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各行业检查内容、标准
盐业企业
经信局所属企业:盐业公司、灶户盐化、厫里盐化、利渔盐化、华晨北海盐业公司
1.规章制度
(1)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
具体内容:○1是否以文件形式发布;○2制度内容是否齐全,完善,制度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或与实际不符。
(2)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1是否发放、是否发放不到位;○2员工是否掌握相关内容。
2.操作规程
(1)基于岗位风险辨识,编制完善、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具体内容:○1有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完善、适用;○2内容有没有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
(2)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员工操作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具体内容:○1是否发放至岗位,发放不到位;○2员工是否掌握相关内容。○3员工现场操作是否违反操作规范。
3.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1)企业新改扩工程应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新、改、扩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等规定执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和项目安全验收等审查、批复和备案等程序;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2)厂址选择、厂区布置和主要车间的工艺布置、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设备设施、变配电等电气设施、爆炸危险场所通风设施、防爆型电气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双重接地保护、防雷设施、集中监视和显示的防控中心、厂区和厂房照明、人员通行安全路线等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4.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1)建立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修计划。检维修计划(方案)应包含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
(2)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和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修。安全、消防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需要而拆除的,必须经企业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3)生产现场的机电、操控设备应有安全连锁、快停、急停等本质安全设计与装置。
基础安全管理
设备、劳动场所基础安全管理
(一)生产、建筑类企业的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二)各单位仓库中的报警器,安全标志,防尘、防毒、防噪音、防物理性和化学性污染的设备及各种消防器材,要加强管理,定期检查,使之保持完整无损,灵敏可靠。对安全设备不得任意拆除、挪用和废弃。
(三)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盐业企业仓储要注意盐品存放环境的温度、湿度等,保证其存放的安全系数,进行事故的预防。
(四)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五)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六)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七)食盐安全涉及生产、运输、仓储、分装、配送以及市场净化等多项环节,各单位要依次建立相应的安全保障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响应程序等内容,并把制度建设与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把市场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确保食盐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的有效控制,确保食盐安全、合格。
易燃、易爆物品基础安全管理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一)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二)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三)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1、 积极推行和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体系等,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
2、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消除或者减少职工健康安全风险,保障职工职业健康安全。
3、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工作,落实应急物资与装备,提高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能力。
4、 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专项治理经费和专职负责人,按时完成整改。
5、 按照《安徽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办法》(附件2)的相关规定,核算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按照安全费用使用的范围,明确费用投入的项目内容、额度、完成期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落实,并将落实情况随年度业绩考核总结分析报告。
6、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7、 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奖励力度,严肃查处每起责任事故,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救助预案,把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企业经济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2、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省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见附件3),成立以安委会为核心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系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
3、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单位要及时将事故发生情况上报指挥部,重大事故可先行启动单位本身应急预案,并同时将预案报指挥部,指挥部研究制定新方案后,按照指挥部方案组织灾难应急救助工作。
4、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联动机制,发生较大事故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在接报后6-12小时内到达事故发生现场,现场组织实施救援工作。
5、 事故处理工作结束后要出具书面报告,汇报分析事故原因、处理过程、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完成安全生产事故总结报告,并及时按相关规定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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