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2‟ 号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县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监测体系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宁县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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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监测体系建设计划
为加强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确保顺利完成2012年及“十二五”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按照《庆阳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目标
2012年,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实现“8 个100%”,即:及时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县《2012 年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计划项目完成率及培训率达到100% ; 2012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国控污染源)和发挥减排作用项目的监督性监测完成率达到100% ; 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达标率达到100% ;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及验收率达到100% ;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完成率达到100% ;污染源监测(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测)信息发布完成率达到100% ;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测数据使用率达到100% ;国家补助经费按时、全额拨付到位率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
(一)抓紧制定实施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要按照《庆阳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结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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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十二五”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将建设任务分解细化到有关部门和企业,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同时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国家、省、市开展的涉及污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内容的相关培训活动,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有序推进。
(二)继续做好国控污染源和污染减排重点项目的监督性监测及自动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工作。积极配合市环境监测站认真做好国控污染源4次/年的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重点减排项目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建立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数据库。同时,督促国控企业积极开展自测工作。
(三)全面推进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验收、运行和应用工作。尽快制定新增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系统安装计划,抓紧组织实施,确保9月底前,完成列入省市计划的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系统的改造、安装和验收工作。积极配合市环保局每季度对我县自动监控设施验收的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进行一次有效性审核,对未通过有效性审核的企业及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已通过有效性审核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并用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及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工作中。
(四)积极做好能力经费保障工作。县财政部门在收到国家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专项补助经费1个月内,要完成资金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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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工作。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大监测设备投入,加快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争取尽快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成立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定期检查督促,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有关部门在工作经费补助、环境监察监测仪器设备及执法装备购置、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完善工作机制。要制定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长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能力建设及经费保障等相关制度,实现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及运行工作的经常化、网络化和制度化。
主题词:减排 监测体系 建设 计划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环保局。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23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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