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反馈的管理办法
编号:
(试 行)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公司关于工作执行力提升的工作要求,同时督促所有员工工作按时、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并完善工作反馈管理程序,达到工作布置、执行、反馈、检查、考评的闭环管理,从而提升整体工作能力,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员工工作落实、执行后的反馈程序管理。
3职责
3.1各级管理人员依据本办法实施下属员工工作反馈管理。
3.2生产办公室依据本管理办法对公司、部室向各车间、工段及管理人员布置工作完成后的反馈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4具体要求
4.1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需要及时反馈的工作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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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生产组织活动的完成情况,可以以生产日报表、工作总结形式体现;
4.1.2公司、部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方案中的有具体要求的;
4.1.3公司、部室、车间生产例会中的具体工作布置;
4.1.4具有明确反馈时间要求的公司及部室各项安全、设备、卫生等检查工作;
4.1.5各项检修、技改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
4.1.6生产过程的各类意外突发情况及事故;
4.1.7生产过程中较大的调整工作;
4.1.8各项制度中明文要求的;
4.1.9各级领导交付的临时性工作;
4.2反馈的形式包括口头反馈、书面反馈,口头反馈可以以直接汇报、电话汇报、例会汇报等方式进行。
4.3反馈程序实行逐级反馈制度,特殊情况可以越级反馈,特殊情况包括:
4.3.1发生安全、环保、设备、工伤、职业健康等事故时;
4.3.2生产工艺参数波动较大需要更高层管理人员协调的;4.3.3生产活动意外中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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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直接上级不在时,工作需要反馈的;
4.3.4工作安排中有相关要求的;
4.3.5其他特殊情况。
4.4行文安排的或口头安排的有明确时间要求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反馈,即便未完成也要按期反馈。
4.5未明确时间要求的工作安排,也要按工作完成的阶段或实施时间段进行反馈,使得相关工作能够受控,并及时协调、组织。
4.6未完成工作按工作要求反馈时,需注明未完成原因、相关工作计划或措施、需要的工作协调、需求资源等内容。
4.7对于公司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需要反馈时,原则上由部长向公司负责,特殊情况时,可由部室内其他人员负责,特殊情况包括:
4.7.1部长由于出差等原因不在公司内时;
4.7.2经部长审阅、审核同意的;
4.7.3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时(包括安全、环保、设备、工伤、职业健康等事故);
4.7.4公司及部室领导针对相关工作主动问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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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其他特殊情况。
4.8对于生产例会中部室(部长)对于生产组织实施过程的各项工作安排,由生产办公室负责按期落实完成情况,汇总后于第二天的例会中给予反馈。
5考核
5.1对具有明确反馈时间要求的工作未按期反馈的,每次扣相关责任人个人FPI分1分。
5.2对没有具体时间要求的,未按4.5要求进行工作反馈的,每次扣相关责任人个人FPI分1分。
5.3对于已经提醒但仍未按要求反馈的,根据5.1及5.2加倍考核。
5.4未经部室审批同意向公司做工作反馈,给部室整体工作造成被动的,每次扣相关责任人个人FPI分1分。。
6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公司及其他部门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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