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企业股份制改造 【发文字号】郑政[2003]8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3.05.29 【实施日期】2003.05.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的意见
(郑政[2003]8号 2003年5月29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发挥商贸优势,拉长工业短腿,现就加快推进我市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率先在全省基本实现工业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提高省会城市的首位度,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步伐,培育发展 1 / 3
优势产业和大企业(集团),确保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
(一)加快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和改组步伐。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具体进度要求是: ──2003年底前,国有工业企业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造,建立真正的法人治理结构。其中,市直属国有中小型工业企业全部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县(市)区属国有和集体企业基本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商业、建筑等行业的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2004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商业、建筑等行业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二)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化进程,实现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确保工业经济快速增长。200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比上年增加100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0%以上;到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超过1000亿元,工业增加值突破410亿元。
──做大做强一批骨干企业。到2003年底,力争实现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达到13户,其中宇通集团、郑州日产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中铝股份河南分公司销售收入超45亿元,郑煤集团年销售收入超30亿元。
──加快优势产业发展。到2003年底,汽车、煤、电、铝及铝制品、食品、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和纺织等优势产业的销售收入力争达到420亿元以上;到2005年,这些行业实现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的比重力争由2002年的43%,提高到50%以上。 ──抓好一批大项目。重点抓好31个技术改造项目。2003年全市完成工业技改投资力争达到40亿元。 三、主要措施 2 / 3
(一)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强力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1.围绕股权多元化,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凡属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应通过产权转让、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债转股、规范上市及职工持股等形式,吸引境内外资本,改造、改组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对资产大于负债的企业,可通过出让净资产进行整体改制;对资产负债率较高、但局部优势尚存的企业,可以局部剥离盘活,分立经营;对资不抵债的企业,可实行零资产转让,也可给予优惠政策转让。
2.经市政府批准,改制企业的国有净资产,可以评估价值为参考价格转让给企业经营者及经营者群体、职工、社会法人和外商。受让方一次性付清价款的,可给予10%的优惠;一次性付清价款有困难的,可在3年内付清,首期付款不得低于50%,其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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