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应急状态分级与应急行动在核事故应急中的应用

2024-02-07 来源:爱go旅游网
应急状态分级与应急行动在核事故应急中的应用

发表时间:2021-01-07T08:00:49.424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20年22期 作者: 李浪欣

[导读] 自1985年我国自行设计建造了秦山核电厂至今,已有三十余年,在众多核电厂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尚未发生严重的核事故。但我们做好核电厂应急预案的应急状态分级与应急行动的努力,永远不放松,以完善的应急准备来为核电厂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本文结合笔者工作实践,首先概述了核事故及核电厂应急预案,并分析了应急状态分级,及落实核事故应急行动的各种工作内容。李浪欣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福建福清 350318

摘要:自1985年我国自行设计建造了秦山核电厂至今,已有三十余年,在众多核电厂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尚未发生严重的核事故。但我们做好核电厂应急预案的应急状态分级与应急行动的努力,永远不放松,以完善的应急准备来为核电厂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本文结合笔者工作实践,首先概述了核事故及核电厂应急预案,并分析了应急状态分级,及落实核事故应急行动的各种工作内容。 关键词:应急状态分级;应急行动;核事故;核电厂

一、核事故及核电厂应急预案的概述

一般来说,在核设施(例如核电厂)内发生了意外情况,造成放射性物质外泄,致使工作人员和公众受超过或相当于规定限值的照射,称为核事故。核事故的严重程度可以有一个很大的范围,为了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标准,国际上把核设施内发生的有安全意义的事件分为七个等级。只有4-7级才称为“事故”,5级以上的事故需要实施场外应急预案[1]。这种事故世界上共发生过四次,即苏联切尔诺贝利事故、英国温茨凯尔事故,美国三里岛事故和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

核事故的应急反应措施与其他危险物质的应急措施大体相同,主要差别是:大多数危险物质事故是可以发现、看到或听到的,而核事故则不是。因此,在制定核事故应急预案时,必须有足够的准备,以查明潜在的辐射危险并提供信息,及时监测和减轻事故影响。应采取针对公众和紧急救援人员的保护措施,保护环境[2]。

核电厂应急预案包括对核电厂进行审查,明确界定主要应急设施和设备的职能。关于核电站周围环境、人口分布、天气、气候、地理、地形、水利、土地利用等方面的信息都应当有良好的规划分析,做好应急规划区的基础研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做好组织动员和责任分工,利用紧急情况管理系统的说明来筹集需要的工作人员,责任分工应当适应对紧急状态的分类,说明紧急状态的原则分级、各级紧急状态的特点以及引发的事件等。对紧急情况的反应包括应对和组织各种紧急措施,调动所建造的设施和设备的应急装置。在日常,应当做好应急准备、应急规划,模拟紧急情况下进行演习,并设计应急预案和程序,在报告制度中设置应急准备和反应的登记报告安排[3]。

二、核事故应急状态分级

在核电厂正常运行状态下,辐射的影响微不足道,甚至没有辐射后果,而在于降低事故工况下的辐射后果。核电站事故的情况类型极为广泛,其中一些事故具有很大的风险,在发生各种辐射影响的假想事故时,必须制定应急措施。因此,核电厂应急预案一般规定了核事故的四个事故等级,取决于其性质和程度,事故的后果和严重性,即: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和场外应急,在各级应急状态的条件和准则都有明确规定。 应急待命:

应急待命的特征是一些事件正在进展或已经发生,核电厂安全水平可能下降,但还有时间采取预防性措施以防止向更高级别的应急状态演变。确定应急待命的目的是使核电厂运行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及时启动并处于戒备状态,保证初始的应急响应行动得以顺利实施,使事故处理、信息发送和决策过程等纳入有条不紊的应急组织体系中去。 厂房应急:

厂房应急的特征是一些事件正在进展或已经发生,核电厂安全水平实际上或可能发生大的下降。然而,事故的辐射后果或可能的辐射后果仅限于某些厂房内部或场区局部区域,不会对场外产生威胁。确定厂房应急的目的是保证场内应急响应人员能够迅速有效地做出响应;向场外应急组织提供有关事故的信息资料。 场区应急:

场区应急的特征是事故正在进展或已经发生,核电厂的一些安全设施的功能已经丧失或可能丧失。确定场区应急的目的是保证及时派出环境监测人员进行环境监测;保证场外应急组织及时启动;保证及时与场外应急组织协调应急行动;通过场外应急组织向公众提供信

息。宣布场区应急的目的之一是做好场区内人员随时撤离的应急准备,以便需要时可以立即执行。 场外应急:

场外应急的特征是事故正在进展或已经发生,堆芯即将或已经极大损坏,甚至熔化,同时安全壳完整性可能丧失。确定场外应急的目的是启用为保护公众所预先确定的防护行动;持续评价电厂的事故状态和环境监测数据;按实际的或可能的放射性释放量,补充或修改应急防护行动;及时与场外应急组织协调应急行动;通过场外应急组织向公众提供信息。 三、核事故应急行动

在核电站发生紧急情况时,将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如紧急启动、紧急通信、事故影响评估等保护和补救措施,从而控制事故的辐射、污染、医疗援助等活动,以防止事故的扩散发展并减轻其后果。 (一)应急组织的通知与启动

核电厂应急预案详细规定了通知与启动的方法和流程,用于所有级别的报警和现场工作的组织。作为应急准备安排的一个例子,主控室值长发现了缓慢发展的异常情况,并认为已经达到了应急状态。在对现场异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提议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组织并进入应急状态,在应急通信系统中宣布电厂处于紧急状态,确保工作人员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在收到应急准备信息后,有关的紧急救济人员立即前往其工作地点,并准备应付紧急情况。 (二)应急通信

确保不受干扰的紧急通信是有效应对紧急情况的主要保障之一。应急通信的目的是从电厂以外的有关单位取得关于紧急情况的指示,并及时报告区域内设施的紧急情况,寻求各组织的支持。应急综合通信系统中的各组织都应当在其任务范围内,及时在现场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及在场外组织援助工作。在证实核电站事故达到了应急待命状态及以上后,应急报告应在15分钟内通过电话和传真发送给设施外的有关服务部门。核电站的应急通信系统是安全生产的可靠保证,应随时准备接受各组织的指示,向在范围以内的紧急情况提供援助,并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必要的信息。 (三)事故后果评价

事故后果评价包括事故诊断和环境影响评估。事故诊断的目的是利用技术参数评估核电厂系统和设备的安全状况,对其进行诊断和分析,并评估事故造成的环境辐射的影响。事故后果评价主要通过核电厂工艺参数控制系统进行,并在核电站应急指挥中心、事故机组主控控室和技术支持中心安装了带有核电站主要安全参数的终端,使反应堆操纵员、应急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能够对事故情况进行诊断和分析,评估核燃料元件、一回路、二回路和安全壳的完整性状况,然后对事故排放情景和排放源进行评估。

事故后果评价是基于对事故条件的诊断和流量监测,结合气象测量结果和对周围地区的预测,评价放射源对周围气体、液体、人口和环境的辐射影响,并给出关于辐射防护和辐射监测措施的建议。 (四)防护行动

防护行动的目的是合理地避免或降低核事故对工作人员和公众造成的辐射照射。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有理由采取保护措施:如果个人在环境中接触到的放射性辐射浓度达到或超过干预水平,则需要采取防护行动。在事故的不同阶段,主要的辐射影响路径不同,需要采取的保护措施也不同。在事故发生的早期阶段,主要的辐射源是辐射烟雾气体的浸入和吸入,保护措施包括紧急撤离、穿戴防护服和服用碘剂等。在事故的后期,主要的照射源是地表沉积物等物体在发生事故时所吸收辐射的第二次照射,应当控制辐射吸入,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包括临时移动、永久迁居、辐射监测、强辐射物填埋。 (五)补救行动

补救行动的主要目的是制止或减轻事故现场发生的事故危害性。在核电厂发生事故时,工程设施和部件受到严重损坏,需要工作人员和救援人员立即采取补救行动,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部件,消除当前火灾、辐射扩大等危险,并执行紧急行动程序,使核反应堆系统进行安全停堆。

(六)应急照射控制

在发生核事故的紧急情况下,提供援助的人员可能受到事故照射,在为拯救他人或执行紧急任务时的工作场所,接触超过极限辐射剂量的照射。对此,核电厂应急预案载有若干明确的规定,例如事故辐射控制原则、事故辐射控制标准、技术和安全标准,还应当做好应急剂量监测、应急照射许可和应急照射登记。 (七)污染控制与医学救护

污染控制的目的是限制污染的扩散,防止电厂工作人员和公众的放射性污染。控制污染的措施包括监测地面放射性污染,查明污染场所,限制受污染地区接触,加强放射性污染物的管理等。

根据核电站应急预案,在设施内设立了一个紧急医疗队,以协助现场伤员及其家属,尽快护送其在指定医院就医。

参考文献

[1]王芳,李雳,张健.关于核电厂应急行动水平问题的探讨[J].核安全,2003(02):41-44.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令第124号加强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9〕139号)[J].山东政报,2010(01):32-34.

[3]杨玲,岳会国,林权益,李冰,郜建伟.对日本福岛核事故的应急响应及对中心应急准备工作的改进建议[J].核安全,2011(03):33-38.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