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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文书书写制度

2023-05-18 来源:爱go旅游网
护理文书书写制度

1、护理文书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护理文书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笔书写,记录者需签全名。实习、进修以及未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护士书写的护理文件,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指定的合法护士及时审阅,其修改意见及签名均用红色墨水笔书写。

3、护理文书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可辨,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4、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横线画在错字上(记录者本人用蓝黑水笔画双横线,修改者用红色水笔画双横线),在画线的错字上方用同色笔更改并签全名,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5、因抢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记录时,当班护士应在抢救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6、护理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实行24小时制记录。

7、为了保持医疗护理记录的一致性,护士、护士长与主管医师应加强沟通,全面了解患者的情况。

8、护士长及护理质控人员应加强检查力度,以规范护理文书,维护患者及护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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