、牌、板、卡、物的对口管理;建立建全设备档案为检修提供必要技术资料。

第三条:负责办理设备的调拨、领用、租赁、送修、报废手续;配合编制设备大、中、小修、配件加工及设备更新计划;参与新到设备及新安装设备的验收工作。

第四条:督促检查设备检修计划的实施情况、提高设备使用率和完好率。

第五条:参与设备事故的追究处理、认真填报事故报表、作好设备事故及损失情况、修复内容及修后状态的收集归档工作、以利存查。 第六条:深入现场全面分解设备运行状态、根据生产实际、进行设备必要的调整平衡、使设备经常处于高效、低耗、安全合理的运行状态。 第七条:协助搞好职工技术培训工作,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

材料、配件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在矿长及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设备配件、工具、材料的计划编制和材料的发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第二条:深入调查研究安装、检修、材料、配件需求情况发现问题、即时采取措施。

第三条:建立账卡、领发制度严格执行。

第四条:材料、配件管理做到常防腐、常清理、做到账卡、物准确。 第五条:月未总结、及时按规定报表和材料计划。

机械检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遵章守纪、按时参加班前会、服从班组安排,做好检修所需工、器具、备品备件准备进行检修作业。

第二条:认真执行三大规程,严格停、送电制度,做好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确保安全作业。

第三条:严格检修工艺要求,执行设备安装、检修、完好标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检修、安装任务。

第四条:认真作好设备检修记录、搞好设备检修、安装后的交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第五条:管好、用好检修所用仪器、仪表、工具、量具。搞好检修场地清洁整齐,提供安全运行条件。

第六条:钻研业务技术、提高技术素质,积极参加安全业务学习。

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参加班前会、服从工作安排、做好工、器具及材料准备,认真完成任务。

第二条:配合生产维修需要、负责维修工作和结构件的焊接工作、严格执行焊接工艺、保证焊接质量。

第三条: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使用、维护焊接设备、佩带好劳动保护品、搞好防护工作、保证作业安全。

第四条:不断钻研技术业务、提高焊接工艺水平降低材料消耗。 第五条:保持焊接场地整洁,严格执行消防火管理。

电缆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连队安排,做好工前准备,认真完成修补任务。

第二条:负责全矿井橡套电缆的编号,修理、发放、保管、使用登记、消耗考核工作,建立电缆台帐和维修卡片,做到数量清状况明。按月上报电缆修理消耗、储备情况。

第三条:严格电缆修补工艺,不断提高电缆修补质量,修后电缆必须浸水耐压试验和直流电阻测定、确保使用安全。

第四条:实行缆线分类保管,定位存放、标定参数、牌、板管理。 第五条、不断钻研电缆维修技术,保证修补质量、提高工效、降低材料消耗、降低修理成本。

第六条:认真做好当班维修记录,保持修补场地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通讯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连队和调度安排,做好作业准备认真完成通讯设施及线路的维修任务。

第二条:负责本单位通讯设备及线路的安装、敷设、修理、维护、实行定期巡视监测,保证通讯质量和线路畅通。

第三条: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防爆要求”,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和停送电管理制度办事、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建立电话机、通讯线路分区维护管理责任制和电话机检修质量负责制、有零部件的定额设备和消耗考核。

第五条:井下通讯应以采区为重点,要经常保持线路清晰畅通,消灭明接头、杜绝失爆。

第六条:不断钻研业务技术,提高工效、降低维修材料消耗。

第七条:保持维修现场整洁、搞好工、器具、部件的定位摆放做到文明生产。

井下值班电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参加班前会,服从班组安排,做好班前准备,听从调度指挥,认真完成值班任务。

第二条:负责井下机电,运输设备的日常维修,及时处理井下机电运输事故,保证采掘正常生产。

第三条:实行井下机电设备巡逻检查制度,把正常检查巡视与重点处理结合起来,确保设备、线路安全可靠。认真填写值班工作记录,做到手上交接班。

第四条: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电气安全作业规程和停送电制度,要求达到井下设备无失爆,实现井下电气“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第五条:负责井下供电网路漏电保护的定时试验和绝缘接地电阻的定期测试,并将测试数据填入专用记录簿,以备处理、参考及承查。

第六条:刻苦钻研技术业务,提高技术水平,保证维修质量,降低消耗。

第七条: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认真搞好井下值班维修工作的同时,要时时处处注意协助搞好井下文明生产。

采掘设备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参加班前会、做到持证上岗、做好班前检查,严守工作岗位,安全、保质保量地完成当班生产任务。

第二条:严格执行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精心操作,随时注意观察设备运转状况,倾听声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第三条: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参与设备的周检,督促有关单位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使设备经常保持完好状态,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第四条:不违章操作、制止一切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第五条:严格手上交接班,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第六条:参与设备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不断改进工作。

第七条:努力学习业务技术,安全知识、熟知操作设备的结构性能,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

电机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遵守劳动纪律,坚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守岗位精心操作,完成当班运输任务。

第二条:熟悉设备结构及性能,加强维护保养,参与设备周检,促进有关部门对设备实行定期检修,使设备经常保持完好,确保正常运行。 第三条:熟悉巷道及线路情况,听从调度和跟车员指挥,不违章作业,并拒绝违章指挥,确保运行安全。

第四条: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写明机车运行了一班后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节约油脂延长电瓶、集电弓架,炭素滑板等使用寿命,降低运输成本。 第六条:参与事故的分析处理,不断改进工作。 第七条:必须做到首先抢救伤员和处理事故。 第八条:必须保持设备清洁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电机车跟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参加班前会,坚持持证上岗、指挥配合企业完成运输任务。

第二条: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和有关规程,保证行车安全。

第三条:熟悉机车性能及井巷、线路情况、正确指挥调度车辆,满足

生产需要。

第四条:认真检查车辆,严格乘人制度,督促有关部门,按计划定期搞好设备及轨道,巷道维修、杜绝设备人身事故发生。

第五条:组织行车事故的处理,并负责及时汇报,积极参加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第六条:配合司机搞好机车的维护保养,经常保持整洁。

锅炉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单位用汽用水。

第二条:当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当班人员“大班套小班、小班一人干”,当班人员不得在班前喝酒、班中饮酒。

第三条:熟悉锅炉性能及炉体结构,努力钻研业务技术,提高操作水平。

第四条:每小时进行一次巡逻检查,并准确、认真填写好锅炉及附件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整洁、准确、不漏项。 第五条:认真做好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六条:严格执行锅炉安全监察规程,定时作好排放检查,严防锅炉漏水,烧干锅。

第七条:监督执行锅炉定期检查、检修、确保锅炉状态良好。 第八条:定时检查调试安全阀及锅炉其他附属设备,保证其动作灵敏可靠、对设备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反映将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记入运行记录中。

第九条:及时清除炉渣、确保工作场地整洁卫生,仪表清晰,工具摆放整齐、做到文明生产。

第十条:做好锅炉用煤记录、节约用煤。

运输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在队长和值班领导的直接指挥下,严守岗位搞好调度工作。 第二条: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及有关制度、正确指挥、确保运输安全,完成原煤运输任务。

第三条: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熟悉生产过程和运输系统情况、掌握运输规律、了解和发现运输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加以解决。

第四条:接受上级调度通知、指示、命令、认真作好记录、迅速传达贯彻、收集运输线路及设备运行情况,详细作好记录、搞好调度平衡,加速车辆周转、迅速处理故障、确保运输畅通。

第五条:绘制、收集,整理有关调度运行图表和统计资料,填报、填报有关报表、按时上报。

第六条:经常保持调度场所整洁、图表、资料、记录系统准备齐全,

文明调度。

提升摘挂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参加班前会,服从分工安排,做好作业准备、坚持持证上岗。

第二条: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确保提升安全,坚守岗位、完成提升摘挂钩任务。

第三条:正确使用、维护提升用安全设施装臵、确保提升处于正常状态,避免事故发生。

第四条:严格执行物资入井检查制,物资装备凭“物资入井证”放行、电气设备,防爆设备必须有专用入井证,否则应拒绝入井。

第五条:督促有关部门按计划对车场龙坡设施及提升轨道进行定期维修,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严禁蛮干。

第六条: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协同配合,参与事故的处理。

安全技术规程

第一节 掘进工种操作规程

一、

1、打眼前的准备:

掘进打眼工操作规程

(1)打眼前必须检查风、水管是否完好、畅通,连接头是否牢固、风站部件是否齐全、螺丝是否紧固、在达到使用规定后、注油进行试运转、将钎子和钻头联接牢固。

(2)必须把中、腰线延到碛头、并在碛头画好断面轮廓线、检查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如质量不合格、要返工达到合格后再进行掘进。 (3)查碛头其它方面并及时处理。如有瞎炮必须采用原炮眼相距不少于300mm的距离并平行原炮眼方向打眼放炮处理。

2、打眼时,必须看好中、腰线并按《作业规程》中的爆破图表所规定的眼位、方向、深度进行打眼。 3、打眼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开眼时、将风站操纵手把扳到轻运转位臵,待炮眼钻进20~30mm后,再将操纵手把扳到中运转钻进,待炮眼钻进约50mm后钻头不至于脱离眼口后、即可全速钻进。

(2)打眼时、先开水后开风、打完眼应先关风后关水、打眼过程中给水要均匀适量、防止水量过大过小。

(3)打眼过程中、要检查风,水管联接头情况并保持其牢固无脱落松

动。

(4)打眼中、要保持风站、钎子和打眼方向一致、推力均匀适当,以防断钎、卡钎、禁止钻下面和钎子下面站人。多台风钻打上、中部眼时、禁止风钻前及钎子下面站人。

(5)打眼时、保持钎子、风站和气腿成一条直线、使气腿与定底成安全且能快速钻眼的角度。

(6)打眼时、领钎子人不得戴手套、抽口必须扎紧、脖子上的毛巾头必须塞进工作服领口内并扣好、防止钎子转动被伤害。

(7)打眼掌钻人、所站位臵要躲开眼口支架上打眼,防止断钎伤人。 4、在上山碛头打眼、人不要对准眼口,以免钎子折断滑下伤人。上山倾角超过25度以上打眼要设挡板,以免人员下滑发生事故。 5、在下山碛头打眼、应将底部浮煤(矸)清理到实底,积水排净,禁止在水中打眼,以防打在残眼上。

6、有下列情况之一、则不得使用风钻打眼: (1)碛头局扇停止运转。 (2)无水防尘。

(3)工作面瞎炮未处理完毕。 (4)工作面安全条件不好。

7、眼子打完后、将打眼工具、设备撤出碛头,存放在安全地点。将电缆、风管、水管圈放整齐,并停电、停风、停水。

二、掘进支护工操作规程

1、支护前必须敲帮问顶,准备好所用支护材料,工具及支护用品凳、梯子等,仔细检查材料的规格、材质,对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和不能保证安全的工具、材料不准使用。

2、支护前必须看好中、腰线、量好栅距,并按中线找出脚窝,按《作业规程》要求将脚窝掏够深度,清除实底、栅脚不许吊脚。

3、架料时现场人员必须密切配合,稳抬稳放、眼看梁口、不许手摸柱头、并注意梁、腿接口处必须严密吻合,上梁后较正中心,腰线和其他项目,无问题后方可背帮接顶,在未背紧前应用拉条将新支护与原支护连接起来,以防新支护倒下伤人。

4、架的棚料、需打紧角楔、上好背板、打好横向撑木、木支架要大头朝下、弯料要朝帮朝顶。

5、发现支架弯曲歪斜、腐朽、折断、破裂时、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 6、架设倾斜巷的支架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其两帮、顶必须背紧,防止支架向下方倾斜伤人。

7、支柱上不允许加两个以上楔子和桃板,点柱间距、排距各成直线,支柱受力均匀。

三、掘进装渣工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检查工作点的支架,顶板及两帮安全情况,如有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处理,未处理好前不得从事其他工作。

2、工作前检查所有工具、作到掏扒、撮箕、二锤、钢钎完好、坚固好使用。

3、工作前必须洒水防尘、坚持随装随洒、防止粉尘飞扬。 4、工作时戴好手套,防止岩石碰破手。

5、装岩(煤)时、要注意瞎炮,及时按规定处理未处理不准进行工作。

6、装岩(煤)时、人员必须站立矿车侧前方、装、传递人员要密切配合,两人同时装车时,要分别站立矿车两侧、互相照应、装车要一前一后轮番交错进行,避免两人撮箕同时入车碰伤对方。

7、装车时、眼随撮箕移动,不得背着矿车乱装,以防装不进车掉下伤着人和物影响装车效率。

8、装车时、任何人不许手扶车沿和站在车碰头上。

9、如迂大岩煤时必须破碎,用二锤砸大块煤岩时、周围禁止站人,以防掉锤和岩煤块飞溅伤人。

10、用手搬大块岩(煤)时,要检查其完整性,对于裂隙发现易破碎的岩(煤)块不得用手搬,以防岩(煤)破裂折断伤人。严禁两人共同搬运大岩(煤)块装车。

11、注意工作点周围设备、缆线、风、水管等物,以免碰伤砸坏。

12、斜坡上装车、注意检查车辆稳定性,确认安全后才能装车。

13、斜坡上装煤(岩)时,不能装得太满,煤(岩)不能超过车沿。

四、掘进钉道工操作规程

1、钢轨、道岔的装卸和运送:

(1)装卸钢轨和道岔时,有关人员要密电码配合、有人指挥、先起先放、不得乱摔。

(2)长度大于3m的钢轨不得用机车运送。采用材料车装运钢轨时,钢轨两端应离轨面均不得小于300mm,不得影响连环的连接。采用矿车运送钢轨时,要将道岔拆卸装车运送。

(3)上、下山运送钢轨时,必须与绞车司机密切联系,确保开车平稳减速运行。

(4)人力推车运送钢轨时,禁止将手搭中车沿上、要推外露最长的钢轨头、车的两侧严禁行人。

(5)人力运轨时、要经调度站同意、车前50米要有人探路、在拐弯及盒岔处、应及时发出信号、并缓慢行车。

2、轨道铺设:

(1)铺设前准备好一切工具和材料。

(2)按设计要求和中、腰线进行铺设。其顺序是:

整理道床——摆轨枕——摆钢轨——上夹板接轨——上压板钉道钉

——垫道渣——初次调平拨直——按质量标准调整。 (3)上夹时不准用手指拭眼孔。

(4)同一节轨两头工作时,一头移动钢轨、必径通知另一头人员。 (5)道钉必须钉实,不得浮、歪、斜、钉道时,一人将轨枕撬实、一人砸钉、开始轻轻将道钉打入20mm后,再用力猛砸、以防止飞钉伤人。 (6)捣固轨下道渣必须捣实、前后同时捣固、必须相距不少相距不少于2m的距离、以防止飞渣伤人。

(7)用弯道器打弯时、要将钢轨紧抓实,上扣打弯时用力要均匀,以免压扣伤人。

(8)用撬棍起道或道钉时,不准握满把,以免压伤人。

(9)用起道器起道时、必须随起随垫,以防起道器跑牙或歪倒伤人。 (10)调整轨道时、作到平坦一致,轨道接缝不大于5mm;高低和内测错差不得大于2mm;接头平整无硬弯。 3、拆道:

(1)拆道前、检查巷道需运走的材料、设备、如有应及时汇报有关负责人处理后再拆道。

(2)拆道时、如有锈蚀螺丝、可用錾子錾掉、但附近6m处不得有人停留。以免錾掉物飞起伤人。

(3)倾斜巷拆道、用绞车运送钢轨时、斜巷中禁止有人,上、下口要设好警戒和联络信号。不得人力溜放、不得拆运同时作业。

五、人力推车工操作规程

1、推车前应认真巡视路线,检查轨道及道岔,清除沿途的障碍物,确保线路畅通无阻。

2、推车前应检查车辆状况,并将后面的矿车用木楔稳住。

3、推车时应在矿车的后方推车,不准在车前方拉车和手把车沿推车,并注意防止巷道两帮或风门等物体挤伤人。

4、在巷道内推车时,要集中精力,注视前方,严禁用肩扛车和低头推车。

5、在弯道推车时,用力要里带外推,以防掉道。

6、推车通过非自动风门时,应先减速、后停车、再开门,通过后要立即关闭风门。若通过一组风门时,要作到一开一关,不准同时打开,更不准矿车碰撞风门。

7、在推车过岔道时,要做到减速停车后,再搬到减速停车后,再搬岔道,过了岔道后应将岔道搬回原位。

8、推到位臵的矿车,应挂好连钩或用木楔稳住。

9、在能自行滑动的坡度上停放车辆时,必须用可靠的自动器或木楔稳住,否则不准停放。

10、使用V型矿车运输,车厢的固定销必须挂牢,在翻车卸煤(矸)时,头和手要迅速离开;向倾斜小眼翻车卸煤(矸)时,要有防止矿车坠入的当车设施,翻车人员要站稳后再翻车卸煤(矸),以防滑入巷内。

11、处理掉道矿车必须遵守下列规程:

(1)处理现场应有专人指挥。

(2)将矿车稳住,先台一头上轨,然后再台另一头复位。 (3)用钢轨、撬扛使矿车复位时,应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4)用机械复位时,严禁生拉硬拖矿车。

12、停止推车作业后,空、重车要分别停放在空、重车道上,不准把矿车停留在中途巷道中。

六、放炮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减少煤矿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煤矿职工的安全、健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煤矿所有爆破作业地点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放炮员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说明书内容及要求包括:

一、炮眼布臵图必须标明采煤工作面的高度和打眼范围或掘进工作面的巷道断面尺寸,炮眼的位臵、个数、深度、角度及炮眼编号,并用正面图、平面图和剖面图表示;

二、炮眼说明表必须说明炮眼的名称、深度、角度、使用炸药、雷管的品种、装药量、封泥长度、连线方法和起爆顺序;

三、爆破作业说明书必须编入采掘作业规程,并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和技术条件及时修改补充。

第三条 瓦斯矿井中的爆破作业,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一炮三检制”是: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瓦斯超过1%,不准爆破。

“三人连锁放炮制”是:爆破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第四条 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

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可采用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及以上放炮器同时进行爆破。

第五条 无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应反向起爆;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可反向起爆,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六条 煤矿井下严禁明火、普通导爆索、非电导爆管爆破和放糊炮。 第七条 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时,可采用空气炮;无其他办法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采用经煤炭部批准的用于溜煤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此安全度的煤矿许用药包;

二、每次爆破只准使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三、每次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四、每次爆破前,必须洒水灭尘; 五、威胁安全的地点必须撤人、停电。

第八条 在高瓦斯矿井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的实煤体中,为增加煤体裂隙、煤体松动而进行的10m 以上的深孔预裂控制爆破,可使用二级煤矿许用炸药,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九条 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中,放顶煤工作面严禁挑顶煤爆破作业。

第十条 石门揭穿突出煤层采用震动爆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揭穿煤层的掘进工作面必须有独立的回风系统,在其进风侧的巷道中,应设臵两道坚固的反向风门,在其回风系统中必须保证风流畅通,并严禁人员通行或作业。与该回风系统相连的风门、密闭、风桥等通风设施必须坚固可靠,防止突出后的瓦斯涌入其它区域;

二、必须作专门设计,报局总工程师批准。专门设计中应规定爆破参数、起爆地点反向风门的位臵、避灾线路以及停电、撤人距离和警戒范围等;

三、震动爆破前,对所有钻孔和在煤体中形成的孔洞,都应严密闭封孔口,孔内注满水,或以黄土、砂充实(或充严);

四、震动爆破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并有矿山救护队在指定地点值班。爆破后至少经0.5h,由矿山救护队进入工作面检查;

五、震动爆破的第一次爆破,未崩开石门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第二次爆破仍须按照震动爆破有关规定执行,并须加强支护,设专人检测瓦斯和观察突出预兆,作业中发现突出预兆,工作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六、为降低震动爆破时发生突出的强度,应采用挡栏防护; 七、石门揭穿煤层的全过程必须特别加强支护,并应有发生突出时保证人员安全的措施;

八、采用金属骨架措施揭穿煤层后,严禁拆除或回收骨架。 第十一条 装药时,首先必须用掏勺或用压缩空气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潮湿或有水的炮眼,应用抗水炸药。装药后,必须

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第十二条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封泥长度应按本规定第十三条执行。炮眼封泥也可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如砂子、粘土和砂子的混合物等制成的粘土炮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对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第十三条 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水炮泥用量,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卧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水炮泥用量不得少于1 个;

三、炮眼深度超过1m 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水炮泥用量不得少于2 个;

四、炮眼深度超过2.5m 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水炮泥用量不得少于3个;

五、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六、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都不准装药、爆破:

一、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留有伞檐时;

二、装药前和爆破前,放炮员必须检查瓦斯,如果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三、在爆破地点20m 以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四、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顶等情况时。

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告班、队长,及时处理。在作出妥善处理前,放炮员有权拒绝装药和进行爆破。

第十五条 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在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 的巷道内,都必须洒水降尘。

第十六条 爆破前,机械、液压支架和电缆等,都必须加以可靠的保护或移出工作面。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臵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掩体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警戒线处应设臵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第十七条 每次爆破作业前,放炮员必须用电阻检测仪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放炮器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各矿对放炮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定期对放炮器的各项性能参数进行校验,并进行防爆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下井使用。

第十八条 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煤矿井下爆破应采用符合标准的爆破母线;

二、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同任何物体相接触;

三、多头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随用随挂,以免发生误接爆破母线。严禁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四、爆破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爆破母线同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 以上的悬挂距离;

五、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六、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第十九条 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爆破。掩护地点到爆破工作面的距离,由矿务局(企业)统一规定。

第二十条 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放炮员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放炮员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等%&,方可通电起爆。

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爆破完毕。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班留下尚未爆

破的装药炮眼,当班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接清楚情况。

第二十一条 处理瞎炮(包括残爆)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第二十二条 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线起爆;

二、在距瞎炮至少30mm处另打同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三、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臵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四、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五、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 用爆破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

当贯通的两工作面相距20m(掘进机工作面50m)前,地测部门必须事先下达通知书,并且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接通。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还必须正常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装药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

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装药爆破。每次爆破前,在两个工作面

必须设臵栅栏和有专人警戒。间距小于20m 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道爆破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第二节 采煤工种操作规程

一、电钻打眼工技术操作规程

1、准备与检查工作:

(1)下井前要准备好电钻、钎子、钻头、等工具。

(2)打眼前检查电钻外壳有无破裂、螺帽是否有松动,插销插座是否

完好。 (3)电缆接头要严密结实,如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或断相时不准使用。

(4)详细检查电钻开关是否灵活可靠,钎子旋转方向对不对,声音是否正常,绝缘是否良好,并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如有不良之处不能使用。 2、打眼工作:

(1)打眼时,应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炮眼布臵方式,炮眼深度,炮眼角度,距顶板的距离,眼距等进行作业(特殊情况除外)。 (2)打眼时原则上是三人一起作业,两人扶住电钻(其中一人手握开关),另一人用手或脚推压电钻。准备完毕,握紧开关,启动钎子来回往外拉动3~5次,以便排出煤粉。

(3)打眼时不准用力过猛,强推硬压,要均匀用力,钻头、钎子,电钻要稳定地保持在一条线上,不要让电钻上下左右摇摆。

(4)每打完一个眼时、一人检查炮道安全,量眼距,用单头点眼定位,

一人顺钎子、一人拉电钻,看准方向摆好电钻,为打一个眼作好准备。 (5)要执行边打眼边检查安全:(检查有无冒顶危险,片帮、支柱是否齐全,有无伞檐等)如有不安全因素必须先处理,在冒盔下面和在顶板破碎的地段下面打眼时,手不能用力搬支柱,脚不能用力磴支柱,防止弄掉支柱发生冒顶。 3、注意事项:

(1)打眼时不能戴帆布手套和线手套,工作服袖口必须拴扎好,扣好钮扣,以免被钎子绞住。 (2)要注意对电缆的保护:

A、拿电钻时务必须抓提手把,不能用电缆直接拖拉;运出地面或运往井下,应用绳拴好背在肩上。 B、电缆不能拐弯,按秩序盘好。

C、移动电缆的距离不能超过20米,不能在地上拖拉电缆。 D、工作面电缆横过巷道时要悬挂好,防止机车运行时拉断电缆。 E、电缆不能埋在煤和砂里。

(3)打眼对苦遇断层,夹口,角度未掌握好打入顶、底板时要停止打眼,只有退出钎子判明情况重新打眼。

(4)电钻发热烫手时要停止打眼,冷却后再打。

(5)电钻发生不正常震动时要及时停止打眼,拨出钎子检查,是否钎子弯曲或钻头磨钝打缺等,找出原因及时更换。 (6)不能在裂隙下打眼。

(7)不准利用残眼继续加深,以免发生事故和影响爆破效果。

(8)在打眼中,钎子不转、电机不正常、漏电、开关不灵活等均应停止打眼,找电工进行处理。

(9)有林水的工作面要防止电钻受潮漏电,所以电钻工要穿胶鞋。

二、攉煤(创煤)工技术操作规程

1、准备与检查工作:

(1)工作前要准备好厢刀,铁铲或掏扒等工具。

(2)到了工作地点必须全面观察和检查工作范围内的顶板,支柱等情况,严格敲帮问顶,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先处理好后才进行攉煤工作。 2、操作程序:

(1)先攉(创)后山的煤,然后攉(创)炭口的煤,后山的煤攉(创)完后,将所需要的支柱(金属支柱或小支柱)传到溜槽边放好待用(不能影响溜槽运煤)。

(2)选择顶板较好的地方,在进行敲帮问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立即攉(创)煤工作,在攉(创)煤过程中心按作业规程的要求:做到边攉煤边支柱,随时敲帮问顶(即必须是攉(创)出一根支柱的位臵就掺打一根支柱).

(3)攉煤严禁站在溜槽内,必须先攉(创)溜槽后山的煤,然后进炭口时必须再次敲帮问顶,若顶板出现有裂缝时,必须立即掺打支柱,掺好护身支柱后才能按要求进行正常攉煤。

(4)如果遇顶板破碎,节理发育或冒盔涧槽的地方必须使用50cm长的桃板,根据现场情况加密支柱,打丛柱或五梅花柱,挑板应与节理裂隙垂直或斜交,岩子厚时在裂隙的两边都应掺打支柱。

(5)掺打冒盔涧槽的支柱时,支柱的长度必须合适,位臵方位看准,只能一次性掺打成功,若掺打的支柱不安全,就采用架木垛。

(6)已经离层的冒盔、涧槽、或帮壁上松的矸、煤块,该刁放的必须刁放。采用刁放时必须先敲帮问顶,应先站在安全的位臵,并掺好护身支柱,刁放倾角大的岩石下方不能有人。

(7)对于倾角较大,已经落于煤炭上的大块浮岩,或矸子,要防止浮(创)煤下滑伤人,应立即处理,处理后再进行作业。

(8)在攉(创)煤时遇瞎炮,必须将电管脚线扭结成短路圈放于眼孔,并报告值班人员安排处理,若在攉(创)煤时遇到有炸药或电管要交班长退库。

(9)出班时一切工具自带,不能放在溜槽内运行。

三、支柱工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各工序支柱工都必须熟悉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如:柱距、排距、迎山角度等。

(2)所有支柱工都必须了解所使用支柱的特性,基本结构和使用方法,支柱不准打在浮煤、浮矸上,不准两根支柱迭掺。

(3)支柱时必须敲帮问顶,遇顶板破碎的地方先轻敲,未问明时再重敲,倾角较大的工作面刁放悬岩时,要注意下方人员的安全,自己应站在安全可靠有退路的地方。

(4)同一根支柱不得同时穿鞋戴帽,严格执行一柱一帽,不能一柱多帽。

(5)支柱的粗端向上,并要打好迎山角。每根支柱都应掺在硬底上,并要有柱窝,岩软底厚度达0.3米以上,掏拢硬底确有困难时,可采用打底梁(即穿鞋),底梁的长度、宽度、厚度按作业规程规定。

(6)掺顶时必须使用挑板,不准使用折损、弯曲,零部件不齐全,失效及未经试压合格的支柱。

2、摩擦支柱木支柱(手工掺打): (1)掺支柱时先敲帮问顶。

(2)选好支柱位臵,排柱、距按作业规程规定,并根据现场顶板的具体情况选择顶板较平的地方于底板掏出柱窝。

(3)将摩擦支柱放于柱窝内,左手放于锁箍处扶住柱筒,右手抽出活

柱(使支柱的长度合适),再用左手稳住活柱,右手楔水平楔(注意活柱下缩挤伤手指)。

(4)放倾支柱,右手拿单头(或厢刀)由轻到重用力打紧水平楔。 (5)看好水平楔大小头的方向,扶正支柱。 (6)垮落法管理的工作面使支柱偏向老塘1~2度。

(7)左手稳住支柱,右手加楔子(桃板)使支柱与顶底板的法线向上仰4~6度,然后右手拿单头(或厢刀)由轻到重摧打楔子,直致支柱迎山有劲,使掺好的支柱迎山角为2~4度。

(8)摧打楔子的时候不能敲打柱筒和活柱,防止水平楔松动。 3、摩擦支柱使用升柱器: (1)掺柱时先进行敲帮问顶。

(2)选好支柱的位臵,排、柱距按作业规程规定,并根据顶板的现场具体情况选择顶板较平的地方于底板掏出柱窝。

(3)将摩擦支柱放于柱窝内,看好木楔的大小方向,抽出活柱,并放上楔子(桃板),左手稳住支柱上,右手用单头或厢刀把水平楔稍加打紧(防止活柱下滑)看好迎山角,指把楔子也稍加打紧(防止倒柱)把升柱器放在支柱上,把底座坐于摩擦支柱的锁箍上,卡上支柱,用手楔紧卡子的楔子(或用单头轻打),关好放油阀,左手稳住支柱,用右手摇摇把,撑紧支柱,使支柱达到规定的初撑力,然后用力打紧摩擦支柱上的水平楔,之后打开放油阀,取下开柱器。

四、回柱(放顶)工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回柱(放顶)工作必须是由技术比较好的工人担任,两个一组作业,一人回柱,一人观察顶板,如发现问题或危险及时通知撤退,观察顶板的人员一定不能挡住回柱人员的退路。

(2)必须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回柱工作,在大块厚岩层下回柱时,必须在码好临时小磴或架上临时木垛的情况下进行。

(3)回柱(放顶)时,看好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并在自身前面掺打好可靠的护身支柱,看好退路,在有人观察顶板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4)回柱时必须是边观察顶板的变化情况,做到稳步进行,不能抢时间,不能省事图快。

(5)回柱放顶时,应由下往上,由老塘往炭口逐步进行,所回的柱要及时传出,不能挡住工作人员退路。

(6)刁放顶板破碎岩层时,必须使用长撬棍,不能用短尖,更不能用单头、厢刀刁放。

(7)实行分段回柱时,其分段距离不得少于15米,分段处除应为顶板完好,采空区充分冒落压力不大之外,有断层、破碎的地段,都应分在同一段内。

(8)对松软底板除采用打梁(穿鞋)外,还应每隔5~8米架设一个木垛。

(9)顶板正在来压或工作面放炮期间,以及没有人观察顶板安全时,

都必须停止回柱(放顶)工作。

(10)需保留的支柱必须保留,回柱排数不能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2、回柱(放顶)作业:

(1)每到一个回柱地点,都必须对周围的顶板情况,有无岩层破裂,有无帽盔、涧槽、错口岩石,支柱断落及支柱的受压等作全面认真检查,补齐缺柱,清理好退路中的障碍物,并认真分析所在地回柱(放顶)时的安全、难度情况,如遇特殊危险情况时,两人应研究出较好为安全具体的回料(放顶)措施,如码砂磴、架设临时木垛,架在什么地方等,在意见形成统一的情况下再进行回料(放顶)工作。

(2)对所回柱(放顶)周围和自身周围做到由轻到重的进行,敲帮问顶,并在前面掺打好可靠的护身支柱。

(3)找好安全退路,选择好所迅速退让的正确姿势,用长柄单头(一米左右)敲击柱头,(摩擦支柱敲击水平楔),待支柱松动后要轻敲,将支柱慢慢抖掉,一担发现岩石发生活动时,要立即退让,防止顶板突然冒落来不及退让发生事故。

(4)必须做到边回柱(放顶)边掺新密集支柱,新、老密集支柱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2米。

(5)回下来的支柱和剩余材料必须放在材料道内堆码整齐,严禁乱推乱放,保证巷道整洁畅通。

五、巷道维修工技术操作规程

1、巷道维修:

(1)巷道维修工作必须是3~4人进行。

(2)到了工作地点必须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做到敲帮问顶,刁净浮岩。

(3)量好支架距离,刷平巷帮,天平、底板均掏出柱窝。

(4)选好长度适应的支架腿子(用摩擦支柱的,应抽出需要的活柱长度,打紧水平楔,用可缩型工字钢的,应调好长度,上紧螺丝),放于柱窝内,扶正柱腿。

(5)把梁担放于腿子之上,放上垫板,扶正支架,用水泥板、木材将要顶、帮背紧真实,保证支架牢固。

(6)支架架好后,将柱窝填平,剩余流砂和材料必须收净并将材料堆码在巷道较宽处,确保巷道整洁畅通。 2、注意事项:

(1)巷道较高,人员必须站在矿车上架设梁担时,人员可站在装满煤的车内或用能承受人和梁担重量的木板横在矿车上,还应防止矿车移动,不能用三棱支柱或单块水泥板横在矿车上站人。

(2)在处理支架歪斜失稳梁担脱落一头,柱腿撬脚的支架时,人必须站在安全地方,并找好退路,用长撬棍将梁担撬落处理顶板上的危岩后再重新架设支架,顺序是由外向里逐担处理好后再处理下一担,防止在处理过程中发生冒落事故。

第三节 通风工种操作规程

一、瓦检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部分 一般要求

第一条 为加强井下瓦斯监测监控,规范瓦检员的管理与杜绝井下瓦斯事故,参照《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瓦检员必须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经国家指定培训单位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书的专职人员担任。

第三条 瓦检员必须随本班人员出勤,并在本班人员之前进入工作地点。逐一检查工作场所内各个地点的瓦斯浓度。当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时,方可通知本班人员进入各自的工作区域。

第四条 瓦检员必须如实填写当日瓦斯浓度。工作中要认真履行《瓦检员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如发现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需立即停止用电煤钻打眼,严禁放炮,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上报安监科。会同安监科人员和本班班长(队长)进行处理。在隐患处理完以前,设立相应警戒阻止人员入内。

第六条 严密注视工作场所内风流状况与通风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第二部分 安全操作

第七条 入井前,详细检查本人所带瓦检器,发现损坏,立即交还安监科并重新领取。只有在确认瓦检器完好后方能携带入井。

第八条 瓦检器调零必须在井下新鲜风流中进行。调零后的瓦检器不得私自或让其它人员乱动。

第九条 检查瓦斯时,正确的操作方法是:按正常高度(一般为巷道或工作面高度的2/3处或距顶板20公分)连续捏放吸气球至少三次,然后读出瓦斯浓度。同一地点至少检查三次,取最高读数为当次检查的瓦斯浓度。

第十条 采掘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必须按时填报在《工作面瓦检员手册》和本队瓦斯吊牌上。不填视为空班漏检。

第十一条 各工作面内瓦斯,每班至少检查四次,并在每次检查后,立即更新相应地点标注的瓦斯浓度数据。

第十二条 瓦检员必须密切监视工作面内积聚有局部瓦斯的地点,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随时报告班(队长)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瓦检员必须在本班工作人员下班全部离开工作面后方可离开。对于交接班的情况,必须与下一班瓦检员手上交接班,交待完当班情况后,瓦检员才可以下班出井。严禁提前离岗。

第三部分 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 严禁空班漏检,如因故不能上班,必须向安监科长或生产矿长请假,由安监科长或生产副经理调整其他瓦检员代班。不得私自找人

代班。

第十五条 井下严禁拆卸瓦检器。如井下瓦检器损坏,可与安监科巡检人员调换。

第十六条 不得擅入盲巷。如确因工作需要,则必须会同本班班(队)长或安全人员一同进入。边前进边检查瓦斯浓度,发现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限,应立即退出

第十七条 瓦检器必须随身携带,不得交与其他人员。

第十八条 本规程其余未尽事项,一律参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二、测风员操作规程

1、入井前必须检查风表、秒表、温度计、气压计等仪表是否完好,并带上量具和记录表格。

2、测风应在测风站或选定的临时测风点内进行,根据测风点的风速,应选择合适的风表,即:风速0.2~5米/秒用低速风表,风速为0.7~10米/秒用中速风表,风速为1~25米/秒用高速风表。

3、使用风表测风,风表和秒表应同时开关。测风开始前应关闭计数器,将风表指针回零(不能回零的应记录初始数),在风表运转30秒算开动计数器,在开动计数器的同时,开、停秒表。

4、测风时风表移动要平稳、匀速,与风流垂直;不允许在测量过程中为了保证在一分钟走完全程而改变风表移动速度;进出风流方向10米内应无人或物料等阻碍风流,避免风流紊乱,影响测定精度。

5、测定方法可采用线路法或分孔法,操作可采用侧面或迎面法,用侧面法测定时,倒换人体方向风表,只准在顶部进行,用线路法测风时,风表要均匀移动,每次的测定时间不少于一分钟,测定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误差不超过±5%。

6、测风时要同时测定气压、温度、与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量温度时温度要离开人体或其它发热体0.5米以上,待测量一段时间填入测风站(点)的记录牌板上,并做到“牌板”、“手册”、“报表”三对口。 8、测风结束后,风表应放入风表盒内保存,避免碰撞,不能用嘴吹动或用手拨动风表叶片,不要交给非测风人员管理。

9、测风员若现场发现风速、气体浓度、温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查明原因,通知所涉及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撤离,并立即向调度室和通风部门汇报。

三、通风设施工操作规程

1、入井前应准备好必须的施工工具,正确选择施工位臵。 2、在建筑设施前应将四周清扫干净,掏槽的深度要符合工程规定的要求。

3、永久性风门的墙垛和永久密闭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做到严密不漏风,风门的水沟处和有可能积水的密闭墙必须设水池或安放水管。 4、墙体的墙面做到平整,无裂缝、重缝和空缝。

5、安装风门必须有适当的倾角,使之能自关。每组风门都不得少于两道,间距要符合要求。

6、门框与风门必须安装严密,不得翘角裂缝,歪扭等,门框必须加衬垫,沿口、门扇必须双屋夹垫或错口,包边沿口不透光,风门应设臵把手,以便开关。

7、风门底部应安装底坎,门垛管线孔必须堵严不漏风。

8、风门之间应闭锁,维修风门时不得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防止风流短路。

9、砌筑密闭墙时,应在墙体上方预埋管,作为瓦斯观察孔,平时应堵严。

10、建筑风桥时,与通风断面相接触的顶板坡度要缓慢变化,呈流线型、其面积和坡度应符合标准。

11、施工结束后,应将现场清理干净,不得有淤泥杂物,确保行人,运输、通风安全畅通。

四、瓦斯监测仪安装及使用技术操作规程

1、矿井瓦斯监测系统、瓦斯遥测仪、断电仪(简称“监测仪”),系矿用精密电子仪器,其安装、维护和调试工作都必须由经专业技术培训的专职人员进行。

2、瓦斯监测仪系矿用防爆型设备,在安装、运行和维护工作中必须符合防爆性能和各项技术要求。

3、监测仪在搬运或拆装时必须停电,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冲击以及拉扯连接电线。

4、监测仪安装位臵和时间,报警、断电整定值,控制对象、控制方式、拆除时间由主管通风技术人员根据需要和有关规定确定,以通知书形式下达。

监测仪安装的一般原则:

(1)主机应放在离电话或配电点较近的新鲜风流中。 (2)探头挂在需要监测的安全地点。 (3)电缆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悬挂。

5、监测仪要按规定做到定期维护、调试,定期计量检查,以确保仪器正常运行和测量精度。

(1)仪器使用前,必须在地面经48小时通风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

(2)仪器下井安装一周内,应每天检查调试,作好记录。

(3)仪器正常工作后,坚持每旬至少一次的调试、校准,清扫灰尘,

并作好记录。调试校准时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并履行签字手续。 (4)监测仪连续在井下运行6~12个月必须出井进行全面清扫,擦拭烘干,故障处理后经试运行才能下井。

(5)监测仪大修,计量检定周期为一年,逾期未检定或检定不合格严禁使用。

(6)催化元件更换前必须进行激活处理,并经计量检定。

6、发现监测仪工作不正常,又不能及时恢复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同时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确保对瓦斯的不断监测。 7、建立健全包括设备台帐,计量检定周期、检修、调校和巡回检查记录,以及各项技术资料和管理制度。

五、监测室值班员操作规程

1、开机前,值班员必须认真检查机房的工作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规定,仪器和连接缆线是否完好、正确。

2、严格按开机送电的操作顺序进行,先合中心站电源,再合接口柜电源,最后合计算机电源。

3、关机断电顺序是:先断计算机电源,再断接口柜电源,最后断中心站电源。

4、在打印报表资料时,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5、如遇电网停电时,必须尽快将操作程序和监测数据存盘,然后按关机顺序关断电源,确保数据不丢失。电网恢复供电后必须等待三分钟才能开机工作。

6、凡不能确保不被雷击影响矿井监测计算机系统,在雷雨前应先将计算机数据存盘,并向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后,关机并断开电源总开关,待雷雨停后方可按规定顺序送电开机。

7、每天必须将监测各点的瓦斯情况输成瓦斯监测日报表交企业总工程师和经理(矿长)签字。 8、严禁带电拨接口柜的插件。

9、计算机等机房设备应专机专用,严禁作其它用途。

10、搞好机房清洁卫生,认真交接班,与接班人员交接清有关问题及注意事项。

六、抽放瓦斯泵司机操作规程

1、安全规定:

(1)临时瓦斯抽放泵站的安设,应选择在巷道规整、支护良好(不得有可燃性支护材料)处,还要充分考虑行人等安全间距。 (2)泵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檀离职守。 (3)操作电器设备时,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4)对于反映抽放泵运行状态的各种参数(瓦斯浓度、设备浓度、压力、孔板流量计静压差、流量等)及附属设备的运转状态、机房内的瓦斯浓度、在正常情况下应按规定的间隔进行观测、记录和汇报,特殊情况下必须随时观测、记录和汇报。

(5)要经常检查维护抽放系统各种计量装臵、记录和汇报。 2、操作准备

(1)检查泵站进击气阀门、循环阀门、配风阀门、放空阀门和利用阀门,保证其它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检查抽放泵地脚螺栓,各部连接螺栓以及防护罩,要求不得松动。 (3)检查并保持抽路、水路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各部位温度计齐全,温度计指示值符合规定要求。

(5)泵站的测压、侧瓦斯浓度装臵及电流、电压、功率表均应正常工作、无导常。

(6)检查泵站进、出气侧的安全装臵,要求保证完好;采用水封式防爆器的,要保证水达到规定要求。

(7)用手转动泵轮1~2周,要求泵内无障碍物。检查配电设备完好情况。

3、正常操作

(1)接到启动命令后,抽放泵司机应1人监护、1人准备操作。 (2)启动带有润滑系统和冷却系统的抽放泵时,应首先启动润滑系统和冷却系统,并适当调整流量。

(3)启动带有供水系统的抽放泵时,应先启动供水系统,并开、关有关阀门。

4、水环式真空的启动顺序如下: (1)关闭进气阀门,打开出气阀门。 (2)操作电气系统,使抽放泵投入运行。 (3)缓缓开启进气阀门。

(4)调节各阀门、使抽放泵正负压达到合理要求,向泵体,气水分离器等供给适量的水

5、使用临时瓦斯抽放泵站,在开机以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检测情况,浓度符合规定要求时,方可按照操作说明书启动。 6、抽放泵启动后,应及时观测抽放正、负压及流量、瓦斯浓度、轴承温度、电气参数等,并监听抽放泵的运转声,按规定按时记录各种检查数据。

7、接到停止抽放泵运行的命令后,应1人监护、1人准备进行停机操作。

8、抽放泵的停机操作顺序是:

(1)开启动空阀门、循环阀门,关闭总供气阀门和井下总进气阀门,同时开启动配风阀门,使抽放泵运转3~5分钟,将泵体内和井下总进气阀门间的管路内的瓦斯排出。

(2)操作电气系统,停止抽放泵运转。 (3)停止供水、供油。

9、抽放泵停止运转后,要按规定将管路和设备中的水放完。 10、特殊操作

(1)如遇停电或其他紧急情况需停机时,必须首先迅速总气阀门关闭,然后将所有的放空阀门和配风阀门打开,并关闭井下总进气阀门。 (2)抽放泵需要互换运行时,必须报告调度室同意后方可按计划进行。 (3)互换抽放泵的操作顺序如下:

A、备用泵空载运行正常后,调小运转泵的流量,并相应调整抽气量。 B、开启备用泵和运转泵系统间的联络阀门,并关闭备用泵的配风阀门,使备用泵低负荷与运转泵并联运行。

C、当备用泵带负荷运转正常后,并闭其放空阀门。

D、停止抽放泵运转、并开、关有关阀门,调整备用泵的流量。 11、收尾工作

(1)对全部设备的外表进行1次擦洗。

(2)实行现场交接班,交接班要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和交接,并履行台帐签字手续。

第四节 机电运输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

一、抽风司机技术操作规程

一、检查与准备:

1、检查电机、风机控制柜,电压互感器柜,其内部和附近杂物、导线及母线、地线接触良好、紧固。相电压线电压指示正常、接地线和跳闸音响信号正常。

2、电动机炭刷与滑环接触良好、可靠。

3、打开风道检查孔,检查风道内有无人员、杂物之后关闭。 4、正确盘车2~3圈、风机应转动灵活、无阻、对轮无松旷异响。 二、起动风机

1、打开风道风门轻载,起动风机、待电压、电流表正常后、关上风道风门、使风机正常运转。

2、检查倾听风机声音是否正常。

3、设备机械有无异响、一切正常后达正常运行。 三、运转与维护

1、经常检查倾听机器声音、振动是否正常、各部螺丝有无松动。 2、经常检查电压、电流、风压及风机、电机和轴承温度。 3、经常检查风机风门有无损坏、漏风等。

4、发现风机有敲击声、异响、剧烈振动和烟火、焦臭气时或危及人生安全,须立即停机、向有关领导汇报,作好一切记录。

5、若遇系统停电、停机后、立即打开防爆风门、向领导汇报。

二、矿灯充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灯房工必须穿戴劳保用品,发辨不得暴露、不准穿高跟鞋。 二、灯房工应对矿灯实行下井考勤,当班矿灯出井时间超过两小时,必须把没有出井还灯人员名单报告值班领导(调度室)。

三、对交回的矿灯要认真检查,发现有故意损坏矿灯者,要追查处理。 四、交回的矿灯要洗擦干净,透气孔畅通,按灯的统一编号对号放入充电架,关闭灯头开关,将灯头插入充电架插销中,电流表有指示即为正常。

五、正常充电不得少于12小时,充电过程中要调正调压器,使电压保持在5V±0.1V范围内。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矿灯不得发出使用: 1、电解液溢涌。

2、充电不足12小时、亮度不够。 3、玻璃破裂; 4、灯锁不良; 5、灯头密封不严; 6、灯线破损;

7、接触不良,灯不亮或有闪动;

七、连续使用的矿灯,每7~10天补充一次蒸馏水。 八、矿灯每月一次均恒充电,三个月调正电解液一次。 九、灯房、设备应清洁、整齐。

三、矿灯、机车蓄电池检修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检修人员必须穿防酸工作服、手套、胶靴、围裙和护目镜。 2、矿灯检修人员、应熟悉和掌握矿灯,蓄电池及充放电设备性能、结构、运行维护质量标准。

3、矿灯、充电设备要勤检查,充电架上电压表应每年校验一次,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4、电解液用硫酸、蒸馏水要符合标准,严禁使用自来水和沸水。 5、配制电解液时、应将硫酸倒入水中,用玻璃棒不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向硫酸内倾倒。

6、要备5%的碳酸纳溶液、以防硫酸倒溅人体各部位及衣服上。 二、矿灯检修 (一)矿灯头检修

1、用矿灯专用工具打开灯头、取下灯圈、灯面玻璃、灯泡、反射器检查开关、灯泡缆线有无接触不良和松动。

2、更换糨灯泡时、检查螺口处是否治理清洁和光亮、装上灯泡、应按紧、放松数次,检查自动断电情况。

3、卸下灯头帽挂钩、取下保险弹簧片、充电开关和衬片、检查充电触头是否良好;

4、旋下电缆固定螺母线和电缆端部焊片检查电缆是否完好。 5、矿灯使用半年、将上盖拆开检查维修一次。

(二)矿灯电池检修

1、电池的拆修必须在充电后进行;

2、取下上部构件、锯断连接条、将电池上煤尘除净,刮净电池盖封口胶、取出极板;

3、清洗正、负极板和隔离板,速将负极板浸入蒸馏水中,以防极板氧化;电池盖、隔离板、正极板清洗后、臵于60~70度下烘干或晾干,清洗电池槽晾干待用。 (三)矿灯电池槽的安装

1、将电池槽、电池盖四周内室壁、用砂布钢丝刷打毛、电池盖极柱用元锉打毛,用汽油将打毛处洗净;

2、在电池盖四周内壁和极柱孔涂上封口胶、将正、负极板和隔离板成群放入电池槽、装上电池盖、在电池槽与电池盖间涂上封口胶、使其粘含牢固;

3、电池装配完后、注入比重为1.28~1.30的电池解液,使液面和注液孔相平,上好堵头、垫圈和透气盖、直立过液、焊上连接条、接上上部构件。

4、检查液面与注液孔相平,将矿灯臵于充电架上充电24小时,(恒压:5V±0.1V)充足电量后、测定电液比重、若不合格、调正比重。点灯(放电)11小时后、电压不得低于3.5V,若达标准、此灯可投入使用。 三、机车蓄电池检修 (一)检修种类及工作范围

蓄电池检修可分为大修、中修、小修三种,其工作范围如下:

大修:更换极板、隔板及其他不能使用部件; 中修:更换全部隔板及部分零件(极板除外); 小修:更换小部隔板、焊接板柱及连接条; (二)检修程序

1、检修的蓄电池拆卸前必须进行放电;

2、倒出蓄电池内电解液、用耐酸器具装好待处理后复用。 3、拆卸连接条、除去封口胶、从蓄电池中取出极板。

4、用烙铁烫化极柱、取下电池盖、拆卸时不能敲打、防止损坏电池盖。

5、对板板、隔板、电池盖、电池槽清洗检查按检查有关方法进行检修复用。

(三)极板硫酸盐化处理

若极板硫酸盐化不严重时,将蓄电池按电容量1/20电源充电(充电休息2~3小时)反复更换蒸馏水更换电解液,再用额定容量为1.09,电压为2.3~2.4V、再用蒸馏水重新更换电液、充电、至电液比重在24小时以上不变时硫酸盐化即可清除。

当极板硫酸盐化严重时,在上述每项循环结束后,用1/30电流放电至终止,用蒸馏水更换电液,再充电、经3~4小时循环后、电液比重在2h以上,充电保持不变、用比重为125的电液注入电池中,并用1/2的正常电流(约为额定容量的1/25)作最后充电,充电完后把电液比重调整到规定标准。

6、将近检修复用的极板,组合成极板群,按拆卸的相反顺序装配。

四、机车蓄电池充电 (一)蓄电池正常充电

1、蓄电池放电到规定的终止电压后、进行迅速充电。 2、每周要有一次完全正常充电。

3、正常光电充入电流第一阶段为5h率额定容量的14%、4~6h,第二阶段为5h率额定容量的70%、6~10h,充入电量为1.3~1.4倍。 (二)蓄电池放电

蓄电池放电方法用电阻法,水阻法、负荷法、一般采用电阻法: 1、放电电流应以制造厂说明书为准,一般为蓄电池5h容量的1/10,但放电电流以1h率为量大限度。

2、放电倒终止电压(1.75V),不能使用保护电流、超过终止电压称为过度放电。

3、放电完后,应立即充电、最多不超过24h;

4、电池组放电后,要注意各电池情况。电液须保持一定,注意温度、电压比重,按时测量,记录电压、比重,液温和放电电流等情况。

四、蓄电机车司机技术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检查:

1、控制系统是否正常、可靠; 2、制坳系统是否灵活、可靠;

3、撤沙装臵是否灵活、有充足、可靠干燥的砂子; 4、警铃及信号装臵是否有效;

5、照明装臵有无失爆、亮度是否符合要求;

6、电源装臵有无失爆。

二、必须按跟车员和调度信号指令行车。

三、启动前、必须先响警铃或警笛、主手把必须打在“0”位,换向手把打在需要的“向前”或“向后”位臵。

四、启动前,必须先松手闸,然后合电、严禁打在第三位臵以上启动。 五、停车时应一次切断电源,缓慢刹车、严禁使电机反转来代替刹车。施行制动前必须先切断电机电源。 六、禁止带电阻长期运行。

七、机车启动、下坡道上或紧急制动时均应在轨道上撤吵。 八、机车运行途中,严禁司机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司机棚外。 九、运行中有下列情况发生、应立即停车处理: 1、照明熄灭和刹车失灵时; 2、轴瓦、轴承温度过高不能下降时; 3、齿轮或电机发生不正常声响时;

4、电池放电超过规定、灯光发红时。

十、机车运行中、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无危险情况,严禁任何人使用紧急信号。

十一、机车接近风门、巷道口、弯道、岔道峒室口、坡度较大或噪声较高的地方,以及前面有机车或视线有障碍时、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十二、机车在运行中、严禁打开电气设备的盖子。

十三、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源,随身带走换向的手把报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十四、严禁采用车闸来控制车速;严禁司机落地操作机车。 十五、机车在调车作业中,允许顶车作业、跟车员(司机)必须严密注意顶车方向的行人、车辆情况、正确调度、调车。 十六、严禁机车又拉又顶、严禁顶跑车。

五、机车跟车员技术操作规程

一、交接时配合机车司机检查机车各部是否齐全、牢固、灵活、可靠、更换电池组箱。

二、联接矿车时检查各车是否完好、材料、设备是否超限、连钩、插销是否合格。

三、各车联接可靠、列车数量不超规定。

四、跟车员应站在列车最未一个矿车碰头上,并挂上红尾灯,严禁搭乘矿车,物料车和平板车。

五、观察列车运行情况、发现车辆掉道、擦帮,脱钩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发出紧急停车信号。

六、注意观察巷道顶部、两帮及敷设的管、线情况、保证行车和自身安全;严禁他人扒、蹬、跳车。

七、及时拨好机车、列车所要经过的道岔。

八、用口哨发出指挥信号,内容为“一停、二拉、三退、四慢”。 九、不得用机车强行牵引掉道车辆。 十、列车组列时重车必须在前、空车在后。

六、电气作业人员技术操作规程

一、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规程》、《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及本规程规定,经考试合格、持证方进行电气作业。

二、工作人员要思想高度集中,精细操作;线路、电气齐备在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前、不准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

三、详细检查所用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是不安全可靠。 四、使用验电笔不准超电压范围、电笔应逐渐接近导电体。 五、拆除、检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先办理工作票。

六、禁止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井下带电作业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11条规定。

七、在高压故障修理或进行高压试验时,必须将工作场所用遮栏栏起来,并悬挂“危险”标志。

八、设备安装时要详细检查线路和电气零部件,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按设备各项要求进行调整试验。

九、对检修的电气设备要建立检修量卡,将检修人员,设备编号,绝缘电阻和存在的问题记录下来。

十、检修工作场所的配电板附近严禁挂衣物,工具等。配电板上的各种电压有明显区别标志,有明显的“触电危险”警告标志,电器保护装臵应灵敏可靠。

十一、要正确使用各种仪器仪表,测量前要核对测量项目是否相等,量程要从高挡开始,逐渐旋倒合适的量程。

十二、发生着火时、首先切断电源,然后按灭火器材的使用进行灭火。 十三、所有检查设备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规定。

十四、凡高压系统停电工作,一律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停700V以下系统,必须执行“停电作业牌”制度,作业牌上应写明、禁止合闸字样。

十五、无论高、低系统停电工作,工作前必须持好“停电作业牌”、验电、放电、(井下作业瓦斯浓度在1%以下才能放电),接临时地线等安全措施。

七、电钳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作业时、必须穿戴整齐劳动保护用品,按本规程作业。 2、钳台作业时:

(1)虎钳安装稳固、钳口完整、螺杆、螺丝不得松矿,虎钳上不准有其他杂放物件;

(2)相对的钳台作业,铲削的对方应有防护网罩,錾削时要戴护目镜; (3)使用带木柄的锉刀,锉削的金属沫不得用嘴吹、以防伤眼; (4)不准使用无柄、无挡的直柄手锯。以防锯尖伤手;

(5)水压试验时、要平稳、缓慢,不许敲击试件或导管;向机械注油脂型号,牌号、质量必须符合规定。 二、设备检修及安装

1、参加设备检修工种,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大型检修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统一分工指挥、指定安全负责人、监督检查、互相配合,工作前检查所用工具,起吊设备可靠性,严禁超负荷。

2、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人员进入设备内部,要派专人看守,将断电装臵加锁,钥匙由进设备内部的人员保管,一切安全措施完备后方可进入设备部工作。

3、检修中、拆下的零件应妥善放臵,不得丢失。检修机械零部件接合面时,应将垫起部分垫稳,手不得伸入其内,检查设备内部,应用电压不超过12V和引灯(井下用矿灯)、检查容易倾倒的部件时,必须支撑牢

固。

4、安装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负责人应向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讲解措施和任务书的规定事项。

5、不得用手连接清理基座下的垫片和杂物,移动部件时,调整垫铁。盘动转动机件时,应防止挤压伤人。

6、拆装机件时,不准用手摸活动面,转动部位或用手指深探孔位。拆装有弹性偏重或滚动机件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7、清洗机件时、应用无铅汽油或煤油,清洗点严禁烟火,废油、破布、棉纱等应存放在有盖桶内、专人消除。

8、设备安装、检修竣工后,应清理现场,不得将杂物遗留在设备内,经检查确认后,方可由负责人通知有关部门送电试车。

9、安装检修竣工后的试验运行,必须按规程进行、先人力试验(盘车)、部分试验、后整机试验,再机动试验、带负荷试验。 10、安装检修竣工后,经验收不合格时,司机有权拒绝开车。 三、电焊、气焊、气割

1、场地通风良好、无易燃爆炸物品,各类气瓶、乙炔发生器,要距明火10米以上,氧瓶距乙炔发生器要5米以上,其附近严禁烟火。

2、凡有液体压力,气体压力容器,带电设备、及运转机械、禁止进行焊、气割。

3、对存放过汽油、硫酸、甲笨、酒精等易燃物品和情况不明容器进行焊、割时,应采取清洗灌清水或臵换中性气体等防爆措施后才能操作。 4、因工作之需进入容器设备内工作时,有专监护、引灯变压器不得

带入,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工作人员应穿干燥衣服和胶鞋,严禁将漏乙炔气的焊炬、割炬或乙炔携带设备容器内,以防混合气体迂明火爆炸。 5、氧瓶必须有防震圈、安全帽减压器,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 6、乙炔发生必须设有回火防止器、中压以上乙炔发生器、必须装压力表安全阀。

7、各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回火防止器、减压器等,不许沾染油指。

8、各气瓶不许在露天暴晒、冬季各气瓶,回火防止器,减压器等被冻住,只许用热水蒸汽解冻,严禁火烤。

9、电焊设备工具,必须绝缘良好,焊机外壳必须接地、不得用路轨,钢丝绳、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10、扑灭电石火灾时,应用干吵、二氧化碳灭火器,不许用水和含水分的灭火器(如泡沫、酸、砼等灭火器)。

11、工作暂停或完毕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检查现场确认无起火危险、方可离去。 四、起重作业

1、工作前、认真检查工作场地,及所用工具,设备性能是否良好、可靠。

2、多人操作时由一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应熟悉各种手势、信号、旗语等。

3、根据重量、体积、形状等采用的吊运方法和选用适当工具设备。 4、起重物下面严禁有人停留或通过,起重物上、严禁人员站立,或

人与物一起吊运。

5、严禁将有电缆通过或有滑线的钢梁、水泥梁作起重支承点。不得随意在钢梁、设备及楼板上焊接吊环和打吊孔。必要时、要经有关部门同意,经计算后方可进行。吊环要焊接牢固可靠。

6、各种起重工作都要符合规程规定,不使用不合格的起重设备及工具不准超载起重。

7、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用起吊绳: (1)起吊绳被烧坏或断一股;

(2)表面钢丝被腐蚀,一个捻距不合格钢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0%以上;

(3)受过死角擦扭,部分受压变形;

8、高空作业(凡离地面3米以上作业即高空作业)

(1)作业前检查所用登高工具,有不合要求的禁止使用或拒绝登高作业。

(2)高空作业要穿软底鞋,不许穿拖鞋、硬底鞋、硬底鞋和塑料鞋;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

(3)作业要注意周围环境,有无危害作业人员的安全现象和隐患,否则应排出或暂停作业,作业时工具应放在工具包内,严禁传递物体用吊绳,严禁上下抛掷。

(4)使用梯子登高,要牢固支靠在墙柱上,梯须要有防滑措施;使用人字梯必须挂牢挂钩或有防张开措施;学徒工无师傅带,禁止登高作业。 五、矿车维修

1、维修工应熟悉矿车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并按规程作业。

2、维修工应熟悉量具保养,钳工安全技术,錾削、锉削、锯削、铆接安全技术。

3、所有矿车都要编号,建立检修记录薄,实行帐、卡、牌、板管理。 4、损坏的矿车根据损坏程度进行大、中、小修。能轴组装卸要用专用工具,禁止用大锤敲打。

5、电焊时,要检查焊机温度,工作完毕和暂停焊接,要将焊钳与工件隔离。

6、气割作业要先检查炬情况,焊割炬熄火时,立即关闭乙炔调节阀,再关氧气调节阀,以防回火,乙炔发生器5米内禁止烟火、油污。

六、电机车维修

1、机车的维修和拆卸安装,由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电钳工在停电情况下进行,其他人员严禁卸电机车任何部件。

2、在井下检修机车临时应急故障时必须在车硐室,主运输大巷进行,其余地点严禁拆卸检修。

3、工作中需要进行电、气焊接和喷灯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经矿长批准。

4、机车维护检修按检修计划进行,各部件检修质量要达到《煤矿机电设备维修质量标准》。因机车本身缺陷或配件材料等因素,也应满足完好标准要求。

5、起落车架时,应有专人指挥,待车上和周围人员停止作业后,方可进行起吊,保证车架平稳。

6、组装车轴若遇卡住轴箱或其他部件时,要用撬棍拨弄,禁止用手和身体其他部位捅靠,防止意外伤害。

7、电机车的大、中修应按检修规程规定计划检修并建立大、中修记录。

8、电车的中修是对主要部件解体检查、具体内容是: (1)更换成套部件、轮对、轴承箱、控制器、电动机等; (2)清洗复杂部位的零部件,如各部齿轮,制动系统的连接装臵; (3)更换部分易损的滚动轴承、轴瓦及齿轮;

(4)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进行必要涂漆烘干; (5)电机大修除中修各项外还有: A、修整补焊整个机架并涂漆; B、更换或调整各机械传动系统; C、更换或检修电气操作系统。

八、绞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一般要求

第一条 为减小安全提升事故,保证运输机械稳定、可靠运行与行人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绞车司机需由本企业有关部门与国家相关职业培训部门培训合格,并颁发相应上岗证书的专业人员担任。

第三条 绞车司机应参加本企业定期举办的安全培训与技术复训。 第四条 绞车司机应爱岗敬业,克尽职守。学习掌握《煤矿安全规程》与《作业规程》中对绞车运输的相应规定条款,操作中严格按本规程执行。

(二) 一般操作

第五条 绞车司机必须手上交接班。当班司机必须向接班司机交待好本班情况,提出注意事项,做好日常记录。

第六条 交接班后,检查如下各项:

(一)检查零部件是否有损坏,钢绳是否有破损或断股,有无毛刺、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二)检查绞车台附近有无浮煤和其它障碍物。若有,必须马上清除。 (三)检查电机、卷绳筒、底座、轴承座等是否牢靠。

(四)检查刹车、离合器是否灵敏、可靠,若有故障,立即通知机电维修人员修理。

第七条 启动绞车前,必须询问运输斜巷内是否有人员上下:若有,

则不得启动绞车。只有确定斜巷内确实无人员上下后,才能启动绞车。坚决贯彻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原则。

第八条 绞车运行中,如遇下列情况,立即停机处理:

(一)信号不清,保护装臵不灵;电机有异声异味,温度超过80℃。 (二)监视各部分运转时发现故障;矿车跳轨。

第九条 运转中如发现自己不能处理的故障时,应及时上报安监科与机电队,并协助机电队人员进行修理。

第十条 在正常停机时,应刹车牢固,离合器臵于分离状态。

(三) 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 在当班期间,严禁司机私自离机。 第十二条 严禁其他任何非相关人员私自开机。 第十三条 严禁任何人员乘坐运输矿车。

第十四条 本规程其余未尽事项,一律参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九、提升摘挂(信号)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开班前检查信号、电话是否清晰可靠;矿车是否完好、不完好矿车及车内有杂物禁止下井。

二、检查道岔、搬道器、阻车器、上下挡车拦是否齐全,灵活可靠。阻车器应经常处于关闭状态。

三、检查大钩、保险绳、边钩、插销等是否齐全、完整可靠。 四、检查大钩30米内钢绳有无变形,打结、断丝和磨损是否超限。 六、按规定挂好车辆组列数,挂好大钩和保险绳、严禁超规定挂车。 七、当听到开车信号后、应将下放串车道上阻车器打开、串车缓慢推至龙口下,将钢绳拨在地滚上、车辆道通过后立即关闭阻车器。 八、车提升运行中,注视钢绳运行情况,发现钢绳剧烈弹动或松驰、应立即发出行车信号。

九、严格执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上、下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和逗留。

十、检查龙坡有无障碍物、轨道、路巷是否稳固、地滚是否齐全转动灵活。

十一、提升任务完成后、应清扫道属浮煤及事物、保持车场整洁。 十二、提升信号规定为:“一停、二升、三放、四慢”。

安全技术措施 一、贯穿安全技术措施

必须按不同的工程编制相应的《贯穿技术安全措施》,但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如下措施进行编制:

一、贯通前的准备 (一)通风瓦斯:

1、保持两个碛头正常供风,由安监科安排专人负责守护局扇。 2、局扇守护人员和瓦斯检查员必须随时检查风带,防止其脱落。发现损坏必须立即更换。

3、瓦斯检查员必须经常检查瓦斯的浓度,随时掌握瓦斯状况,发现超限应立即上报安监科,并配合安监科人员进行处理。

(二)排水:

1、无水巷道此项不要求。

2、有水巷道必须跟班抽水,保证巷道碛头无积水,不能影响贯通作业。

(三)支护:

1、两个碛头都应将木材架相支护延伸至距碛头3米的位臵,支护人员必须每班放炮后检查支护情况,及时对崩倒架相进行补充。

2、在碛头停工后,必须将木材临时支护架至碛头。并每班检查其破坏情况,发现破坏,立即补支。

3、临时架相必须保证背帮紧密,接顶可靠。在冒顶较高处架木垛接

顶。

(四)安全信号:

1、在技术人员确定离贯通距离只有30米时,必须首先停止一个碛头的工作,只准一个掘进。在放炮前必须通知另一个碛头的瓦检员撤离,待炮放完后,再通知其回到碛头。

2、安全信号的通知方式在未贯通之前,必须按上一条每轮放炮前进行一次,直至巷道贯通。

二、贯通后系统过度措施

1、巷道贯通后通风系统由安监科组织人员调整。 2、设臵标志防止有关人员误入。

二、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一、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但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低于3%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二、刚开启的积存有大量瓦斯的密封巷道、停风后恢复生产工作的采掘工作面:若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进行瓦斯排放。

三、制定排放措施时,具体内容包括:排放管理人员和安监科指定负责人员、瓦斯积聚量、排放地点、局扇送风地点、送风量、瓦斯排放路线等。

四、瓦斯排放前,必须将瓦斯排放途经地点的作业人员全部撤出、机械、电气设备全部断电。

五、瓦斯排放过程中,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一条的具体规定贯彻执行。

六、瓦斯排放过程中,必须控制风量,使瓦斯少量、平稳排放,同时安排专人在排放瓦斯与全风压通风交汇处不断检查瓦斯浓度,若有超限,立即通知排放人员采取相应措施,降低瓦斯排出量。

七、排放地点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分别低于1%和1.5%时、正常通风能保证其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再积聚和上升时,方可停止排放。

三、灾害预防措施与救灾预案

第一部分 灾害预防措施

一、防瓦斯措施 (一)防止瓦斯积聚。

1、加强通风,这是最基本,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通风工作须做到: (1)井下各区采用分区通风;

(2)随时调控风量,保证井下每处用风地点有足够的风量供给; (3)加强井下通风设施的管理,对密闭墙和风门等,要严格控制漏风。

(4)采掘工作面的布臵方法以采用上行风为选择依据; (5)对临时停工的地点,禁止停止供风;

(6)对于停风巷道或微风巷道,设臵栅栏或打密闭墙予以封闭,对于因故临时停风巷道还必须设臵警标,并切断电源。当其内瓦斯浓度达3%时,必须将其密闭。

2、加强瓦斯浓度检查,以利于及时发现瓦斯超限与积聚,并给与适当的处理。采掘工作面上每班必须在三个不同的地点、每各地点至少检查3次,总回风巷内每班检查1次;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瓦斯浓度的各项规定。

3、处理局部瓦斯,特别是:采面上隅角、顶板冒落后的空腔内和低风速巷道顶板附近。工作面上的瓦检员必须随时掌握瓦斯状况,发现超限,立即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

(1)对于上隅角须将工作面回风口高度增加,利用工作面风流带走积聚的瓦斯。

(2)顶板冒落后的空腔内,用木垛将其填平。

(3)风速较小巷道中,若其仍在使用,则增大其供风量,以期提高风速,否则予以封闭。

(4)积聚有大量瓦斯的巷道,由安监科负责制定排放措施并组织排放。

(二)防止瓦斯引燃:

1、严禁烟火下井,井下严禁拆卸和敲打矿灯。

2、必须使用3#煤矿铵梯炸药与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进行爆破作业,严禁使用其它炸材。

3、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维护和维修,严禁失爆设备入井使用。

二、防灭火措施

1、防止烟火入井,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明火。

2、井下严禁使用明火,不得从事电焊等工作。如保险进行电焊作业,必须由安监科制定安全措施并报企业生产安全经理批准,由生产安全经理指定专人在现场指挥检查。

3、防止电器设备着火,严禁使用非阻燃电缆、失效的变压油等。 4、防止机械摩擦起火,对安装好的机电设备,经常检查与维护,保证传动部分的清洁、润滑与传动,严禁带病运行设备。

5、防止爆破引火,井下爆破,炮眼必须用炮泥堵实。禁止失效炸材

入井。

6、井下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皮带道与其它巷道内的消防器材,保持随时可用。灭火器保持每隔30米放臵1台。消防水仓内,水量必须保持50M3以上。

三、防顶板措施 1、工作面顶板管理:

(1)上班前,必须由队长与安全员先进入工作面进行敲帮问顶。 (2)工作人员进入工作面后,须再次敲帮问顶。 (3)工作面支护参数必须保证排距1米,柱距0.8米。 (4)对于局部顶板破碎带,必须架木垛予以支护。

(5)工作面安全巡视员必须经常巡视全工作面各处顶板,并督促工作人员予以处理。

2、巷道冒顶灾害预防:

(1)主运输平巷必须使用料石发碹支护,不得将裸巷投入使用。 (2)上下山运输巷,必须使用密集架厢支护,安排专人进行维修。 (3)因矿压而变形的巷道,立即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与监督。

四、防尘措施

1、保证采区运输道转运处的防尘喷头正常工作;防尘水仓内,保证最低水量50M3以上。

2、工作面防尘:

(1)加强通风排尘,保证采掘工作面风速1米/秒以上。

(2)洒水降尘,掘进工作面上,装煤矸时必须洒水降尘。 (3)个体防尘,督促工作人员工作时配戴口罩。 五、防水措施

鉴于本矿实际情况:地表水对井下无直接威胁,仅老空区来水影响较大。制定如下措施:

1、保持一条主排水管路,配两套排水设备。 2、安排专门的排水司机排水与观察水情。

第二部分 救灾预案

一、 救护电话值班员由井口调度员担任,值班员必须24小时值班。当接听事故电话时,必须先问明和记录事故地点、时间、类别、遇险遇难人员数量、通知人姓名等情况,然后立即上报安全生产经理和安监科。

二、 接到事故报告后,安全生产经理和安监科人员在通知企业总经理后,必须根据事故性质进行相应处理。

三、 一般顶板事故,一人或多人轻伤:立即通知井下当班班(队)长安排人员送伤员出井治疗,同时安排人员处理事故现场,排除危险。

四、 火灾,灾害范围和受伤人员较少时:

1、井下安监科人员立即组织其他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抢险救灾。 2、转移受伤人员到安全地带并安排人员进行救助。 3、控制烟雾蔓延,使其不至危及井下人员安全。 4、防止火灾扩大,创造有利的灭火条件。 5、尽量使用灭火器将火扑灭。

五、 火灾、瓦斯燃爆、煤与瓦斯突出等重大事故,且有多人受伤,

个别重伤甚至死亡,事故现场无法进入时:立即成立救灾指挥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安全生产经理任副组长,安监科人员和井上下各级管理人员为组员。救灾指挥小组一经组成,必须立即投入事故救灾行动中。

六、 救灾指挥小组救灾程序:

1、 马上通知县救护队,报明事故地点、时间、类别、遇险遇难人员

数量。

2、 恢复主风机运转通风。

3、 组织企业内其它人员组成后勤服务小组。

4、 救护队到来以后,立即和其指挥员交换意见,让其明确事故情况,

讨论救灾重点、行动计划、行动路线、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统一。

5、 负责为救护队提供井下图纸资料等。

6、 在救护队投入救灾行动后,救灾指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对救护队

救出伤员进行救护、运送,负责救护队的后勤保障。

七、灾害过后,安排工作人员入井清理巷道,维修各种设备,以便于恢复生产。

四、拒爆、残爆处理措施

1、我矿按作业规程规定一律为正向装药,串联放炮,当充电后产生拒爆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放炮器钥匙,再取下母线,扭接短路,瞬发电雷管至少等5分钟,延期电雷管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检查,如因接线不良,可重新接线,检查瓦斯重新起爆。

2、若仍出现拒爆,按第一规定程序,重新将炮接为并联,炮数多时可接为串、并联重新起爆。 ,

3、若出现单个拒爆,残爆时,应将炮棍放入拒爆残爆炮孔内、作为导向,在距0.3m处另打与其平行的新炮眼,重新将药起爆,新炮爆炸后,要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雷管和炸药,并装箱上锁退库。 4、处理拒爆、残爆时,班(组)长,瓦检员必须在现场亲自指挥,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严禁用任何手段和工具掏挖加深拒爆、残爆眼。

5、当班未处理完的拒爆、残爆;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交待清楚拒爆的位臵,炮眼方向、数量、深度、装药量,并作好双方签字。

五、停电、停风措施

为了加强停电停风时的安全管理,减少和杜绝人员和财产必要的伤亡和损失。特制度以下措施:

一、停风时,必须停止井下所所作业,并撤出井下各作业点人员,并切断井下总电源开关;

二、停电、停风时,必须加强井口值班管理,严禁入内进行生产与维修或其他缘故入井;

三、如遇停电时,可启用备用电源,并在10分钟之内恢复井下正常通风;

四、停电、停风后,必须设臵栅栏和警示牌板;

五、停电、停凤后,送电送风时,必须做到“先送凤、后送电”或“先进行排放瓦斯,再送电”的进入原则。

六、矿井反风演习预案

矿井反风是矿井发生灾变时(特别是火灾),采取的一项重要控制风流的救灾措施,当矿井火灾发生在矿井的主要通风区域时(如井底车场及主要通风道,这些地方有许多机电设备,容易发生火灾),火灾所产生的高温烟流,随进风流将侵入到井下各个工作场所,对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生产构成巨大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实行全矿的反风,将火灾烟流由进风井筒排出,限制了火灾烟流流向井下生产区域,这时缩小灾害范围,有效地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个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这就以《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保证了实施成功反风的可靠性,而且要求快速可靠,即要求反风设施操作简便,灵活可靠,使反风命令下达后,立即能获得反风的效果。为此,根据本矿实际,特制订本反风演习预案。

一、成立矿井反风调度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付刚(矿长)。

副指挥长:朱唐文(业主)、陈守龙(副矿长)、黄尚金(技

术负责人)。

成 员:张洪达(主扇风机操作管理员)、张其(电工)、

付德奎(瓦检员)、付钢(瓦检员)、张仁松(技安员)、陈其春(技安员)、张本聪(生产班长)、陈明武(通风工)。

二、反风设施检查和技术要求。

1、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或变形,必须及时维修处理,每季度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2、反风操作必须4~6分钟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

3、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4、每次进行反风演习的情况必须作好记录。 三、反风程序及操作。

1、矿井反风由调度指挥长对反风下达命令。

2、主扇风机专职操作人员接到指挥长下达命令后,必须迅

速很快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反风操作,并能立即获得反风效果。

3、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技术负责人,对实施反风后要监

督瓦检员实测瓦斯,对矿井瓦斯涌出量大而且正常,总回风流的瓦斯浓度较高的如在0.5%~0.6%以上时,反风流量最大瓦斯浓度一般不准超过1%,反风救灾工作就可顺反风流进行。

4、安全、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要配合指挥长组织开展反风现现场救灾工作。

5、瓦斯员、电工、安全员、班组长在调度指挥部的统一领

导下,顺反风对井下进行救灾措施的实施。

四、反风救灾结束总结上报。

1、副指挥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将现场救

灾清理结束情况上报调度室指挥长,由指挥长下达反风救灾工作

结束命令。

2、副指挥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上报完毕

后,要组织检查通风设施是否完好,确认完好后,上报调度指挥长。

3、调度指挥长接到副指挥长检查通风设施,并确认完好后,

由指挥长向主扇专职值班司机下达恢复正向通风命令。

4、最后由调度指挥长下达反风救灾工作结束命令。 五、以上预案矿上必须认真组织学习,每年进行一次演习

活动,井下一旦遇到灾情,应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指挥部人员进行实施抢救。

反风演习措施

为了保障反风演习的安全和反凤演习成功。特编组织机构流程如下: 1、由矿长亲自带队实施反门指令;

2、由机电员切断运行主扇的电源,井下不送电,不送风; 3、由安全员负责关闭反风风门,打开永久风门;

4、由机电员送反风主扇的电,对井下实施反凤,但不送电; 5、由主扇抽风工记录,电流表、电压表、工作素因表、水注计的读数;

6、由通风管理员检测反凤风流进、回风风量,并记录所测数据,交技术员审核;

7、由技术员审核后,交矿长审核,必须符合: ①反风时间在10min完成; ②主扇供风量的40%.

8、矿长审核后,符合反风要求,向机电员发停电、停风令; 9、,机电员切断反风演习的电源,安全员打开反凤风门,关闭永久风门。然后,向井下恢复正常通风,待通风正常后,送电入井; 10、反风演习圆满完毕成功。

七、职业病防治措施

1、凡来我矿务工人员必须持有资质的职业病卫生机构定点医院的健康证明方能考虑接收。

2、凡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井下工作: (1)活动性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病。 (2)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 (3)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 (4)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5)风湿病(反复活动)。 (6)严重皮肤病。

(7)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井下工作和接触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3、对在岗接触粉尘作业工人,抽样检查时间,岩石掘进工种每2—3年1次;混合工种3—4年1次,采煤工种〃4—5年1次。

4、对接尘作业工种实行轮换制,一般一年调整更换一次工种。最长时间不得连续工作,超过五年。达到五年者必须调出地面或按合同辞退回家。

八、人员培训及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一、特种作业人员:

1、我矿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由省级培训单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方能上岗,计划每年增补培训瓦检、爆破,电工、通风管理备用人员各1名,每两年复训验证一次。

2、凡在岗和备用特种作业人员均由矿长组织可以以会代训,通过平时的安排、布臵总结,贯疏熟悉专业知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二、职工培训

l、凡来我矿务工人员必须按培训制度及国家煤矿安全监督局煤矿安全培训教学大纲进行培训。

2、我矿今年从业人员共计55人分工种按月两次培训学习,每年年初开工培训,计划全年培训从业人员1320人次。 三、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1、我矿主要职业危害是采、掘粉尘对职工身体健康,的影响。 2、在国家指定有资质单位培训粉尘监测员1~2名,实施我矿井下粉尘监测工作。

3、对采、掘工作面爆破后,采取洒水降尘,湿式钻孔、水炮泥爆破等预防措施。

4、对掘进职工实行1年1轮。采煤职工两年一轮换。其它职工3~5年一轮换。以减少接触粉尘时间。

九、防治水措施

我矿地表虽为陡峻高山,无塘、河、堰等积水区;但矿区内小溪流水常年不断,为预防断层裂隙寻通小溪,或年代久远而不为人知的老窑,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仍须制定防治水措施。 一、地面防水:

1,每年雨季来临前,矿井必须组织防洪领导小组,由业主矿长任正副组长。由矿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任防洪领导小组成员。

2、由全矿各班组长及身体健康的职工组成防洪队伍。在雨季到来前,对井口、住宿、库房、配电房、风机房、煤仓等重要设施的排水沟、防洪墙等分片负责,检查、疏通或加固,作好防洪准备。

3、各井口值班室,在防洪期间,应加派人员昼夜值班,值班员负责对井下联络,发现有洪水迹象,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或撤出井下人员。 4、防洪抢险时,领导小组成员应分项负责,各司其职,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严禁盲目指挥。 二、井下防治水:

1、矿井必须按设计和有关规定留足露头煤柱,以防地面水渗入井下,并指定专人统计,测量矿井涌水量,并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2、各采掘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撤出人员报告矿长查明原因,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①煤层发潮变暗;②煤壁出汗;③煤壁变冷;④工作面气温降低;⑤基道中出现雾气;⑥顶底板异常;⑦淋水有变化;⑧煤层有水叫声;⑨有

害气体增加等。

3、采、掘工作面如发现任何一种透水预兆,在情况不清之前均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措施处理。如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灾威胁地点人员。

十、防尘措施

一、煤尘爆炸、煤层自然及煤突

1、我矿自有史开采以来。本煤层至今无煤层突出史;无煤尘爆炸自然等现象。

2、经四川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本矿现采煤层无爆炸危险和不易自燃。 二、粉尘防治

l、我矿井下防尘水源来自山沟溪流,水池高于井下采掘作业最高作业点总回风巷掘进头,约20m。

2、矿井采掘作业,应尽量采用湿式爆破打眼坚持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冲洗煤壁,出煤出矸时,洒水降尘。煤层干燥时,必须注水。 3、在采煤工作面装煤点设臵水幕降尘。并在采面回风口外设臵空气净化水幕。

4、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坚持佩戴防尘口罩。

5、矿井空气中粉尘浓度标准和粉尘浓度的监测严格按《规程》739条和740条执行。

十一、瓦斯事故的预防措施

1、加强通风瓦斯管理,防治瓦斯聚集超限,加强通风系统调整和风量调节,加强通风设施、设备的维护整修,杜绝通风死角,防止风流短路,工作面保证两畅,进出风道、采区回风巷,加强巷道和工作面的支护、充填,防止垮塌堵塞风路。

2、严格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假检,严格按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排放瓦斯。如因停电、停风复工前必须将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排放到1%以下时,方可允许井工进入作业地点进行操作。

3、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局扇安装位臵距回风口应大于10米,严禁产生循环风,风筒应吊挂平直,接头严实无漏风,风筒破口、破洞应及时修补,风筒口距掘进碛头时开时停,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严禁瓦斯和二氧化碳超限作业。

4、瓦斯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对上班存在的问题必须向下班交接清楚,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6、加强对通风巷道的检查维护,如采煤工作面进出口、进回风巷等出现垮塌堵塞巷道,应及时派人突击检通。

7、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8、巷道贯通必须严格按“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操作。

9、加强日常对电器设施、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和维护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检修电器设备,严禁井下使用不防爆电器设施,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严禁产生电器火源。

10、加强放炮和爆炸物品管理,对对放炮线裸露接头应用绝缘绞布包扎,放炮线与电缆应分开悬挂,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使用炮眼封泥长度,封泥长度不小于30~60厘米,严禁放炮糊炮和空炮,严禁用放炮器以外的其它一切电源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爆炸物品应分开运输,分开存放,防止产生火源。

工作面入未采时安全措施

工作面入末采时技术员应进行测量,确定好末采线不超过保煤柱界,加强现场监督、监控,指派专人24小时内进行值班,观察工作面支护顶板压力变化情况。

工作面应加强密集支护和码磴,如工作面压力变化大,根据情况可以提前撤出。

技安员应加强现场把关,指导井工正确操作,如发现工作面顶板来压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撤出人员。

工作面过断层,顶底板松软破碎带时的安全技术措施 顶板松软、破碎断层。冒顶区时,应进行架密集支护。必要时加横梁棚楼,所有支架必须设牢固,如遇底板松软,应进行放底板炮或打钻孔,架设底梁横撑,同时应将充填磴加密集,缺碴时打底板炮取碴,严格码磴质量。同时应控制放炮装药量,降低对顶板的破损程度。

如上述措施无效时,应采取留煤柱蹬,作切眼通过断层或破碎带。

技安员应加强现场把关,指导井工正确操作,如发现工作面顶板来压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撤出人员。

工作面过老空、老巷的安全技术措施

工作面如遇过老空(老巷)时。首先应停止工作,撤出人员,由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如瓦斯超限,又是独头工作面时,应安装局扇排放瓦斯,严格按排放瓦斯安全措施进行排放,当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后,对老空(老巷)进行密闭,密闭墙厚度不低于1米,应用水泥石粉填缝,做到密闭牢固不漏风,对工作面重新作开切眼,按规定留设保安煤柱恢复生产。

预防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1、加强矿井地质工作,掌握采煤工作面顶板岩性的变化规律,以便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

2、加强顶板管理“三勤”工作,对顶板做到勤检查、敲帮问顶、勤碴,对破碎来压的悬顶(伪顶),伞檐都要及时用钢钎撬下来,勤支护,对顶板按规定进行支护,加强支柱质量,支柱直经和草鞋板规格符合要求,严禁空顶作业,严禁靠“和尚顶”。

3、坚持正规循环作业,缩短顶板的悬露时间,改善顶板状况。 4、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严禁空顶作业严禁要浮煤、浮矸上架设支架,所有支架都必须牢固,找准迎山角度,保证初撑力。缺柱、倒柱及时补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炮眼布臵及

装药量、一次放炮范围等必须按作业规程操作。

5、工作面上、下出口加强特殊支护;靠煤壁根据需要架设贴帮柱或临时支柱。

6、坚持执行必要的制度,如敲帮问顶制、岗位责任制、质量验收制、交接班制、顶板分析制等。

7、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掌握冒顶发生的预兆,提高警惕性,一旦出现预兆,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8、如遇过断层或破碎带时应加密支护,架木垛或留设小煤柱磴过破碎带。

9、落煤后,工作面煤壁应采直采齐,及时支护并打好贴帮支柱,使新暴露出来的顶板及时支护,减少顶板对煤壁的压力。

10、煤质松软时,顶板破碎时,除打贴帮柱外,还应在煤壁与贴帮柱间加横撑或木板。控顶距不得小于3.5m。

11、片帮严重的地方,如截煤或放炮后煤壁上方已经发现垮落,则应在贴帮柱上加托梁。

12、合理布臵炮眼,掌握好角度、数量。炮眼装药量也要控制。

爆破器材储存、运输安全措施

1、爆炸材料的贮存,永久性地面爆炸材料库建筑结构(包括永久性埋入式库房)及各种防护措施,总库区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应大于500 m。

进上、下接触爆炸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2、建有爆炸材料的矿区总库,所有库房贮存各种炸药的总容量不生超过该厂1个月生产量,雷管的总容量不得超过3个月生产量。

3、开凿平硐或选用旧平硐作为爆炸材料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硐口必须装有向外开的2道门,由外往里第一道门为包铁皮的木板门,第二道门为栅栏门。

B、硐口到最近贮存硐室之间的距离超过15 m时,必须有2个入口。

C、硐口前必须设臵横堤,横堤必须高出硐口1.5 m,横堤的顶部长度不得小于硐口宽度的3倍,顶部厚度不得小于1 m.横堤的底部长度和厚度,应根据所用建筑材料的静止角确定。

D、库房底板必须高于通向爆炸材料库的巷道的底板,硐口到库房的巷道坡度为5‰,并应有带盖的排水沟,巷道内可铺设轨道,但硐室内不得铺设轨道。

E、除有运输爆炸材料用的巷道外,还必须有通风巷道(钻眼、探井或平硐),其入口和通风设备必须设臵在围墙以内。

F、库房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巷道内采用固定式照明时,开关必须设在地面。

G、爆炸材料库上面覆盖层厚度小于10 m时,必须装设防雷电设备。

H、检查电雷管的工作,必须在爆炸材料贮存硐室外设有安全设施的专用房间或硐内进行。

4、各种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种都应专库贮存;但当条件限制时,可按国家的有关同库贮存的规定贮存。

存放爆炸材料的木架每格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

5、地面爆炸材料库必须有发放爆炸材料的专用套间或单独房间。分库的炸药发放套间内,可临时保存爆破工的空爆炸材料箱与发爆器。在分库的雷管发放套间内发放雷管时,必须在铺有导电的软质垫层并有边缘突起的桌子上进行。

6、使用年限在2处以下的地面临时性爆炸材料库的最大容量:炸药不得超过3t,雷管来不得超过1万发,并不得超过该库所供应单位10天的需要量。

库房必须选择在干燥的地方,并就有良好的通风防潮措施。 地面临时性爆炸材料库周围,必须设围墙或铁刺网,其高度不得低于2m,围墙或铁刺网距离还应小于5m。

地面临时性爆炸材料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照明、防火和防雷措施、管理制度与永久性地面爆炸材料库相同。

7、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爆炸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煤矿企业必须按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爆炸材料销毁制度。

8、在地面运输爆炸材料时,除必须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A、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出车前必须经过检查。车厢不得用栏杆加高,并必须插有标有“危险”字样的黄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就有标志危险的信号灯;长途运输爆炸材料时,必须用封闭式后开门专用棚车。

B、爆破材料应用帆布覆盖、捆紧。装有爆炸材料的车辆;严禁地车库内逗留。

C、严禁用煤气车、拖拉机、自翻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拖车运输爆炸材料。

D、车辆运输雷管、硝化甘炸药时,装车高度必须低于车箱10㎝。车辆运输雷管时,雷管箱不得侧放或立放,层间必须垫软垫。运输硝安类炸药、含炸药、导爆索时,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上缘。

9、在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就遵守下列规定:

A、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但在开凿或延深井筒时,符合本规程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不受此限。

B、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C、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10、井下用机车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用同一列车运输,装有炸药与装有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装有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与机车之间,必须用空车分别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 m。

B、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车相内,车厢内部应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其他类炸药箱可以装在矿车内,但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缘。

C、爆炸材料必须由井下爆炸材料库负责人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跟车人员、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应坐在尾车内,严禁其他人员车。

D、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 m/s。

11、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内有可靠的信号装臵时,可用钢丝绳牵引的车辆运送爆炸材料,但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输,运输速度不得超过1m/s。运输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以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的撞击。严禁用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12、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临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B、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 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爆破安全措施

1、所有人员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严禁违章操作。

2、放炮前必须保护好相邻的支柱和电钻及其它电气设备,以免造成顶板垮塌和产生电花。

3、在采煤工作面,可采用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

4、必须严格按照放炮说明书控制眼距,装药量和封闭泥长度,如有特殊情况,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00条、301条、303条、304条的规定。

5、处理瞎炮必须在班长和技安员的直接指导下进行,具体规定为:

A、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线放炮;

B、在距离瞎炮至少0.3M处另打同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C、在瞎炮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D、严禁使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臵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E、处理瞎炮的炮眼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碴,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6、放炮母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严禁使用裸线和铝芯线;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持,不得同轨道、金

属、钢丝绳等导体相接触;放炮前,放炮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7、采煤工作面放炮时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在避灾硐室或防突反向门掩护的地点进行放炮,掩护点离工作面的距离应大于300米,放炮点300米范围内的作业地点应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在放炮后得到安全员的通知时方可恢复作业。

8、放炮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训练的班组长协助进行,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能放炮员一人操作;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接到命令后,必须先发出放炮警号,至少等5秒方可放炮;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班留下沿未放炮的装药的炮眼,当班放炮员必须向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清情况。

9、通电以后装药眼不响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先等一定时间暧发雷管至少等5分钟,毫秒延期雷管,至少等15分钟后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

10、爆破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开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在同一侧悬挂,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信号线的下方,并应相距0.3 m以上的距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