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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性视域中环境群体性事件成因及对策

2024-07-09 来源:爱go旅游网
2013年5月 第27卷第2期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 Journal of Shaanxi Academy of Govemance May,2013 Vo1.27.No.2 政府回应性视域中环境群体性事件成因及对策 余 茜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100871) 摘要:政府对民意的回应是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环境问题也是政治问题,近年来环境群体性事件频发,严重影响着社会 的稳定与和谐。从政府回应性的视角来分析,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频发和逐年递增,与地方政府未做好职能性回应。政府 前瞻性回应欠缺、责任性回应不到位等有关。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仅无助于生态文明的建设,更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 稳定。因此,地方政府应避免被动回应的局限性,负责任地主动回应,通过加强政府不同层面的回应性建设来应对并解决环境群体 性事件。 关键词:政府回应;环境群体性事件;民意表达;回应性 中图分类号:D0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973(2013)02—0053—07 The Caus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Environmental Group Even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overnment Resp0nsiVeness YU Qian (School ofGovernment,Peking University,Beijing 100871,China) Abstract:It is an essential requirement of democratic politics for government’S response to public opinions.Responsive govern— ment and democracy have internal consistency.Environmental issues are also political issues.In recent yeam,environmental group inci— dents occur ̄equenfly,which seriously affect social stability and harmony;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government's response,the out- break of the envionmentral roup gevents related to local govemment,who fails to do a good job on functional response、lack of orfward- looking response and accountbiality response.The local government should avoid the limimtions of passive response and take the initia・ tive to respond responsibly.They should establish a series of preventive measures to deal with the envionmentr group incidents. Key words:responsive government;environmental group incidents;expression of public opinion;responsiveness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 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 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 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 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 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 导思想是对当前严峻环保形势的积极回应。据介绍,自 增速。环保领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呈高发频发趋势, 件。环境群体性事件与违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一起, 已成为国内引发群体事件的“三驾马车”。 环境群体性事件在学界有严格的定义,一般指因 环境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从行动爆发的时间角 度。可分为“事后救济型”和“事前预防型”环境群体性 事件。前者是指因环境污染造成对人的生命健康权、 发展”。[11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 财产权的侵害,如尾矿库事故、尘肺病等引发的群体 性事件。针对的都是权益已受侵害后的维权。后者“事 l996年来以来,环境群体性事件一直保持年均29%的 前预防型”环境群体性事件是指环保项目尚未启动或 未建成,获知信息的公众基于预期利益受损而聚集抗 议,如2007年的厦门PX事件。概括而言,如果说以前 2005年以来,环保部直接接报处置的事件共927起, 重特大事件72起,其中2011年重大事件比上年同期 的环境群体性事件是“要糖有糖吃”的“抗争一物质赔 增长120%,特别是重金属和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 偿”模式的话。如今因环境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呈高发态势。闭在刚刚过去的2012年,四川什邡、江苏 则凝聚了更为宽泛的诉求:公众不仅仅需要救济性的 启东和浙江宁波等地仍接连爆发了三起环境群体性事 物质赔偿.而需要更高的环境权和健康权,要求地方 收稿日期:2013—03—18 基金项目:中国环保部“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资助项目(201009066) 作者简介:余茜(1984一),女,湖北大冶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和政府治理。 53 2013年5月 May,2013 第27卷第2期 余茜:政府回应性视域中环境群体性事件成因及对策 Vo1.27.No.2 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发展趋势来 看 因为地方政府对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重视和回应力 解决,大闹大解决”的中国式循环。这种恶性循环无益 于环境问题的彻底解决.无法形成“共赢”局面,而只 凸显与蔓延,容易导致公众与企业、公众与政府之间 如何走出政府应对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多输”局面?这 应性同民主政治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如果说‘民治’是 不可能的.那么.借用利普哈特的话说,民主意味着“要 “共识民主”模式中,回应是民主的重要原则。在民主的 回应原则上.民主理论的各家各派似乎空前一致。达尔 到底是为了回应选民的诉求。民享首先是一种政治价 民众的压力性输入下满足民众利益诉求的政治过程。 度不够,环境群体性事件正陷入“不闹不解决,小闹小 为民享,也就是说,政府要与人们的偏好一致”。在其 会形成一种“多输”局面:即类似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 说民主的根本在于回应民众需求。萨托利也说民主说 的对抗,严重的甚至会威胁社会秩序和稳定。那么,该 值。又不失工具意义。在工具意义上,民享就是政府在 个问题一直困惑着人们.因此需要我们在深入了解现 实的基础上.从理论高度去探寻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症 结,找到根本的化解之策。 一、政府对民意的回应是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在政府公共管理过程中.政府针对公众的需求和 面临的问题,做出积极、灵敏的反应和回复,完成政府 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称为政府回应。回应性是政府民 主性的体现.是建设服务型的必然要求。回应性是构 建和完善良好公众与政府关系的渠道和方法,增强政 府的回应性对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具有积极重要意 义,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在要求。现代政府 对民意需求的回应形成一个完整的闭合回路(如下 图),即“民意需求的形成一民意被输入进政治体系一 利益整合一政府制定特定政策回应民意”。纵观政府 回应的全过程,可看出政府的敏感性和有效性、公民 社会的成熟度以及民意表达渠道的通畅性这三方面 决定了政府能否有效地回应民意。 政策输出 图1政府回应民意过程图 回应性反映了政府组织内部的民主化取向以及 政府与公民的民主合作关系。如果政府组织内部关系 不以民主化为主要取向,在民意需求的强大压力下. 若政府对民意反应迟钝,且没有能力解决民意所指向 的具体问题,那么这将导致政治系统的不稳定和崩 溃,严重破坏政府与社会持续的互动和动态的平衡。 同时,为了准确地应对和回复社会需求,政府需要从 公众那里获取连贯且准确的信息,政治参与能够传递 这种信息,将其注入政治系统中。若政治体系对社会 需求不予回应或是回应不利。将会导致日益紧张的国 家社会关系。 同时,从“主权在民”的思想基础来看,政府作为执 行国家意志、实现人民利益的权力载体,其权力来源于 人民。人民通过社会公约(宪法和法律)等授权并委托 政府行使行政权力,履行公仆的职责和义务,因此.回 应民众的诉求和意愿是民主政府的本质要求,政府回 54 回应只是民主政治的一项原则,也是一个政治过程。但 是。政府的回应应该是有选择的、负责任的,否则就是 民粹主义政治,民主也就真的变成了“多数暴政”。翻因 此,在公共管理实践中,只有将政府回应性与民主政治 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实现以民主政治为前 提的回应性政府的职能和责任。 在中国,随着政治民主化程度的逐渐提高,加强 政府回应性建设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历史上长期管制 型行政模式的惯性.政府回应总体上是单向性的、滞 后的、低水平的,尤其是在环境领域的政府回应仍然 处于一种偏低水平的状态:地方政府忽视与民众的沟 通,对民众的需求不予以积极回应造成沟通渠道不 畅,导致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其中有些直接升级为 暴力事件。这必然不利于政治民主化进程的推进。因 此有必要从政府回应性的视角来探讨政府回应失范 与环境群体性事件爆发的内在联系,以便找出解决此 类问题的根本之策。 二、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政府回应失范及其表征 内部回应和外部回应是政府回应性的两种基本 形式。一般而言,在政府内部,因科层制体制而产生的 下级官员对上级官员、下级政府部门对上级政府部门 的回应视为政府的内部回应。而所谓的外部回应,则 对应的是政府体制之外的社会公众,是政府机构和政 府官员面对公众利益的需求和表达所作出的反映和 回复。其中,职能性回应、责任性回应和前瞻性回应是 政府外部回应的三个重要层面。当前,中国政府在对 待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回应性失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 方面的回应不足 (一)政府对环境群体性事件的责任性回应不足 现代政府承担着社会、政治、行政、法律等方面的 综合责任,责任性回应就是指政府基于这些综合责任 而对这些重大事项和问题发展进行的回应。“从新公共 管理和治理理论的观点来看.现代政府首先应该是责 任政府,表现为政府的一种责任性(Accountability),强 调政府管理人员及管理机构要对其承担的职务负责. 必须履行一定的职能和义务。没有履行或不恰当地履 行其应履行的职能和义务,就是失职,或者说缺乏责任 性”。 从契约论的角度而言.正因承担着对社会公共事 务管理的责任,政府才被授予了相应的权力。政府通过 行使公共权力来回应各项社会需求,正是其政治责任、 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的综合反映。从回应性 的角度来透视,当前正是因为政府未担负起环保责任, 在环境问题上的责任性回应不足.才导致了环境问题 2013年5月 第27卷第2期 余茜:政府回应性视域中环境群体性事件成因及对策 May,2013 Vo1.27.No.2 日益恶化进而演变为群体性事件。 2.政府维护环境公平的责任感不强.导致回应失 1.政府回应意识薄弱,未担负起环境污染问题 衡。中国的环境问题,不是一个专业问题,而是一个政 的责任。“环境群体性事件一般都有一个长期累积和 治问题。环境问题与公共管理、法制建设、社会公平和 发展的过程。直观上看,这些事件往往由于事发区域 政治文明等都有着紧密的联系。“环境问题在当前政 环境污染的不断加重或者恶化.社会成员的正当环 治环境中难以解决,这也被多年的环境治理实践所证 境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同时.社会成员为维护正当 的环境权益,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前,一般都经历了合 理诉求、理性维权的过程,但这些诉求没有得到及时 实。只有实现政治变革,改变社会治理的方式,环境问 题才能得到有效治理”。[61在环境领域,政府公共管理 的职能就是为了改善符合社会公众健康和生活条件 的环境质量、服务和增进公共环境利益、维护环境正 和有效的回应,因此其环境权益并没有得到满足,由 此不满情绪开始累积.而后在一定的时间和场景下 爆发”。[5】由此可见,表面上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爆 发,有着千差万别的直接原因.但本质上是有着深刻 的历史和社会矛盾内在累积根源的。事实上,随着经 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是普遍且长期存在的,但只 要环境问题不是恶化到严重威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 存权利的地步,环境受损者也不会奋起抗争,将普通 的环境问题演化为群体性事件。从政府责任的角度, 政府是必须承担起环境保护责任的。政府的环境保 护责任要求政府必须制定相应的环保政策.切实地 履行好环境执法职能,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若实 在无法避免,在环境群体性事件酝酿之际,政府就应 该明确政府对环境治理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 责任意识的带动下,去增强回应环境群体性事件中 公众利益诉求的意识,深人群众中去查明根本的原 因.进而为利益受损民众的合理诉求找到可操作的 解决途径。 而现实中,事前政府对日趋恶劣的环境问题不予 重视,未给予积极回应,没有通过制度化的渠道对利 益受损的民众进行补偿,未对企业的排污和侵害行为 进行有效制止。政府部门及其行政人员对于一些涉及 到公众环境利益的事件,往往采取环境行政不作为的 做法,如拖延行动甚至听之任之、不予回应。在这样一 种情况下,越来越多的环境群体性事件给求救无门的 民众传递出一个错误的信号:不闹不解决.一闹就解 决。只要闹,危及环境的污染项目就会被叫停,如浙江 东阳市画水镇事件。该事件是在画水镇竹溪212业功能 区旧有的环境污染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有毒工厂还在 迁入、污染有加剧之势的情况下发生的。再如浙江新 昌县京新药业污染新昌江事件.该地在发展化工医药 产业的同时,环境问题逐渐凸显,但一直都未得到解 决。日积月累的污染严重影响着下游居民的生产生 活。2005年,恰逢该地多年未遇的“枯霉”季,加上连日 高温,河水干涸,在污染物散发的刺鼻气味令居民实 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长期饱受上游污染之苦的村民 冲击京新药业,砸掉围墙,造成京新药业的厂房停产。 此外还有“电动自行车铅蓄电池之乡”的浙江长兴县 的蓄电池厂污染、舟山定海和邦化工在生产时的恐怖 大气污染事件。在上述地方发生的环境群体性事件, 尽管表面的原因和表现形式不一样,但本质上都是因 为严重的污染危及到该区域居民的基本生存权利,才 导致环境问题由潜伏状态演变为难以控制的群体性 事件。 义。这就要求政府及其行政人员针对社会中各种组 织、各阶层群体、个体的正当诉求,给予不偏不倚的回 应。而且鉴于政府回应客体的广泛性、复杂性等特点. 政府在回应过程中应始终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但 正如斯蒂格勒所提出的“俘获理论”认为:“拥有社会 资源分配权的政府往往成为各种特殊利益集团追逐 的对象,通过合法的利益诉求和非法的政治交易.少 数利益集团最终将政府俘获,变成他们追求各自私利 的32具,继而必然导致严重的政府腐败。政府的终极 目的是最大限度增进社会的公共福利,而政府被少数 利益集团‘俘获’所导致的种种腐败现象和社会正义 的丧失是政府最大失灵”。 所以,在环境决策过程中,地方政府容易借维护 环境公共利益之名谋取部门利益之实,或过多地向环 境领域的强势群体倾注环境利益,实施有损于弱势群 体利益的行为。政府越是缺乏回应的责任感。就越是 疏于同公众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在环境问题的治 理过程中,便难以顾及或有效吸纳公众尤其是弱势群 体的环境利益诉求。“权力是作为权利现实性的逻辑 产物而获得自身的正当性”。『8J公权力正当性的首要标 志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得以普遍实现.公民失 去了权利,政府也就失去了其公权力存在的必要条件 和客观基础。如果政府在环境领域行使公共权力时, 长期难以对公众的期待做出负责任的有效回应,不能 达到公众所预期的效果,其存在于环境领域的合法性 基础以及权威力量就会受到侵蚀并逐渐丧失,随之将 面临严峻的信任危机。 3.责任性回应制度基础薄弱。在环境领域的管理 过程中,随时都会面临一些新出现的重大事项和问 题,仅仅依赖于现行法律政策是无法对这些新事项和 新问题做出有效回应的。这就需要政府以政策创制和 制度创新的方式予以响应.这类政策性响应就构成政 府责任性回应的一系列制度基础。目前,中国政府环 境政策责任性响应的制度基础薄弱,主要体现在:首 先,在环境决策相关的制度上。一是缺乏有效的环境 决策信息公开制度,在环境决策过程中,政府对信息 资源的垄断导致了公众对环境政策的制定过程不了 解,政府回应的前提条件缺失:二是缺乏有效的环境 决策听证制度,长官意志、权力精英的个人价值观念 仍对环境决策施加影响或加以牵制,不符合政府回应 的精神理念;三是缺乏有效的环境决策审议与复决制 度,公众是政府回应的主要对象,缺乏相应的环境决 策审议和复决制度,公众就无法针对环境政策方案中 55 2013年5月 May,2013 第27卷第2期 余茜:政府回应性视域中环境群体性事件成因及对策 Vo1.27.No.2 的问题与政府进行广泛的讨论、质疑和协商:四是缺 足,而且也有助于政府巩固其在环境领域行使公共权 乏有效的环境决策责任制度,政府的环境政策性响应 力的正当性与合法性。然而,目前中国地方政府对公 效果不受检视.也就意味着其政策性响应行为过程不 众的回应仍处于低效状态,对公众环境利益密切相关 受制约。其次,在中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上级对 的部分环境问题,地方政府并未切实地履行好其在环 下级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对环评机构的监督,主要依 境领域的职能,给予公众满意且有效的回应。如在环 靠行政手段,法制性不强,制衡性欠缺,公众参与程度 境经济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引入听证制度,政策初衷是 低。没有为社会监督搭建可靠的制度平台,导致一些 让政府充分了解公众、企业、社会组织各;b-的意愿,并 项目审批或建成后环境纠纷不断.甚至引发大规模群 将其有效地吸纳进环境政策方案当中,最终作出符合 体性事件。环评过关的企业污染事故频发,环评造假 各方环境利益的决策,以此促进环境决策的科学化和 事件不时出现,民间环保组织对环评报告颇多质疑, 使环评制度遭遇越来越严重的信任危机。由此可见, 域的行政过程中,就难以对缺乏机会或渠道来表达自 身环境政策意见的公众担负起责任来。 (二)政府职能性回应不充分,未能有效解决环境 群体性事件 民主化水平,更好地为公众服务。然而,在实践操作过 往预先知晓,“逢听证必涨”的怪现象引发公众猜疑并 诉求的回应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无效的回应不 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会影响政府绩效和公众对政府 自身能力的质疑。这种对哪一方都没好处的结果和状 态被有关学者称为“三输”:即“地方经济失去合法、合 公众将环保部门和违法企业告上法庭……这些问题 程中,环境决策听证会却时常名不副实,听证结果往 正是因为责任性回应的制度基础薄弱,政府在环境领 争议,其结果难以令人信服。政府以此种形式对公众 政府职能是指政府机构本身具有的功能或应起 规的项目、审批机构的公信力遭遇挑战、公众的抗争 的作用。政府职能性回应是指针对政府职能范围内的 也并未争得更优的环保效果”。嘲如2012年的环境群 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需求,政府从自身职能出发予以 体性事件中,什邡项目仅投资就损失4亿多元,宁波 关注、答复和应对处理。 事件中投资损失为60多亿。企业亏本、政府公信力下 降,而且当地的环境也未见立竿见影的改善。 3.职能性回应的制度基础薄弱,政府是环境领域 的管理主体,其自身应承担相应的环境管理责任。一旦 1.政府职能回应行为僵化。当前地方政府在应对 环境群体性事件中,回应行为存在僵化的倾向,最为 突出的表现就是执行僵硬的不合时宜或存在缺陷的 行政规制。环境群体性事件往往裹挟着各种利益诉 公众在环境问题上产生强烈的诉求,且这种诉求往往 求,有学者将环境群体性事件描述为“‘最近的宣泄 是政府本身环境职责范围内应当承担或履行的义务 口”。如2012年浙江启东事件中,遭到反对的建设项 目实质上牵扯到征地拆迁、渔业受损等诸多复杂利 时,政府应依据既有的法律政策回应,予以解决并处 理,这是政府职能性回应的基本要求。然而长期以来, 益,而环保最终以具有正当性与合理性而充当了各种 政府的科层制有着先天缺憾。一些政府部门表现出官 利益诉求的集中爆发点。因此,在夹杂着多种利益诉 僚形态,“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依然 求的环境突发事件中,政府就应该采取更为灵活、更 时有发生,管理过程中仍存在着集权、命令色彩,政府 具针对性能解决核心问题的应对策略。否则,根本的 本位、官本位、权力本位等不可避免地导致政府职能性 问题未得到解决,再加上其他的各种附加利益诉求, 回应失效。从环境领域职能性回应机制的制度基础来 就更容易导致公众与政府、公众与企业之间的对抗性 看,环境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缺乏,造成环境行政过程的 增强,甚至出现暴力对抗的趋势。 封闭性与政府回应性之间的冲突:区域性环境行政协 从2007年厦门市民为反对PX项目自发“散步”、 作制度缺乏,导致政府回应的低效性;环境行政奖励制 2011年大连市民游行反对PX项目,再到2012年的 度缺乏,降低了政府及行政人员积极回应的动力:环境 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缺乏。容易使政府及行政人员在意 识层面松懈责任:而环境评价制度中尽管设计了信息 四川什邡、江苏启东、宁波镇海,多个投资巨大的化工 或资源开发项目因民众担心污染环境而被迫下马。以 上引起海内外关注的环境群体事件多以政府和企业 公开和公众参与的内容,但在一些地方的实践中,其效 让步、民众“获胜”结束。然而,仅仅是为了平息群体性 用仍存疑。如四川什邡,钼铜矿从立项到审批通过至少 事件而中止企业项目.这种简单粗放的处理问题的方 有两年时间,但直到开212仪式的新闻报道出现后,大部 式,也不利于地方经济的长远发展,如何缓解公众的 分居民才知道它的存在。浙江启东排污项目历时更久, 环境恐惧症以及对政府和企业的不信任感,如何上马 但相关民众称并未参与环评过程。 类似的大项目来带动J ̄TJ"经济发展?这些问题的解决 还需要政府采取灵活的方式予以回应。并力争在制度 层面寻找妥善解决的“双赢”方案。 (三)政府前瞻性回应缺乏,对环境群体性事件预 防不足 现代政府要提高自身治理能力必然要求政府在 2.政府回应低效和失效。政府回应的有效性要求 治理过程中具有前瞻性。前瞻性的本质就是要求政府 政府在获知公众的意愿信息后,能够针对其反映的问 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具有战略眼光和预见性,能够统 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并解决。使公众各种形式 筹眼前和长远。“前瞻性回应”是政府对民意的一种高 的诉求都能够得到满意的回馈和答复。通过有效的政 层次的回应,增强政府回应的前瞻性对预防和化解社 府回应,不仅能够使公众的环境利益要求得到持续满 会矛盾具有积极作用。 56 2013年5月 第27卷第2期 余茜:政府回应性视域中环境群体性事件成因及对策 May,2013 Vo1.27.No.2 1.事前未预防,事后被动回应。针对公众在环境 领域所表达的意愿和所反应的问题,政府及其行政 人员不仅要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及时、负责地应 握问题的主动权,防患于未然,妥善化解环境领域的 的稳定和谐。 三、增强政府回应性。促进环境群体性事件的解决 增强政府的回应性,是预防和解决当前环境群体 意识,强化回应职能、提升政府回应能力,增进回应效 对,而且最好是能提高对问题的敏感度和警惕性,掌 性事件的一个重要渠道和路径。只有增强政府的回应 冲突和矛盾。在一些环境群体性事件中,政府一开始 率,建立制度化的回应“渠道”,才能妥善地预防和解 极力对公众隐瞒事实真相,直到造成严重的环境影 及公众生命财产的环境问题要么熟视无睹:要么对 公众的求助信号不以为然无动于衷。同时.由于体制 决环境群体性事件,才能使政府真正做到回应民意。 (一)树立强烈的责任回应意识,做到“有求必应” 相比于环境群体性事件,历年的大多数群体性事 响,新闻媒体频频曝光之后,方才被动介人。对待危 为民众服务。 性的障碍,司法救济途径也无法救济民众的环境权 益。“即使环保部门错位,环评制度存在漏洞,作为行 政程序,其应受到司法程序的监督。然而.通过司法 程序审视在建项目的个案凤毛麟角。无论是行政诉 讼程序,还是民事诉讼程序,环境诉讼都面临诸多困 难。环境污染事实与受害者的受害事实之间建立因 果关系,需要科学专业知识支撑,而且环境案件一般 涉及大项目,影响人数众多。即使胜诉.又面临定损 鉴定等诸多难题”。『l0】民众从制度化的渠道得不到有 效回应,就不得不选择集体抗争的形式保护自己的 生存权利了。 2.前瞻性回应的方式和手段需要完善。传统政府 回应民意的方式,主要是“内部闭环运行方式”。通过 下基层调研、座谈会、听证会和开展民意调查,形成 “一致意见”后,再来回应出现的问题。传统回应方式 是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产生,有其特定的优势。但在 当今错综复杂,瞬息Zi-变的社会背景下.如此漫长的 回应过程就难免拖延了时间,延缓了效率.无法适应 回应过程中的动态变化或预先、早期主动回应。这种 民意信息采集方式就决定了只能在事情发生或问题 出现后,民意反映强烈的情况下,政府才被动仓促地 予以回应,无法满足现代社会公众需要及时、有针对 性和不断变化的回应要求。从政府回应民意的技术性 环节看。传统政府回应民意的局限性体现在:行政透 明度低,信息不对称,信息公开量小;应答具有选择 性、单向性、滞后性,缺少互动性;个案特征强,普遍意 义弱,反应时间长,回应速度慢,问题反映要等到重大 负面事件发生才引起重视;有些信息在向上层层传导 中容易失真,缺乏真实有效信息势必导致政府回应不 至U位。 综合政府应对各类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方式和手 段来看,政府表现出回应意识薄弱.行为僵化低效, 制度基础缺乏等弊端。这说明中国政府在环境领域 的回应水平处于偏低状态。政府回应水平低的直接 后果就是导致了环境群体性事件数量增多、发生频 率加快。更为严重的是会限制公众在环境领域的知 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民意得不到充分反映,无法 达成政策共识,政府在环境问题上行使公权力得不 到有效监督。如果政府长期难以对公众的环境意愿 作出有效回应。其介入环境领域的行政权力就容易 肆意膨胀并失去存在的意义.政府存在的意义与合 法性将遭受质疑.不利于政府公信力的维持与社会 件在发生前夕无任何征兆,因此也就无法预测和判 断。而环境群体性事件则不同,除突发环境事故外,环 境群体性事件一般有一个较长的酝酿及持续过程.且 与环境污染的影响度正相关,有一个矛盾累积的过 程。因此政府在其职能范围内,是比较容易察觉这些 利益纠纷的,而且事实上,地方政府本就应该对这类 事件的指向对象、危害性和规模等有一定的预见性。 如在近些年发生的反对大项目建设的环境群体性事 件中,除四JII什邡事件。从项目启动到发生群体性事 件只有两年左右时间外,其余的事件,一般都在两年 以上。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反对项目建设的人士通 过各种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利益诉求,却未能得到 重视,直至爆发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因此,这里的关 键还是要求地方政府切实、清晰地认识到自身对本地 区环境问题肩负的责任,在“导火索”被点燃前及时地 去预防。没有爆发的冲突自然就可化解或减缓。“回应 可以是政府首先主动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甚至是首 先确定问题的性质”。Ⅲ】政府在整个回应过程中,应当 首先表现出关注事态的主动性。表达出政府对事情的 关注程度,积极地做好“有求必应”的准备。这就要求 政府在环境问题上,实现“以政府为本”的行政理念向 “以民为本”行政理念的转变。 在责任意识驱动下,树立“以民为本、积极回应民 意”的理念,政府才会真正重视公众的环境利益、愿望 与要求.尊重公众的首创精神,尊重公众的实践经验. 吸取公众的聪明才智,以公众意愿的满足为目标和归 宿。如日本的环保实践中,调动公众积极性来治理环 境污染就是典型的例子。人口资源环境结构非-g.紧张 的日本,在20世纪中叶的212业化进程中遭遇了严重 的环境污染,JA 19世纪,60年代起,日本公民发动了 大规模的法律诉讼,新闻媒体与日本的行业协会、环 保社会组织等也针对污染企业进行大规模的斗争。 1970年.反对“经济至上”的市民人数第一次以45%对 33%占据社会主流。这便促使日本政府召开了首次“公 害国会”来有针对性地讨论环境污染问题.会议颁布 了一系列环境保护和建设循环型社会的法律。10年 后,受工业污染严重的日本逐渐形成了人口资源环境 3C4t=相互协调的循环型社会。这给我们的启示是,政 府树立“以民为本”的环境治理理念.充分发挥公众参 与可持续发展进程的主人翁角色,负责任地回应公众 的环境利益诉求,才能防患于未然,避免环境问题的 持续恶化。 57 2013年5月 第27卷第2期 余茜:政府回应性视域中环境群体性事件成因及对策 May,2013 V01.27.No.2 (二)提高政府职能回应的能力,做到“有回应必 有效” 政府完全有可能提前进行多方有效沟通.进而使得前 瞻性回应更有可能和更具操作性 地方政府自身职能不完善是政府回应不足的根 做好以下几点: 1.尽快建立并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扩大环境 主体都能发挥自身力量.通过司法渠道来提前预防和 政处罚是远远不够的。环境司法保护同样是生态文明 建设的基础和重要手段。环境公益诉讼即有关环境保 本性障碍,因此必须提高政府职能回应的能力。需要 诉讼的主体范围,使环保NGO组织等更广泛的公众 1.在环保管理体制上。必须切实发挥地方环保部 解决环境纠纷。对待破坏环境的行为。仅依靠环境行 门的作用,不能仅仅充当“纠纷调解部门”,而要发挥 其主动监督地方政府保护环境的功能。在环境问题出 现端倪之际,就要听到各级环保部门提前发出“担 护方面的公益性诉讼,是指由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 忧”、“警告”之声。这就要保障地方环保部门在环境监 测处理上的独立性,避免在地方权力指挥棒的影响 下,为了配合所谓的“地方大局”而说好话,说假话。 2.要完善官员的政绩考核制度,探讨社会稳定风 险评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当稳定超越GDP成为更 重要的政绩考核指标时,地方政府更需要考虑周全的 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之策了。其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机制的引入,就是期望能在前端控制风险。事实上。早 在2012年之前,各地方的党政系统就已初步形成社 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而十八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了 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这里必须 要认识到,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导致社会不稳定的众多 因素中,环境问题仅仅是一个层面,其他还有征地拆 迁、劳资纠纷等问题夹杂其中。因此。对于进行社会稳 定风险评估的重大项目,要有更为细致的规定。 3.要强化政府在职能范围内的监管和回应。加强 政府各部门间的合作。同时还要积极探索区域环保合 作机制、丰富和发展区域环保督查制度,以便最大程 度地整合环保系统优势资源,增强环保工作合力。如 目前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与川、渝、黔、 滇、藏西南5省(直辖市、自治区)环保厅(局)正式签 订的全面合作框架协议。这样就能提高地方政府环境 经济政策的一致性、协调性和预见性,提高环境工作 效率和服务质量。 4.在环境决策职能层级方面,应强化省级环境决 策职能,增强县域政府的回应职能。在中国,当前必须 规范政府的环境决策权力范围,强化省级政府环境决 策制定职能,也就是确立省级政府才具有相应的环境 决策制定权限;增强县级政府的回应职能.其主要任 务是回应公众的环境利益需求。解决公众问题。执行 国家和省级环境政策法规,并以此作为基本责任.实 现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如2005年的圆明园防渗 工程事件,最大的收获就是公众的参与,正是公众积 极参与该项目建设才保证了听证会的成功。 (三)提升政府前瞻性回应能力。完善前瞻性回应 制度机制 政府要做好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前瞻性回应.就必 须防患于未然,在环境问题出现但未引发群体性事件 之前,就要先建立和完善各种预防和前瞻性的制度. 从战略性、超前预防性和统筹规划方面来研究和解决 环境问题的任务,以便从更长远、更广泛的角度来回 应公众的环境利益要求。而且,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预 警时间长、有明确的利益诉求等显著特征。使得地方 58 组织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使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 或即将遭受侵害时,法律允许其他的法人、自然人或 社会团体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㈣于2011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就赋予有关机关和社会团 体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近几年随着环保法庭在贵 阳、昆明、无锡等地的成立,其所在省也先后出台了办 理环境公益诉讼的政策文件,规定社会组织可以提起 公益诉讼。如在2011年云南铬渣污染的立案中.“自 然之友”和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就获得了环境公 益诉讼的原告资格,这在环境公益诉讼中具有“里程 碑式”意义。 2.要建立环境问题的协商对话机制。从国际发展经 验来看,市场向来在环保等公共事务上是失灵的,仅靠 政府来管理日益繁杂的公共事务会力不从心,这就需要 依赖公众的力量。公众是环境最大的利益相关人.他们 有很强烈的动机来保护环境。在中国当前的局势下.良 性的公众参与不仅能补政府力量之不足,还能逐渐提高 公众对政府政策的认同度,提升民众政治参与的水平。 因此,在环境决策中引入协商对话机制是十分紧要的 如早在2006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就发布《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相关建设项目公开环境信息。 征求公众意见。该办法规定了公众参与环评的具体范 围、程序、方式和期限。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 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是五种公众参与环评的具体形 式。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贯穿于环评开始阶段、环评进 行阶段和环评审批阶段。2012年8月6日,国家环保部 退回新疆紫光永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氰化 钠的项目环评报告书,原因就是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 众参与代表性不充分,环境保护目标调查不全面。【一 就在 四川什邡风波刚刚平息、浙江启东风波乍起的8月中 旬,环保部就发文要求:“更好地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 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自2012年9月1日起,建设 单位向各级环保部门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同时提交 报告书简本”。Ⅱ 这种将环境政策实施的影响对象以及 更大范围的公众意见,纳入环境决策征询范围的工作机 制,有利于在政府的带动下,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环境决 策的积极性,进而有利于环境决策最后的共识与妥协。 从治理的一般原则和意义而言,政府治理应积 极、主动,政府治理的目标应是实现善治,是政府与公 众的良性互动。然而目前中国政府的环境治理远未达 到理想效果,而更多体现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 适应性,具有预想式和预备性的特征。在环境群体性事 2013年5月 第27卷第2期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 Joumal of Shaanxi Academy of Governance MTdy,2013 Vo1.27.No.2 件的处置和应对中,目前的政府回 应都带有明显的问题化解特征,是 被动、滞后、低效能的。政府处置环 境群体性问题的“适应”特性,注重 的是技术,忽略的是基本原则。因 此.更需要从增强政府回应的责任 意识和能力层面人手,理智地分析 环境问题、客观地看待因环境问题 而引发的各类事件,只有这样,才能 从这一现象中收获治理经验和智 价格\GDP与政府对 中国税收收入增长的影响 洪 波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100871) 慧,并借助此契机来转变政府职能, 提升政府治理绩效,促进民主政治 的发展。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满足政府履行各项职能的需要,中国税收收入获得 了快速增长。物价水平的涨落及其波动程度不同对税收收入增长会产生不同影响。 GDP增长对税收收入增长的影响会因地区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不同而异。在税收制度 参考文献: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 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 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 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1.人民日报, 2oo7—1 0-25. 的设计到税收征管的落实整个过程中,政府任何一项行为都将影响税收收入情况。然 而.政府行事的关键应该在于保证征税的公平性,而非一味地追求税收收入增长。因 此.政府应该致力于促进GDP的增长和改进政府与税收收入相关的行为。 关键词:税收收入增长;价格水平;GDP增长;政府行为 中图分类号:F840.6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973(2013)02—0059—04 『21m姝.中国近年来环境群体性事件频发 年均增速达2WdN ̄新京报.2012--1O-27. f31杨光斌.政体理论的回归与超越—— 建构一种超越“左”“右”的民主观[J].中 国人民大学学报,2011,(4). 『41李伟权.“互动决策”:政府公共决策回 应机制建设[J】.探索,20o2,(3). f51钟其.环境受损与群体性事件研究—— 基于新世纪以来浙江省环境群体性事 件的分析fJ].法治研究,2009,(11). [6】三木.环境问题也是个政治问题 B/OL]. 法律人,(2011-05—26)『2013—01—2o1. http://www.21ccom.Ret/articles/gsbh/art— icle 201 1052636278.htm1. Impacts of Price,GDP and Government on Tax Revenue Growth in China H0NG Bo (School of Government,Peking University,Beqing 100871,China) Abstract: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in order to meet the needs of the per- formance of the functions of the government,China"s tax revenue has been the rapid growth.Price level,GDP growth and government behavior are main factors that cause rapid growth of tax.The change and fluctuation degree of price level have different im— pacts on tax growth.As far as GDP regional structure,the eastern GDP has a greater im— pact on the lOCal tax growth than the central and western.Considering GDP industril astructure,secondary and tertiary industries have a greater impact on the local tax growth than primary industry.In the whole process from designing tax system to implementing tax Collection.each action of government affects tx.However,tahe key that lies in the [7】[美]斯蒂格勒.产业组织和政府管【M】.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89. 【8】莫纪宏.现代宪法的逻辑基础【M].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1:276. f91冯洁,汪韬,“开窗”求解环境群体性事 件IN].南方周末.2012—1 1-29. [io]鄢建彪.求解环境群体性事件[EB/OL】. (2012-08—28)f2013—01—20].http:// news.hexun.corn/201 2- 8—28/145-240 753,htm1. government should act to ensure fair taxation,rather than blindly pursuing growth in tax revenue.Therefore,the government should strive to promote GDP growth and the im— provement of government behavior associated with tax revenue. 【111[美]格罗弗斯塔林.公共部门管理【M】. 陈宪,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3:132. Key words:tax revenue growth;price level;GDP growth;government behavior f12]环境公益诉讼. B/O L1.百度百科, (2012—08—28)[2013—01—201.http:// baike.baidu.corn/view/2423549.htm. 改革开放以来,税收收入快速增长,甚至超过了经济增长速度。特别 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相比GDP增长,税收收入增速更快。税收收 入增长速度与GDP增长速度的关系可以用税收弹性来衡量。税收弹性 是描述税收收入相对于GDP的弹性的指标,即在现行的税率和税法下, 税收收入变动的百分比对GDP变动的百分比的比值。如果税收弹性大 于1.表明税收富有弹性,税收增长速度快于GDP的增长速度,或者说高 『131鄢建彪.求解环境群体性事件[N】.财 经.2012—08—28. 『14]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筒本编制要求》的公告fEB/OL].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2—08— 15)f2013一O1—161.http://www.zhb.gov. en/gkml/hbb/bgg/201208/t20120823— 235 124.htm. 收稿日期:2013—03—05 【责任编辑、校对:任山庆】 作者简介:洪波(1981一),男(回族),河北唐山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管理和公 共政策。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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