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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台账

来源:爱go旅游网
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作台账

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作台账(⼆〇⼀四年年度)

武汉⼈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作的意见》和上级公安机关胡指⽰精神,进⼀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作,保障⼈民群众⽣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作制度:

⼀、牢固树⽴以⼈为本,安全发展胡理念,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基础⼯作台账,每⽉进⾏⼀次安全例会和⼯作⼩结;⼆、从教育⼊⼿,夯实安全素质基础,驾驶⼈的学习、培训每⽉不少于半天,每年要有计划地邀请专业⼈员授课;三、重型货车(含半挂牵扯引车)、旅游客车、长途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必须安装GPS定位系统,单位要有专⼈值班监控,及时制⽌交通违法⾏为,逐步安装⾏车记录仪和视频监控。上述车辆除交强险外,还应购买⾜够胡商业保险;四、有下列⾏为的不得聘⽤为客、货运驾驶员:

(⼀)发⽣道路交通事故致⼈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速公路超速20%)以上的;(四)12个⽉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五)服⽤国家统⼀管制的精神类药品及吸毒⼈员。

五、深⼊细致地分析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到⼈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六、道路交通运输企业驾驶⼈须知:

(⼀)上路⾏驶的机动车必须⼿续完备、牌证齐全、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客、货运驾驶⼈24⼩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时,⽇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时,每次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凌晨2-5时禁⽌车辆营运;(三)杜绝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闯红灯、强⾏超车、不按道⾏驶和不按规定使⽤安全带等违法⾏为;(四)依法驾车、安全驾车、⽂明驾车、尊重⽣命、平安回家。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交通⼤队⼆〇⼀四年元⽉⽬录

⼀、驾驶⼈交通安全学习、培训计划 (1)⼆、驾驶⼈交通安全学习、培训记录 (5)三、重点驾驶⼈帮教记录 (17)四、驾驶⼈审验记录 (29)五、机动车安全检查记录 (35)六、机动车定期检查记录 (45)七、机动车保险记录 (53)⼋、机动车交通事故记录 (61)

九、机动车电⼦警察违法未处理记录 (67)⼗、交通安全专项资⾦⽀出记录 (73)⼗⼀、机动车基础信息登记表 (77)⼗⼆、驾驶⼈基础信息登记表 (127)⼗三、责任民警上门⼯作记录表 (177)说明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2012]30号⽂件有关规定,各企业事业单位都有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的义务,要以落实企业全体责任为重点,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管理⼯作。

⼆、基础⼯作台账,是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情况的真实反映,可以作为迎接上级检查和发⽣交通事故后责任倒查的重要依据。

三、台账由企业安全负责⼈每⽉逐项填写,责任民警每⽉⼀次安全⼯作检查,并分别签名。四、每年更新⼀次台账记录本,旧的台账作为单位资料保存。五、页⾯不够的部分,各单位根据需要⾃⾏增补。

六、会议记录,交通事故通报,车管中队⽹上通知,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精神及短信平台的重要信息,均要作为驾驶⼈交通安全学习、培训内容进⾏记录。

七、各单位在办理相关车管业务时,应携带台账记录本,经检查合格后,⽅可办理相关车管业务。武汉市蔡甸区交通⼤队车管中队⼆〇⼀四年⼀⽉⼀⽇

机动车保险记录

机动车交通事故记录

机动车电⼦警察违法未处理记录

交通安全专项资⾦⽀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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