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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防护制度及措施

2024-08-31 来源:爱go旅游网
职业防护制度及措施

一、标准预防原则

(一) 标准预防的概念

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液、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 标准预防的基本特点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三) 标准预防的隔离措施

1.接触隔离:预防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而传播的疾病。痢疾、甲肝、轮状病毒感染、副流感病毒、婴儿的肠道病毒感染等。

2.空气隔离:预防因空气(微粒核或漂浮的尘埃)而传播的疾病。水痘、麻疹、肺结核、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

3.微粒隔离(飞沫隔离):预防经气溶胶微粒传播的疾病。微粒可通过咳嗽、打喷嚏、近距离讲话、某些医疗操作如支气管镜检查、吸引、使用通气设备等。因其颗粒直径大,传播距离近,所以不需通风,许多细菌性疾病可通过微粒传播。B型流感杆菌、脑膜炎双球菌、链球菌、腺病毒感染、流感、百日咳、小儿猩红热等。 (四) 具体措施

1.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污染的物品时应戴手套。 2.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

3.一旦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 4.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喷溅到时,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防护眼睛或者面罩,穿隔离衣或围裙。

5.处理所有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

6.对病人使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隔离措施。

二、医疗锐器刺伤的职业防护

医疗锐器刺伤防护措施:

1.手及皮肤表面接触血液、深层体液或可能受污染的器具后应立即彻底清洗。

2.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若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必须戴双层手套。

3.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工作完成后应尽快脱去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手套。 5.接触每一个患者后应更换手套。

6.脱去手套后,即使手套表面没有破损也应马上清洗双手。

7.在工作中预料会有血液/体液溅出应戴防护眼罩并穿不渗透防护服/围裙。 8.针头使用后切勿套上针帽,应将针头置于固定的容器内。

9.任何地方被血液/体液污染,应先用稀释的含有效氯的消毒剂消毒,再脱手套,认真清洗双手。

10.应记录及报告血液/体液暴露的情况。对于特殊暴露人群,定期进行体检,半年一次,检查项目包括乙肝表面抗体、肝功能、胸透。

三、化学治疗的防护

(一) 化学治疗防护措施

1.化疗病房医护人员上岗前应进行相关教育培训,定期进行防护知识讲课,增强化疗病房医护人员的防护意识及防护知识。

2.化疗病房配药室要求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配药室要求能够自然通风。应安装排风扇并有洗手池,有条件的最好安装生物安全柜或由配液室统一配置。

3.冲配规则包括:使用输液泵和软袋液体以减少空气中有害物质排出,用水剂代替粉剂以减少冲配时气溶和气雾的外溢,必须打开粉剂安瓿时应用无菌纱布包裹,溶解药物时溶媒沿瓶壁缓慢注入瓶底,待药粉浸透后再行搅动,以防粉末外逸,抽取药液时以不超过注射器容量的3/4为宜,并使用针腔较大的针头抽取药液,以防注射器内压力过大,药液外溢。 4.医护人员在配制化疗药及为病人进行化疗药物的穿刺注射时,应戴口罩、帽子及双层手套,有条件应戴防护目镜,穿一次性防护服。

5.配制化疗药物后的垃圾应按有毒垃圾处理,装入黄色垃圾袋,盛垃圾的容器要加盖,防止化疗药物蒸发于空气中污染环境。

6.化疗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应马上处理或应用加盖容器。

7.严格化疗药物的管理,设专人专柜保管。药瓶有损坏时应及时处理,防治污染环境。 (二) 化学治疗污染时的应急处理

1.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被污染部位。如:操作中不慎将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应立即使用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如果溢出到桌面,应用纱布吸附药液,再用清水冲洗被污染表面。 2.立即到急诊科就诊,根据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的不同性质用药。

3.在发生污染后的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汇报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填表登记。

四、接触消毒液的防护原则

1.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穿戴好手套、防护衣和口罩,口罩和手套要定时更换。 2.保证良好的通风环境,尽量选择对空气污染小的化学消毒剂。 3.科学地对待化学消毒剂的使用浓度。

4.遵守医院或部门的剧毒、有害物质的保管规定,集中存放,容器密闭,并有显著标记。 5.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容器加盖,一些使用消毒剂集中的特殊部门如手术室、供应室、内镜室的建筑应达到一定速度的通风排气要求。 6.提倡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五、血液、体液喷溅职业防护及应急处理措施

1.当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喷溅可能时应做好防护措施,穿防水围裙,戴手套,必要时应带防护眼镜。

2.当遇到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喷溅污染时,应及时更换工作服,用流动水清洗污染充肤,喷溅到黏膜或破损皮肤时,采用无菌水冲洗,必要时采用消毒液进行消毒。 3.黏膜或破损皮肤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时,应填写职业暴露报告卡上报,对源头血液及暴露者进行相关检查,并进行追踪观察随访。如源头血液为艾滋病病毒感染时,按艾滋病职业防护程序进行。

六、呼吸道传染病应急处理措施

1.应设置隔离病房,门口悬挂“请勿入内”警告牌,门保持关闭,任何人入内必须向护士站报告,护士有责任告知进隔离室必须执行的隔离措施,也需判断探视者的免疫能力(如麻疹、水痘)。

2.进病室应戴口罩,接触过病人及污染物品后洗手。

3.职业暴露时应进行医学观察,及早采取预防措施。非典型肺炎、人感染禽流感等特殊传染病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肠道传染病职业防护及应急处理措施

1.同种病原体感染可同室隔离。

2.不必戴口罩,工作服有污染可能时应穿隔离衣,接触污物应戴手套。 3.接触过病人及污染物品后应洗手。

4.病人粪便可能污染物品,应随时严格消毒。废弃物装入有标记的污物袋运出销毁,或进一步消毒处理。

5.遇到职业暴露时按照血液、体液喷溅处理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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