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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后期维护规范及注意事项

2022-06-28 来源:爱go旅游网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后期维护规范及注意事项

1.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后,管理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建立运行记录,每日填写。

1.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1.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至少每年由专业机构检测一次。 1.4、监控设备或探测器损坏后,应由生产企业或专业机构进行维修。

2.1、使用单位应制定系统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由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专门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如实填写系统运行记录:

2.2、使用单位应建立系统的技术档案,并保存下列资料: 1、竣工图: 2、设备清单; 3、设备使用说明书; 4、系统完工调试单 5、工程验收单; 6、管理操作人员登记表; 7、操作使用规程; 8、值班记录和使用图标

9、值班员职责;设备维修记录;系统检测记录等。

3.1、使用单位应制定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维护管理制度,由专业人员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

3.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投入使用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1、规范所规定的全部技术文件和产品验收报告。 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使用说明书。 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维护检查记录表。

3.3、每月至少对系统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对系统各部件进行外观检查,外观质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2、检查监控器的实时显示数据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3、对现场电气火灾监控器逐个进行自检和漏电试验检查,应功能完好、动作正常。

4、检查主机的数据接收和事件记录是否完整准确。

3.4、每年至少应对系统进行一次监控报警和故障报警记录的检查,并打印整理系统的年度运行维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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