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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有关“兄”“弟”“姊”“妹”的语言学问题

2020-06-06 来源:爱go旅游网
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6卷第3期

      2007年6月JournalofJiangnanUniversity(Humanities&SocialSciences) 

     Jun. 

2007

Vol.6 No.3

试论有关“兄”“弟”“姊”“妹”的语言学问题

马丽

(浙江教育学院,浙江杭州310012)

[摘 要]一些常用的貌似普通的称谓词,常常出现误用、错用的情况。文章选择了“兄”“弟”“姊”“妹”四个称谓

词,指出在辞书编纂、汉语史研究和古籍整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称谓词;辞书编纂;汉语史;古籍整理[中图分类号]H1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6973(2007)0320088203

OnLinguisticIssueof“Xiong”“,Di”“,Zi”and“Mei”

MALi

(ChineseDepartmentofZhejiangEducationInstitute,Hangzhou310012,China)

Abstract:Somecommonlyusedtermsofaddressingareactuallyalwaysmisused.Thearticletakes

“Xiong”,“Di”,“Zi”,“Mei”asanexampletomakeacomprehensivestudyoncompiling

dictionaries,researchingChineselanguagehistoryandkeepingancientbooks.

Keywords:thetermsofaddress;compilingdictionaries;Chineselanguagehistory;ancientbookskeeping

  “兄”“弟”“姊”“妹”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称谓词,人人都懂。但从汉语史角度看,这四个词语经历了从亲属称谓向社交称谓泛化,从宗

[1]

教文献向世俗文献扩散的过程。由于一些研究者忽视了这方面的语言研究和校勘成果,结果在辞书编纂、汉语史研究和古籍整理上出现了一些错误。本文从这些方面着眼杂陈己见,就正于方家。

与辞书编纂。《汉语大词典》是当今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一部汉语辞书《汉语称谓大词典》,是目前规模最大的一部汉语称谓工具书,但由于各种原因,这些辞书在处理有关词目时存在了一些问题。如,书证偏晚:

(1)[妹妹] 同父母(或只同父、只同母)而年纪比自己小的女子。明丘浚《忠孝记・感天明目》:“我是你的姐姐,你是我的妹妹,难比别人。”《儒林

  [收稿日期]2006211205

[基金项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编号:06CGYY17YBX)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马丽(1977-),女,浙江嵊州人,讲师,文学博士.

外史》第五回“:齐铺铺请妹夫、妹妹转在大边,磕下

[2]

(汉语大词典》头去,以叙姊妹之礼。”《第4卷314

页)

就目前的语料所及,唐权德舆《祭外孙女文》中已见“:外翁婆以清酌庶羞之奠,致祭于独孤氏孙女妹妹之灵。”“妹妹”是此女的小名,因为去世时年纪较小,尚未有大名,故以“妹妹”作为名字。既然已有妹妹作名字的用例,可见当时“妹妹”在日常生活中是有使用的。南宋赜藏主《古尊宿语录》“:姊曰:‘妹妹。’妹应喏。”此亦见。

误引假证:(2)[年兄] 唐、宋以来,科举考试同榜登科者称同年,互相尊称为年兄。唐・李端《闻蝉寄友人》

[3]

(汉语称谓大词诗:因垂数行泪,书寄十年兄。《

典》6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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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兄”敬称年长于己者。古礼认为,对待比自己年长十岁以上的人,就要像对待自己的兄长一样。语出《礼记・曲礼上》“:十年以上,则兄事之。”在唐宋文人作品中时见,如,白居易《寄陈式五兄》:“惆怅料君应满鬓,当初是我十年兄。”苏辙《奉使契丹二十八首》:“霜须顾我十年兄,朔漠陪公万里行。”其意有异于“年兄”。《汉语称谓大词典》割裂称谓词,致使书证不能印证词目,同时也导致了“十年兄”这样实际存在的条目未被收入。释义不确:

(3)[友弟] 元明时称挚友之小于己者。明・无名氏《四贤记》“:自家许友文,向来巡历外郡。闻知友弟乌古孙润甫荣升宣抚,今特赶回庆贺。”又《梦惊》“:老夫许益……自于建康别了友弟乌古孙润甫,经今十有余年。”原来则只用作师长对门生自称的谦词。清・钱大昕《恒言录・亲属称谓类》:“[明]朱存理《铁网珊瑚》,录贞溪诸名胜词翰,皆元时笔札也。其纸尾署名……有云‘友生王逢顿首再拜’……有云‘友弟钱应庚再拜’……今友生、友弟

[3]

(汉语称谓大词典》之称,惟以施之门下士。”《

1159页)

钱大昕《恒言录》卷三指出“友弟”最初是朋友间的称呼,后来才发展成为师长对门生的自谦辞。《汉语称谓大词典》引文不能印证词目,弄错了“友弟”的意义发展顺序。与汉语史研究。汉语史研究的主要对象是历代流传下来的文献材料,因此对这些材料进行鉴别、识读就显得尤为重要。一些汉语史研究工作者没有做好前期工作,误用材料,致使得出了错误的结论。

(4)旋辕兼道,渴于言侍,沐浴晨兴,昧旦守门,

(后汉书・)实望仁兄,昭其悬迟。《赵壹传》根据我们的调查“仁兄”,大概在唐代才出现泛

化,汉魏时期“仁兄”是作为亲属称谓使用的,如《晋书・长沙王乂传》载司马颖谓司马乂曰“:本谓仁兄同其所怀,便当内擒商等,收级远送。”是弟对兄的敬称。宋朝刘 在《东汉书刊误》中指出“兄”当作“君”“,两汉未尝相呼为‘仁兄’,下文亦有‘仁君’。”由此可知“仁兄”是“仁君”的传写错误。严可均在辑录《全后汉文》时未加校勘,没有注意到前人的研究成果,沿袭错误,误作“仁兄”。后世文人在撰写笔记时也把“仁兄”当作汉代新生称谓,如:

近世作札与人者,同辈辄有“仁兄”之称。按此

二字,始于后汉书赵壹传,乃壹之所以称皇甫规也,

而颜鲁公祭侄文亦有此称,则谓己之兄耳。(清王应奎《柳南续笔》卷三)

《后汉书・赵壹传》:壹《报皇甫规书》曰“:实望

(孙锦标仁兄,昭其悬迟。”《通俗常言疏证》卷九“交际”篇)

由于不了解“仁兄”直至唐代才泛化成为社交称谓“,仁兄”是“仁君”在传抄中错误产生的词语,

后世著作、辞书(包括《汉语大词典》和《汉语称谓大)误把敬称朋辈的词典》“仁兄”出现时间提早到了

东汉。

(5)予顷使金国时,辟景孙弟辅行,弟妇在家,许斋醮。及还家赛愿,予为作青词云“:顷因兄伯出使,夫婿从行。”虽借用陈平传“兄伯”之语,而自不以为然。(宋洪迈《容斋随笔・容斋三笔》卷十四“夫兄为公”条)

考《汉书・陈平传》载张负嫁孙女与陈平时劝戒孙女曰:“毋以贫故,事人不谨。事兄伯如事乃父,事嫂如事乃母。”“伯”为陈平哥哥的名字,是专有名词。洪迈把意为“兄长陈伯”的“兄伯”理解为“丈夫的哥哥”,误。(6)时彼比丘语尊者阿难言:“我故远来看姊(东晋佛陀跋陀罗共法显姊,不出看我,为何以故?”译《摩诃僧祇律》卷十五)

有学者提出“姊姊”首见于东晋《摩诃僧祇律》,实际上《大正藏》标点有误,应为:“我故远来看姊,姊不出看我,为何以故?”重言形式“姊姊”直至唐代才出现,如,柳公权《伏审帖》“伏审姊姊八:月定发,弟与廿八弟同从行。”

(7)《三国志・吴志・吕蒙传》注引《江表传》:“吾谓大弟但有武略耳。”卢弼《三国志集解》“:周寿昌曰‘;大弟’‘、大兄’,史传中仅见。”

周氏所言的“大弟”、“大兄”是指从亲属称谓泛化而来的社交称谓,认为此仅见于《三国志》注中。周说殆未审耳。社交称谓的“大兄”“大弟”亦见于其他文献,如,唐义净译《根本说一切有部 奈耶》:“时卖樵者日晚俱至。童子见来,报言:大兄,时既炎暑,可且停息。时卖樵人即便暂止。”《旧唐书・李密传》载李密欲为盟主,乃致书呼李渊为兄,希望合从以灭隋,李渊考虑到自己实力不如李密,故以计策麻痹他,回信以大弟相称表示亲热“:老夫年余知命,愿不及此,欣戴大弟,攀鳞附翼。”

见魏培泉《上古汉语到中古汉语语法的重要发展》《古今通塞,:汉语的历史与发展》第三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集语言组,何大安主编,台北:中央研究院语

言学研究所筹备处,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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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古籍整理。半个多世纪以来,古籍整理工作取得不少成绩,发表的论文、专著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忽视了对常用词的考察,出现了一些错误。如:

(8)主于是掷刀前抱之曰“:阿子,我见汝犹怜,何况老奴。”遂善之。(南朝刘义庆《世说新语・贤)嫒》刘孝标注引《妒记》

《古小说钩沉・妒记》《、艺文类聚》十八《、太平御览》卷一百五十四均引“阿子”作“阿姊”,非也。

(9)文殊师利答曰:“大妇若能发无上正真道(上海古籍出版社意,吾乃以衣相惠。”《经律异相》

)卷十“文殊为年少身化上金光首女四”

“妇”当为“姊”之误。《大正新修大藏经》里的

《经律异相》作“大姊”,这是其一。《经律异相》此文出自《佛说大净法门经》,原文是:“文殊师利答曰:大姊,若能发无上正真道意,吾身尔乃以衣相惠。”亦作“大姊”,这是其二。其三“,大妇”在中古佛典里都是“大老婆”的意思,作叙述性称谓使用,未曾在社交场合用以称呼女性。因此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影印本《经律异相》此条有误。

我们已经知道,魏晋时期中土文献里“姊”尚未泛化

成为社交称谓,且据余嘉锡先生考证“,阿子”是晋人呼儿女之词,为当时通语,因此上述三书皆非。

[参 考 文 献]

[1]马丽.“姊”之流变考[J].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6,(3).

[2]罗竹风.汉语大词典:第4卷[Z].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88.[3]吉常宏.汉语称谓大词典[Z].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

(责任编辑:谢光前)

(上接第46页)

[参 考 文 献]

[1]刘志伟.梁方仲文集[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50-51.

[2]韦庆远.张居正和明代中后期政局[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631.

[3]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92[M].福建二・福宁州纲役.道光十一年(1831)成都龙万育刊行.[4]郭 .庞尚鹏行状[M].广东中山图书馆藏清道光刊本.

[5]雍正福建通志:卷69第530册(艺文・黄应举严海禁疏)[M].四库全书本,台北:台湾商务印刷馆影印文渊阁本,1986:

470.

[6]道光福建通志:卷55(风俗)[M].同治十年(1871)正谊书院刻本.

[7]袁业泗,刘庭蕙等.万历漳州府志:卷8(赋役志上)[M].万历四十一年(1613)刻本.[8]百可亭摘稿:卷4(奏议)[M].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9]雍正福建通志:卷29第528册(名宦)[M].四库全书本,台北:台湾商务印刷馆影印文渊阁本,1986:461.[10]百可亭摘稿:卷上(书柬)[M].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11]续修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M].第852册.

[12]明神宗实录:卷69[M].万历五年(1577年)十一月丙子条.台北: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3]唐文基.明代赋役制度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

[14]祝文郁,李世熊.康熙宁化县志:卷5(赋役志上)[M].康熙二十三年(1684)刻本.

(责任编辑:闫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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