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类项目负责人撤出及变更
1、工程完工项目负责人撤出:
申请材料:
(1)《项目负责人撤出申请表》;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办理流程:
将申请材料通过“E路阳光”“施工/监理销号申请”页面上传至系统中,再携带原件到中心北门一楼受理2号窗口办理原件审核(也可直接携带至受理2号窗口办理上传和原件审核)。原件审核通过后由中心进行初审,再由监管部门进行复审,通过后即可撤出。
非受理地区办理撤出事项,请将上述两样材料上传至“E路阳光”后,再到相关监管部门直接办理。
2、工程停工项目负责人撤出
申请材料:
(1)《工程停工项目负责人撤出申请表》;
(2)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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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3)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办理流程:
将申请材料通过“E路阳光”“施工/监理销号申请”页面上传至系统中,再携带原件到中心北门一楼受理2号窗口办理原件审核(也可直接携带至受理2号窗口办理上传和原件审核)。原件审核通过后由中心进行初审,再由监管部门进行复审,通过后即可撤出。
非受理地区办理撤出事项,请将上述三样材料上传至“E路阳光”后,再到相关监管部门直接办理。
3、开标前项目负责人变更
(1)资格预审前
申请材料:招标人同意变更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格预审后至开标前
申请材料:
①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同意变更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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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的,建设单位审核通过后,须由原资审委员会重新进行评审,提交招标人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变更证明材料以及重新评审的评标报告。
办理流程:
携带相应的申请材料原件到中心北门一楼受理2号窗口办理原件审核,原件审核通过后由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后即可改变。
非受理地区办理变更事项,到相关监管部门直接办理。
4、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变更
(1)施工项目
办理条件:
① 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② 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暂停或者吊销担任项目经理的资格的;
③ 不能胜任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发包人要求更换的;
④ 变更工作单位的;
⑤ 罹患严重疾病需要治疗或者休养,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或者超过合同工期二分之一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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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①《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表》;
②《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变理申请表》;
③ 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同意其变更项目负责人的证明;
④属于以上第3种情形的,提供发包人、监理单位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通知。该通知应经发包人及其现场工程师签署,实行监理的,还应当经监理单位和总监签署;
⑤ 属于以上第4种情形的,应提供原企业出具的离职证明;
⑥ 属于以上第5种情形的,应提供由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疗机构出具,经主治医师签名的疾病诊断书和住院、休养证明。
(2)监理项目
办理条件:
① 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② 调离原单位的;
③ 建设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不满意要求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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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总监理工程师需长期脱产学习的;
⑤ 不再具备从业资格的;
⑥ 因受行政处罚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
申请材料:
①《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表》;
②《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变理申请表》;
③ 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同意其变更项目负责人的证明;
④ 属于以上第1种情形的,应提供由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疗机构出具,经主治医师签名的疾病诊断书和住院、休养证明;
⑤ 属于以上第2种情形的,应提供原企业出具的离职证明;
⑥ 属于以上第3种情形的,提供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通知。
办理流程:
携带相应的申请材料原件到中心北门一楼受理2号窗口办理原件审核,原件审核通过后由中心进行初审,再由监管部门进行复审,通过后即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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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受理地区办理变更事项,到相关监管部门直接办理。
5、工程取消项目负责人撤出
申请材料:
(1)《工程取消项目负责人撤出申请表》;
(2)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取消协议。
办理流程:
将申请材料通过“E路阳光”“施工/监理销号申请”页面上传至系统中,再携带原件到中心北门一楼受理2号窗口办理原件审核(也可直接携带至受理2号窗口办理上传和原件审核)。原件审核通过后由中心进行初审,再由监管部门进行复审,通过后即可撤出。
非受理地区办理撤出事项,请将上述材料上传至“E路阳光”后,再到相关监管部门直接办理。
二、受理范围
请注意中标通知书上的标段编号:
1、受理地区:
(1)市区(*N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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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城区:栖霞(*QX)、建邺(*JY)、玄武(*XW)、雨花(*YH)、秦淮(*QH)、鼓楼(*GL)、原白下(*BX)、河西(*HX)、麒麟科技创新园(*QL);
(3)江北新区(*JB)、南部新城(*NB)、浦口新城(*PX)、新加坡生态岛(*ST);
2、非受理地区:
(1)分中心:六合(*LH)、江宁(*JN)、浦口(*PK)、溧水(*LS)、高淳(*GC);
(2)仙林(*XL)、新港(*XG)、高新区(*GX)化工园(*HG)、经济开发区(*JJ)、江宁开发区(*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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