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金玉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辨识和控制措施
不安全行为 进入作业区域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砸伤、磕碰 帽 及规范性活动培训;工作中相互纠正 作业中未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服装 工作不协调 人身伤害 工作时按要求劳保着装,加强安全意 识及规范性活动培训;工作中相互纠正 跟换 扎伤、坠落 工作时按要求劳保着装,加强安全意识及规范性活动培训;工作中相互纠正 触电、人身伤害 烫伤 机械伤害 坠落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卷入事故 工作时按要求劳保着装,加强安全意识及规范性活动培训;工作中相互纠正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工作时按要求劳保着装,加强安全意识及规范性活动培训;工作中相互纠正 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 装配作业中不戴手套; 磨削作业中不戴护目镜; 操作旋转机械时戴手套;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安规定操作 职业病 职业病 职业病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可能后果 工作时按要求劳保着装,加强安全意识 采取的措施 备注 劳动保护服装不合体; 作业现场穿拖鞋作业; 指定区域、类型作业时不穿安全鞋; 气候炎热时赤膊作业; 作业中领口、袖口及裤脚、鞋带未扎好; 气焊气割作业中不戴护目镜; 焊接作业不使用保健口罩; 对有害光线、射线及噪音未采取防护; 采取必要的防护用品 改善工作条件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火灾、爆炸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车辆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改善工作条件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坠落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坠落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砸伤、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砸伤、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与正在作业中的人交谈;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或上岗作业; 吸游烟或未在指定处吸烟; 作业时间内在作业场所打闹、嬉戏; 站在道路中间交谈; 在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作业; 操作机械设备时精力不集中; 不按时参加安全教育或培训; 不对施工环境进行安全确认; 交接工作不明确; 单手上下直爬梯; 人身伤害 在没有防坠措施的高处边缘逗留; 不妥善放置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工件; 物体打击 在吊车负重下方通行; 吊运物件时未避开地面施工人员; 不听他人劝阻进入危险区域; 无视危险标识进入危险区域;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随便进入其它作业场所; 随意触摸不熟悉的机械、器具及控制开关; 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安全警示标识;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高处切割余料及施工附件时不采取防砸伤、人身伤害 坠措施; 开设临时人孔、物料孔后未采取防坠措施; 人身伤害 坠落 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人身伤害、职业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作业姿势勉强; 病 改善工作条件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爆炸 爆炸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规程执行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无许可证件从事特种作业; 作业前不对所用器具进行安全检查; 使用不属于自己使用的工具、设备; 不按指挥人员的指挥吊运作业 私自拆卸所用工具上的安全装置; 密闭场所采用明火照明; 随便摆放施工辅料和生产成品; 人身伤害 施工条件不成熟时勉强施工; 人身伤害 以投掷方式接送工具、工件; 物体打击事故 撞击带压工业气瓶; 乙炔气瓶放倒使用; 严格按规程执行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物体打击事故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装配或调整大型工件时固定不牢; 高处作业收工后,在吊板上存放物件; 交叉作业时,不与其他作业人员进行沟通; 压力容器内部作业时采用高于12伏的照明电压; 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进入狭小、密闭舱室作业; 下雨时露天进行电焊、气刨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密闭容器内焊接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潮湿场所进行电焊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触电 窒息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触电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触电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触电 行使监护职责时擅自离岗;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使用已报废的设备和工具;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报废处理 使用有安全缺陷的工具;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报废处理 起重作业时观察不全面、指挥信号不确切;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起重规程执行 站在吊物上指挥吊运作业;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起重规程执行 超载使用起重设备;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起重规程执行 起重作业吊运物件时捆绑不牢;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起重规程执行 未经许可,随意拉设临时供电线路; 触电 触电 触电 触电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带电维修、保养电气设备; 焊接工作回路线连接不规范; 擅自拉设生产中非安全电压供电的固定照明设施; 非特种车辆厂区内驾驶超速(20公里/小时); 电焊工不对焊机进行保护接零; 电气设备在收工后没有及时切断电源; 气焊气割设备在收工后不及时关闭气源; 禁火区域内未经许可擅自动火; 随意放置物件,阻碍防火、逃生通道;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车辆伤害 触电 触电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火灾、爆炸 火灾、爆炸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按规程执行 不了解作业场所周围情况,随意动火作业; 周围存在火灾或爆炸因素时,冒然动火作业; 在不明来历的小型桶类容器上进行焊割作业; 冒然对带压管道、容器进行焊割作业; 热工作业完毕后不及时清理遗留火种; 在消火栓、灭火器等关键部位周围堆放物件; 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扑救尚未断电的电气火灾; 在电气开关下存放易燃易爆物质; 火灾、爆炸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火灾、爆炸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火灾、爆炸 人身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 火灾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人身伤害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漏电 火灾、爆炸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私自存储燃油等危险物质。 火灾 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触电,灯泡爆裂必须在停电后再更换照明,在班前会上不停电更换照明 伤人 工作中出现错安排、默许无证人员上岗 误,导致工作现场混乱 导致工作次序未制定预案、作业前未落实安全措施 高处作业不设警戒区域、高处作业无监护人
混乱、危险作业 周围非工作人员人身伤害 加强对工作的分析、做好安全预案 严格履行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严禁上岗的原则 强调并进行监督 严格履行许可手续,强化现场安全监督
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及外来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消除各种违章违纪现象,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1、凡在生产区域内从事生产作业、管理工作的人员,都应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安全规范,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落实“三不伤害”原则,严禁“三违”现象。
2、进入生产区域作业,必须严格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做好自我保护。;在公司区域内不准赤脚、赤膊,进入生产现场不准穿露脚趾鞋、高跟鞋、裙子等。
3、作业前,应认真分析作业的风险及防范措施;作业时,应集中思想,严禁嬉戏打闹和串岗、离岗、睡岗;作业结束,要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
4、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独立操作,严禁违章无证操作。
5、不准操作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开关按钮,不得擅自动用与本职无关的机电设备和专用器材。停电、停机进行检修设备时,必须在合闸处、操作处挂贴禁止合闸警示牌;检修完毕,应立即除去禁动标志。
6、生产区内主要道路、生产区域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擅自占用;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和厂内机动车必须遵守限速规定。 7、进入作业区时,必须观察前后左右及上下环境,遵守警示标牌提示,不准双手插入衣裤袋内。
8、登高必须双手扶梯攀登,不得手持工件攀爬,所带物品必须装袋或扎牢,防止坠落伤人。
9、明火作业严格遵守“动火管理规定”,不准在非允许地点吸烟,严禁乱扔烟蒂。
10、起重作业必须遵守“起重十不吊” 的规定,不得在吊运物体下站立、行走。
11、多人协同作业的,必须由班组长或指定有操作经验的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12、任何人不准擅自拆除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应急设施。
13、在狭小空间或容器内工作时必须加强通风,并有人监护,防止窒息、中暑、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14、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工作时间禁止喝酒、酗酒,严禁醉酒上岗。 15、冬季严禁用电灯泡、电炉和明火取暖。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炉、电加热器的,必须经主管部门许可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16、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保证作业场所通风,不得使用不合格原料。
17、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或设备事故时,在场人员要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救援和自救。
18、任何人都有责任对违反安全规章、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加以制止,发现事故隐患、事故苗子必须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19、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参观必须事先经办公室批准;带领参观的部门,应负责落实对参观者的安全穿戴要求,告知安全保护要则,并对其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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