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园中心学校学生路途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在家、校间往返路途中的安全,现根据各级有关要求及文件精神,特与家长签订路途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家长对学生安全负有教育责任,并对学生上下学路途安全负全部责任。
(1)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不在路上疯狂打闹、横穿马路等;
(2)教育孩子不和陌生人交谈或交往,不轻信陌生人话语,注意上当受骗,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老师或家长;
(3)教育孩子不乘坐无牌无证等无载人资质的车辆和陌生人车辆;
(4)教育孩子不在路边乱买乱吃,防止食物中毒;
(5)教育孩子不得未经班主任批准随意溜出校园,未经家长批准擅自走亲访友;
(6)教育孩子遇到紧急情况不可惊慌,想方设法采取报警等正确的处理方式。
(7)教育孩子不在河沟坝体和蓄水池、积水低洼地逗留玩耍,以防溺水事故发生。
(8)教育孩子在遇雷雨天时,不在大树下避雨,远离高压线路和变压器等,以防雷电击伤。
(9)家长要随时了解处理学生异常情况,经常性对孩子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出现出走等其他不理智行为。
2、学生未能按时上学,学生家长应及时告知班主任。
3、家长在接送学生的路途中,家长对学生的安全负全责,委托他人接送,学生家长和受托人对学生的安全负责。
4、家长应与委托接送学生的车辆签订相关责任协议。对出现的安全事故,如接丢孩子、送丢孩子、交通安全事故等由家长和接送车辆负全责。
此责任书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每学期签订一次。
学校: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杏园中心学校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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