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事项名称 受理机构 办理地点 联系方式 政策法规依据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办理 阎良区农林局 阎良区政务服务大厅 029--868608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 1、 具有与其经营木材数量相适应的流动资金,其中自有资金应占总额的50%以上 2、 有固定的经营加工场所 3、 有合法的木材来源 4、 从事木材加工的,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木材加工设备 5、 有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申请报告(向农林局提交申请,内容包括:资金、场所、木材来源,人员情况等基本情况)(打印件) 2、 资金证明(银行开户存折复印件,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 场所证明(镇、街土地所出具证明或城区内房屋租赁合同,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和镇/街公章) 4、 木材来源证明(木材购销合同或村委会出具木材来源证明,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和镇/街公章) 5、 人员证明(包括所有人员姓名,姓别,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和镇/街公章) 6、 填写《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申请表》(提供材料合格后大厅领取填写) 7、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8、 有效期届满的许可证正、副本(新办证的不需要提供) 9、 私章 1、 阎良区政务服务大厅农林窗口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报受理 2、 转交区农林局林业科进行审核办理 3、 返还区政务服务大厅农林窗口 4、 申报人在区政务大厅领取证件 15个工作日 无 事项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办事处理流程 服务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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